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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权法

新物权法(新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收取规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08 11:40:13 浏览24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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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新物权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新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收取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新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新规定: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4、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新物权法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物权法房屋产权的规定:

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40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71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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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权法对私家车位装充电桩有什么影响?

你好,我是新能源汽车问答精英答主车叫兽,由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我们先对于《物权法》了解一下,国家物权法有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物权法。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再来讲讲,对私家车位装充电桩问题。按照上述可以理解为,当你向地产开发商购买房子,开发商把停车位算在内卖给你了就是你的了。你可以随便使用和改建(安装充电桩)。要是只是租赁的,你就别说这个权,那个权了,你只有“使用权”,想加装充电桩就是痴人说梦了。另外,还要提醒一点,小区共有车位,一共分两种,第一种是公共场所车位,第二种是地下公摊车位。所谓的公共场所车位指的是在小区道路,绿化,楼门口等等场所划定的车位,全部都是公共场所车位。简单地理解就是只要是地面能停车的停车位都是公共场所停车位。 题主这个问题非常好,接下来由【真会玩车】帮你解答。中国是全世界认可的基建狂魔,在加油站和停车场的建设上,几年时间就赶上了国外几十年的建设。然而,新能源车需要的,可并不仅仅是普通的停车位和加油站,要的是充电桩。很令人高兴的是,到6月为止,中国已经有了数十万个公共充电桩,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分布相当多。但可惜的是,中国的私人充电车位仍然非常的少。很多人要说了,当然会少啊,因为小区没车位啊,有车位不让租 ,租了不让装,或者是有些小区销售的车位太贵之类的理由。没错,但很多的车主也抱怨,明明有固定车位,为什么物业不让装呢?甚至是有些车厂的充电桩建设人员在实地勘测之后就拒绝了安装。2018年中国物权法经过了全新的修订,其中第74条对于车位和车库特别进行了解释,物业公司之所以对你的私家车位表示不让装充电桩,实属无奈。车位的所有权分几种,第一种是开发商所有,第二种是业主共有,第三种是国家持有。其中,只有第一种车位才是允许买卖的。也就是说,只有第一种车位才是可能会变成私人充电车位的。单从字面上看,似乎小区只有三分之一的车位才有可能变成私人车位,而实际对这三种车位的解释之后,大家或许能自己想想,自家小区有几个成为符合第一种。首先解释一下业主共有车位,一共分两种,第一种是公共场所车位,第二种是地下公摊车位。所谓的公共场所车位指的是在小区道路,绿化,楼门口等等场所划定的车位,全部都是公共场所车位。简单地理解就是只要是地面能停车的停车位都是公共场所停车位。有人要说了,那如果有专门的地面停车场呢?我笑笑小区不是商场,地面如果有能建个停车场的地方,开发商不会多造一栋楼吗?第二种地下公摊车位就很好理解了,在购房合同书中会明确标明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如果包括了地下停车场,就属于公摊停车位。再来说说国家持有产权的停车场,简单点解释解释就是有些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实际上也是本地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只是说在没用的时候允许小区设立为地下停车场,收取管理费。这部分的产权是国家持有的,也无法安装充电桩。那么开发商所有产权的停车位是哪种呢,就是非公共区域(基本上等同于非地面),非公摊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场了。只有这种停车场才是允许买卖的,也就是说业主可以拥有产权,才可以改造成充电桩车位。如此严苛的法规条律,几乎把私人停车位给限制死了,那么在本来就很难抢到的私人停车位中,又有几个会是新能源车主所有呢?其实法规没什么问题,这是在申明权力。但是这不利于新能源政策的推广的。试问,如果没有私人的充电桩无法普及,那么新能源车到头来还是只能成为有钱人的玩具,那么政策就变得虚有其表了。现在的解决办法要么允许在租赁车位上安装停车位,要么就是建立小区停车场的公共充电桩。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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