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河南周口一医院医生护士被逼轮流抱尸示众”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河南周口太康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被逼轮流抱着一名幼儿的尸体在医院门口当街示众,幼儿家属则在一旁指责、谩骂。此举引发网友热议,纷纷表示应尽快查明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专家认为,解决医患纠纷不能突破法律界限,制止侵权式维权需要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
●医生缘何被示众?
河南太康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2015年9月26日22时33分,太康县城郊乡红庙村人祝某某6个月大的儿子因“发热3天,呕吐2天,哭闹不安3小时”入住太康县人民医院儿二科治疗。
医院检查后,初步诊断为河南太康律师事务所:发热、呕吐。待查:1.呼吸道感染;2.脓毒血症;3.脑炎、给予I级护理,心电监护,告病危,抗感染及对症支持治疗。
9月27日11时40分许,患儿突发呕吐、呼吸困难、口唇紫绀。太康县人民医院立即实施抢救。9月27日13时50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而据死者的奶奶介绍,9月26日晚该幼儿突发高烧,家人立即把河南太康律师事务所他送到河南太康律师事务所了太康县人民医院儿科进行治疗。当天夜里幼儿的病情没有减轻,9月27日中午医护人员在幼儿头上打了一针,十分钟后幼儿出现异常,家人随即呼喊医生前来抢救,又过了半个小时,幼儿死亡。亲属认为医院应该为幼儿的死亡负责。此外,亲属还表示,孩子死亡后,医院方面存在篡改病历的行为。
太康县委宣传部上述负责人表示,9月27日16时50分前后,患儿亲属情绪激动,先后对太康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和保安进行殴打、辱骂,并强迫该院医护人员抱着幼儿尸体上街示众。患儿亲属还围堵太康县人民医院儿二科护士站护士,阻止护士开展正常的诊疗活动,并将装有幼儿尸体的棺材停放在医院大门口,致使急救车等车辆无法正常出入。
●调查有何发现?
河南省太康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太康县卫生局于2015年9月27日22时接到县人民医院的纠纷报告后,立即派人去县人民医院处理此事。
当晚23时,太康县卫生局、公安局组织医患双方召开了座谈会,但次日0时40分左右,患儿家属突然将患儿尸体放在会议桌上,导致座谈会终止。
9月28日凌晨1时20分,太康县卫生局工作人员要求太康县人民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祝某某之子的死亡原因进行自查,并对主管医生、值班医生、护士等7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同时对这7名医务人员做了笔录。
根据相关规定,太康县卫生局于9月28日将此纠纷移送至周口市卫生局处理,周口市卫生局受理后将此纠纷移交周口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9月29日,太康县公安局在县卫生局、信访局、县医院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将停放在太康县人民医院北侧入口处的棺材拖走。经调查取证,太康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患儿亲属王某某等4名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纠纷已经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对于医院是否存在“篡改病历”的问题,家属表示,很多证据由死者父亲保管,而死者父亲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未能向记者出示上述证据。
但当地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病历原件已由卫生主管部门封存,复印件已转到周口市卫生部门,“目前没有发现病历改动”。
●如何制止侵权式维权?
面对医患矛盾频发的现状,网民纷纷表示,面对复杂的医患纠纷,应当保持理性,尊重事实。网民“smile20121988”说:“责任到底在不在医院,等调查结果出来,用事实说话最好。”也有网友表示,应当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极端行为来维护双方的权益。
专家认为,“抱尸示众”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医护人员的本意,伤及河南太康律师事务所他们的身体和人格尊严,胁迫医生的幼儿家属理应依法受到惩处。
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表示,针对此类极端维权行为,任何怀疑和纠纷都应该寻求正规合法的途径,对医患纠纷而言也是如此。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申请通过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或第三方的医调会解决。“只要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应该依法处置,不予姑息。”程学林说。
程学林认为,要求病人家属理性交涉的同时,还需要医护人员及时公开病情、诊断、用药有无重大过错,有无及时解释沟通到位,是否存在修改病历。理性解决医闹医患纠纷,根本上有赖于医疗鉴定机构和司法机关公信力的建立。
浙江大学医学院副院长沈华浩说,频频出现的医患纠纷,甚至伤医、杀医行为使得本已脆弱不堪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如果医生在为患者看病时还要担心风险,那医生就可能采取更多的自河南太康律师事务所我保护措施。比如,有风险的病人不看,有风险的手术不做,本可以通过经验和触诊判断的病情为了自我保护而选择仪器检查等,最后受到伤害的是患者自己。”
据新华社10月3日新媒体专电
医护人员被逼轮流抱幼儿尸体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