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立案庭庭长时河南有名的刑法律师,他脱下法袍,卷起裤脚,走到群众中去,温暖困难群众的心。在担任刑事审判庭法官时,他将为民情怀融入每一份判决书中。在司改大潮中,他更是一个“燃灯者”,砥砺前行,与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他,就是石狮市法院党组成员、刑一庭庭长程耕轮。2016年2月,程耕轮荣登“中国好人榜”。
1992年,程耕轮进入了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据程耕轮的同事回忆,石狮建市伊始,随着外地务工人员大量涌入,法院工作也越来越繁重,而程耕轮作为当年为数不多的科班毕业生,不骄不躁,不仅工作认真,而且悟性高,收接案件、办理刑期通知等均由他负责,从未出过差错。经过繁杂琐碎的司法事务锻炼,程耕轮从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一名资深刑事法官。
在立案庭工作期间,他办理了很多类型案件,接触到了各类案件当事人。“河南有名的刑法律师我记得在2007年接待过一位叫何砍的64岁老人,当时了解案情后,觉得案子有点复杂,如果不实地走访,很难化解。”程耕轮说。在十余次深入走访、了解实情后,他据实写出报告、提出建议,并积极呼吁、多方协调。在各方的努力下,何老的案件终于在2010年年初得到圆满解决。
在立案庭工作10年,程耕轮把司法为民化为实际行动,他坚持上门服务、细心听述、耐心解惑,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问题。10年来,程耕轮的足迹远涉川、湘、粤等,行程百千里。作为法官,程耕轮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将“勤恳做事、清白做人”当作自己的人生理念。在工作中,他从不人为设置“障碍”,对于企图滥用调解、支付令、保全等形式来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案件,即使是亲友权贵说情,也从不通融。这些年因为不讲人情、不给面子,他也得罪了不少人。对此,他从未后悔过:“讲情义不能以法律和职责为代价,如果有人让我以权换情,以权换利,我做不到!” ·本报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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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文明江门:#好人365#之最敬业奉献:“好法官”程耕轮用情用心诠释法律的人文精神,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