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7月26日下午河南省刑辩律师专家,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刑辩律师专家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河南省刑辩律师专家:
李酌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命:
卜发忠、李继红、刘铁良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小刚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志高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凤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蔡智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朱正宏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福蕾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冯童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关晓海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高海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慧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沈青梅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闫顺利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吕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群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跃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常若琼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王江华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俊宇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监督庭副庭长;
李欣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高攀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建梓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辉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志高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袁小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高海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铁良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关晓海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慧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闫顺利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职务;
王凤强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冯童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肖贺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候红卫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秀娥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志强、牛晓丽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侯民义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广军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谷永清、苏康健、余斌、王继峰、高振中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笠洲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元良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程江波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