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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执业许可

河南律师执业许可(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细则)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03 01:36:07 浏览1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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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唇枪舌剑河南律师执业许可,互不相让,分属控辩双方的检察官和律师是否就一定“水火不容”河南律师执业许可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将保障律师执业作为工作重点推进,力破律师执业存在的知情难、阅卷难、会见难,保障律师“说话权”,互动友好的新型检律关系正在形成。

江苏检察机关力破律师执业中的知情难、阅卷难、会见难

  

  主动告知案件进展

  案件程序发生变化,作为辩护律师却不知情,这曾是刑事辩护律师普遍面临的尴尬,一些律师甚至为了打探案件进展托关系、走后门。

  从事刑事辩护10多年,四处打听案件进展的焦虑感,一度让赋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明霞动起转行的念头。代理一起盗窃案时,好不容易打听到案子到了检察院,等她急匆匆赶过去,却又被告知案件起诉到法院了。更让她难堪的是,一旦当事人和家属先于律师掌握情况,质疑声也随之而来:“河南律师执业许可你这是什么律师,我都知道了,河南律师执业许可你还不知道!”

  这样的尴尬,在江苏检察环节正逐步化解。2015年底以来,我省各地检察机关着手探索案件信息推送工作,至今年3月,通过检察公众号、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或自己研发案件信息推送平台等方式,向辩护律师告知案件诉讼信息2.4万多条。

  在扬州广陵区检察院,记者现场体验 “案件信息自动推送系统”带来的便利。该系统通过绑定律师、案件相关当事人手机号码等信息,主动推送移送审查起诉等刑事诉讼过程中的18个关键节点。该院案管科副科长许伟华在系统里随机挑选一起案件,输入记者联系方式,几秒钟后,记者就收到一条短信:“匡某某、贾某某、薛某某开设赌场案,本院于2017-05-10受理;2017-06-22审结结果:同意移送单位撤回。”

展示收到的案件推送信息

  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峰的手机上,保存了数十条案件程序信息短信。过去,1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陈峰得花近半个月来打听案件进展。“律师的知情权对应的就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主动推送不仅保障律师执业权,更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权益。”

  近期,省检察院推出的案管机器人也把向律师推送信息写入系统,运行后律师的知情权问题将彻底得到解决。

河南律师执业许可(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细则)

  

  阅卷难会见难成为历史

  阅卷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基础,但采访中,不少律师坦言曾吃过“阅卷难”的苦。抱着厚厚的卷宗一页一页拍照的阅卷情景,让崔明霞印象深刻。代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中,她带着两部相机来到检察院,足足拍了两天半,才把20多本卷宗拍完。

  如今,省检察院要求批捕、起诉案件均要制作电子卷宗,以便为律师电子阅卷、异地阅卷提供方便。1-7月,律师共提出阅卷申请一万多次已全部安排。“卷宗全部电子化,免费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律师过来花不了10分钟。”宿迁市检察院案管处处长卢思军说。

  

检察官向律师提供案卷光盘

  会见难也成为历史。“一般案件只要手续齐全会见基本没障碍。”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召强注意到一个细节,徐州市老看守所原有17个会见室,无法满足律师需求,提档升级后增至77个会见室,律师仍然在门口排起长队。

  以许可为原则、不许可为例外,省检察院严格“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及“可能有碍侦查”的条件,坚持自侦案件拟不许可律师会见报上一级院审批的程序。今年律师提出会见申请277件次,检察机关不同意会见的只有70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26.1个百分点。

  

  “刑辩律师更有存在感”

  媒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江苏众耕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成海代理骆马湖非法采砂系列案中的一起妨碍公务案件时,还曾担心“会有阻力”。但让他意外的是,检察院不仅主动推送案件进展,两次退查也充分考虑律师意见。“律师意见越来越被公诉机关重视。”

  保障律师“说话权”,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探索。沭阳检察院建立逮捕公开听证机制,邀请律师参与逮捕案件公开听证5件,有3件采纳律师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徐州检察机关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律师到场,参与和解过程,对承办人工作进行监督。

  

  虽然检察机关以“控方服务辩方”的姿态主动“平衡”,律师执业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在陈峰看来,目前律师与公检法在意见沟通、执业地位上仍未实现完全对等,“排斥、漠视律师执业权的观念依旧存在”。他认为,检察官和律师在司法实践中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履践宪法和法律,实现社会公正和正义。“在共同的价值追求层面,检察官和律师应当携手共进。”

  “律师也好,检察官也好,都是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我们尊重经过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经过公正程序审理的判决,这是作为法律人的共识。”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提出,希望律师和检察官能够加强沟通,交流经验,诉诉苦衷,对于一些有利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举措,双方都抱着积极的态度做细、做实。“无论律师还是检察官,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让这个世界因法治变得更美好。”

  记者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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