“夏季雷霆”严惩老赖!
泌阳法院大快人心,
抓捕老赖已经常态化,
看今天哪些老赖落网河南驻马店姚鑫律师?
2017年5月12日上午,按照河南省高级法院开展“夏季雷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泌阳法院集结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共计20多人,乘坐5辆法院警车奔赴城区和官庄镇,继续抓捕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老赖!
在泌阳法院,抓捕老赖已经是一项常态化的日常工作,声势浩大抓捕老赖的大行动定期开展,小规模的抓捕行动隔三差五不停歇。
在泌阳法院,抓捕老赖是一项常态化的日常工作,执行干警们早就习以为常。
声势浩大抓捕老赖的大行动定期开展,小规模的抓捕行动隔三差五不停歇。像往常一样,执行干警再次出发,去抓捕那些失信老赖!
近年来,泌阳法院严惩老赖已经实现常态化,经常组织抓捕老赖的严惩行动,并慎重筛选一部分危险系数较低的抓捕行动,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网友粉丝随队体验,观摩、监督、见证抓捕行动,通过大张旗鼓的舆论宣传,对失信老赖形成有力震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全省执行工作视频会议,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至7月31日在全省法院开展“夏季雷霆”执行攻坚活动。全省法院要以这次“夏季雷霆”为契机,着力构建震慑老赖、倡导诚信的良好环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和“大小老赖一起抓”,重点解决一批有财产长期无法执结的“钉子案”、“骨头案”。
本次抓捕行动,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还邀请多名【微信粉丝】随队行动,对抓捕过程进行观摩、见证和监督。敬请大家关注“泌阳县法院”微信公众号!亲爱的粉丝们,咱们一起去抓老赖!既可以随机抽取,也可以电话报名!
本次抓捕行动,泌阳法院执行局在“泌阳县法院”微信公众号的粉丝中,随机抽取河南驻马店姚鑫律师了“空中爵士(微信昵称)”和“TOP街舞(微信昵称)”两名粉丝,并邀请“泌阳在线”微信公众号(负责人张新敬)和“泌阳微帮”微信公众号(负责人李蒙)两家互联网新媒体参加行动。
一、成功抓捕失信老赖关艺新(女)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关艺新,女,汉族,1982年6月28日出生,户籍泌阳县官庄镇红河村委小红河。
在5月12日上午的抓捕过程中,老赖关艺新(女)在家门口看到执行干警之后,立即转身走进院中并关门落锁,任凭执行干警在门口喊门也不开。
见此情形,泌阳法院的司法警察身手敏捷,以过硬的军事素养纵身翻过院墙,从院内把门打开,多名执行干警一拥而上,扭住了失信老赖关艺新(女)。
为抗拒抓捕,逃避执行,失信老赖关艺新(女)激烈反抗,还抓伤一名女干警的手臂皮肤。
面对正常执法的法院干警,失信老赖关艺新(女)戴上手铐之后,在法院警车上还大声扬言叫嚣:“我认识政法委的某领导,你们法院还敢抓我?!”其实,这种冒充领导亲属的唬人把戏,执行干警早已见怪不怪了!
老赖关艺新(女)到底涉及啥案件啊?咱们简单说一下这起同村邻居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是这样的!原告张建勋(男,1973年9月出生,户籍泌阳县官庄镇红河村委小红河)于2016年7月20日向泌阳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泌阳法院于2016年8月18日开庭审理后查明,被告关艺新(女)的宅基地坐北朝南,门口是一条东西方向的水泥路,该水泥路南侧是一条东西走向的流水沟(宽约三尺)。该流水沟再往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生产路(宽约六尺)。该生产路南侧是原告张建勋家承包的耕地。被告关艺新(女)将该流水沟用土填平,用于种植蔬菜,并改变了原有的自然流水方向,致使原告张建勋家承包的耕地受到影响。
2016年8月22日,泌阳法院作出判决:“限被告关艺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自家门前水泥路以南的原流水沟填土全部清除,以便流水排放”。该“(2016)豫1726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关艺新(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5月12日上午,泌阳法院成功抓捕老赖关艺新(女)之后,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将其送交泌阳县拘留所予以关押。
二、成功抓捕失信老赖孙其庚(女)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孙其庚,女,汉族,1959年12月29日出生,户籍天津市武清区,现居住地为泌阳县团结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原告朱步荣(男,1979年9月出生,户籍福建省莆田市,现居住地为泌阳县人民路北段)起诉被告孙其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泌阳法院于2011年1月受理之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步荣的委托代理人王科(泌阳县广义律师事务所)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孙其庚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泌阳法院作出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孙其庚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朱步荣的房屋租赁费及转让费,共计二十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1年1月2日起至还款之日止,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限被告孙其庚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双倍返还原告朱步荣的定金款七万元整。案件受理费5350元,由被告孙其庚负担。”
该“(2011)泌民初字第1544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孙其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5月12日上午,泌阳法院成功抓捕老赖孙其庚(女)之后,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将其送交泌阳县拘留所予以关押。
三、成功抓捕失信老赖马先林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马先林(又名马林),男,汉族,1968年9月17日出生,户籍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陈楼居委会陈楼西北组。
原告刘蕊(女,汉族,1956年4月出生,户籍泌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新华居委会东方红大街)起诉被告马先林(又名马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泌阳法院于2016年11月16日受理之后,于2016年1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马先林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马先林经本院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答辩状,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亦未提交证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泌阳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5年2月,被告马先林借现金三十万元,并于2016年4月10日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借条 今借现金叁拾万整 马林 2016年4月10号”。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2016年12月2日,泌阳法院作出判决如下:“被告马先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蕊偿还借款30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11月16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支付完毕之日止)”
该“(2016)豫1726民初3761号”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马先林(又名马林)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5月12日上午,泌阳法院成功抓捕老赖马先林(又名马林)之后,马先林表示愿意立即偿还借款,目前,正与强制执行申请人协商履行中。
四、失信老赖张海鹏,因不在家居住,行踪难以确定,泌阳法院未能于5月12日上午抓捕到位。泌阳法院奉劝老赖张海鹏,请抓紧时间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东躲西藏、逃避履行不是长久之计!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张海鹏,男,汉族,1975年1月14日出生,户籍泌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古城西1号。
泌阳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为“(2015)泌民初字第02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张海鹏、张某(正在履行中)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邢军偿还借款二十五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4年11月24日起,每月按照借款总额二十五万元的2%计付);二、被告张海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邢军偿还借款十八万元;三、驳回原告邢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失信老赖高玉青(女),因不在家居住,行踪难以确定,泌阳法院未能于5月12日上午抓捕到位。泌阳法院奉劝老赖高玉青(女),请抓紧时间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东躲西藏、逃避履行不是长久之计!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高玉青,女,汉族,1962年7月26日出生,户籍泌阳县泌水镇新华居委会朱家道24号。
一审法院(即泌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高洪瑞、高洪敏、高洪长共有兄弟姐妹四人,老大系高洪瑞,老二高洪印已去世(系高玉青的父亲),老三系高洪敏,老四系高洪长。其父亲高云升、母亲高李氏均早已去世,此二人生前在泌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新华居委会第六村民组承包有土地,该土地在高洪印生前一直由高洪印耕种,高洪印去世后一直由其女儿高玉青耕种。
2007年,泌阳县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四季花城”商品房小区项目,征用了该村组的土地,其中包含了本案所涉土地,相关土地补偿款按照当年分地人口数已经数次分给了村民。以其父亲高云升、母亲高李氏二人名义发放的土地补偿款53733.8元,因与高玉青同一个户,由高玉青领取。为了向高玉青追要其父母名下的土地补偿款,高洪瑞、高洪敏、高洪长,提起了本次诉讼。
二审法院(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即泌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2016年12月6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17民终3244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高玉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洪瑞、高洪敏、高洪长每人支付13433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04元,由被上诉人高玉青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8元,由被上诉人高玉青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老赖进行宽容仁慈,
就是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民群众冷酷无情!
感谢您对泌阳法院的鼎力支持!
截止到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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