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鄂州第一网媒体报道2016年7月18日,康淑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护照,到登封市公安局为5岁的女儿办理护照时,办事人员听口音怀疑她是越南人。康淑花的证件、户口本当即被登封警方扣押。取回户口本后发现,她的户口页被盖上“无效”印章,其身份证、护照也没有被返还。9月1日中午12时46分,登封警方通过微博,发出河南巩义市律师法律律师了“警方通报”。通报上说:“2016年7月18日上午,告成镇冶上村村民康淑花到我局出入境管理科为其女儿办理出国护照,出入境工作人员在对其例行询问时发现其身份可疑,遂通知告成派出所将其带回调查。经初查,民警发现康淑花系2011年8月5日因夫妻投靠从巩义市公安局涉村派出所迁入登封市告成镇。为进一步查明该户口有无问题,告成派出所将此情况通报给巩义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巩义警方发现康淑花系2002年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涉村村民康怀良三女儿的身份补录的户口。在认定康淑花户口为假户口后,巩义警方遂向我局告成派出所出具了“户口注销通知书”,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告成派出所依法依规注销了康淑花的户口。目前,我局正在进一步对康淑花假户口一事进行调查。”经调查,可以确认康叔花当初补报户口时,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 “注销康淑花户口的程序是涉嫌违法的。”姬来松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登记、注销户口是一种行政行为。即便是一个外国人,通过非法渠道取得了中国国籍,也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注销户口,而是撤销原来登记户口的行政行为。河南巩义市律师法律律师他认为当地公安机关注销康淑花的户口,没有法律依据。为了庆祝中秋节快要到来凡是关注我们网站 鄂州第一网https://www.jzzbp.com/都有机会免费领取月饼,红包,等相关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