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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律师医生

河南洛阳律师医生(河南省洛阳市律师名单)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20 07:36:05 浏览14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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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涉嫌违法的入职保证金河南洛阳律师医生,并非个案河南洛阳律师医生

河南洛阳律师医生(河南省洛阳市律师名单)

  

反映情况的年轻医生、护士

  事件一

  1月2日,有网友在网上留言称:山阳县医院强制让新入职护理人员交5万元风险押金,否则医院就不给办理入职工资等手续。留言者称,她自己是一个刚毕业的农村学生,刚踏入社会没有钱,质疑这是院方非法集资,收钱没有法律依据。

  华商报等媒体到山阳县医院了解情况,采访到多名新入职护士,均表示,院方确实曾召开会议,要求交风险保证金。律师认为医院要求医生交纳风险保证金违法,应当认定无效。 当地卫生管理部门表示,山阳县医院此举违反政策,明显不合理,他们会督促院方尽快退还所收款项。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2006年山阳县卫计局曾下发通知,需调入县医院、中医医院的各类人员,必须一次性交8万元,中专以下毕业的必须一次性交10万元,5年内还本不付利息,5年后返款的按照当年银行存款利息连本带息一起给付,直至还清本钱为止。

  12月30日,山阳县人民医院发出通知,新招录的50名护理人员可采取自愿原则,确有家庭困难,可申请缓交或免交风险保证金和建院基金。

  

  事件二

  

  正当山阳县事件激起各层大讨论之时,惊闻又有多名离职或在职的洛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医生、护士向大河报记者反映,他们曾经遭遇或正在遭遇医院的“刁难”。

  入职交“建院费”,离职还要交“养成费”

  小李是三门峡人,2013年7月,办理入职洛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时,小李说,医院要求所有医生、护士在入职前,必须交纳5000元“建院费”。 小李每个月只能从医院领取800元的现金工资,“连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400元都达不到。” 2015年7月,当小李到医院办理离职手续时,遭到医院的“刁难”,“他们让我交纳1万元的‘养成费’,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事件三

  去年11月份,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件,当时同样引发热议。当时吴桥中西医结合医院,对新入职的医生根据不同学历收取风险保证金:本科学历且优秀不收费,大专学历要交4000元,中专学历要交5000元。院方承诺三年后无医疗事故者将退还风险金。

  “医院向新入职医生收取押金,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出于人事管理的考虑。”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认为,“医院以各种名目向新入职医生进行收费的现象其实很常见,已经成为业内不成文的规则,收费金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3年或者5年之后会无息退返给医生。”

  “医院收风险保证金的事情,并不新鲜,很多医院都收取。”湖南某三甲医院的副院长也表示,“收取的对象主要是新入职的医生和护士,但一般医院过几年都会还给他们。”而对于收费的目的,该副院长表示,“医院收取费用,说是为了防止出现医疗事故,其实往往把这笔钱用在购买医疗设备、发放医务人员薪资或者其他医疗项目上。总之,这笔钱不会闲置。”

  徐毓才还指出,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措施有很多种,仅仅通过向医生收取风险保证金是没有用的。“发生医疗事故是整个医疗卫生管理系统的问题,不能仅仅把发生事故的原因归结到医生身上。”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侵权责任法》则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向新入职医生收“风险保证金”,涉嫌违法,也无法转嫁医院方在事故上应担之责。

  编辑:陈涵

  整理自澎湃新闻、医学界、大河网、华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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