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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

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河南政法委招聘)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25 16:18:07 浏览15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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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安徽网民反映某校网络问题 官方:现已解决

  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 (李政杰)“暑假前学校曾说明学校网络改变代理商,改善网络。可是后来并没有实现,至今仍是断断续续,甚至直接瘫痪,无助学生只能求助政府。”近日,一名安徽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维护学生利益,改善校园网络环境。

  对此,安徽省教育厅作出回复表示,经核查,主要是出现在学生公寓5#和10#楼,这两栋楼学生上网人数最多,高峰期流量最大。不稳定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学生自己使用的PC或笔记本电脑的网络端口数据连接线为低5类网线,与学校提供的网络运营设备要求使用5类以上的网线不符,已通知学生更换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二是设备配置端口配置存在问题。11月2日,该校已经通知设备提供商深圳华为公司技术人员到校检查解决问题,初步检测判断为设备软件服务终端存在漏洞,问题现已解决。

  【网民留言】

  关于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网络问题,暑假前学校曾说明学校网络改变代理商,花费800W改善网络,并承诺暑期开学会完全投入使用,可是后来并没有实现,先不说网络拖到十月初才完全能用,至今仍是断断续续,甚至直接瘫痪,全体学校苦不堪言,可学校不管不问,代理商也音信全无玩失踪,文达信息工程学院贴吧刷爆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了也不见有个责任人出来说一句公道话,无助的学生只能求助政府,希望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帮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我们学生维护自身利益,督促文达解决这个问题,万分感谢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你在人民网关于反映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网络问题的留言收悉。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反映校园网络存在问题基本属实。经核实,该校于9-10月份对校网络进行了改造升级,施工过程造成信号差、不稳定,时有中断,给学生学习生活确实带来不便。经核查,主要是出现在学生公寓5#和10#楼,这两栋楼学生上网人数最多,高峰期流量最大。不稳定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学生自己使用的PC或笔记本电脑的网络端口数据连接线为低5类网线,与学校提供的网络运营设备要求使用5类以上的网线不符,已通知学生更换;二是设备配置端口配置存在问题。11月2日,该校已经通知设备提供商深圳华为公司技术人员到校检查解决问题,初步检测判断为设备软件服务终端存在漏洞,问题现已解决。 二、校园网络改造升级后,期待服务质量得到改观。该校现宽带提供商为中国电信肥西分公司,输入5.5G宽带流量;经测试,学校网络中心运营机房输出流量最高峰值为4.5G左右,暂不存在网络流量不够问题。下半年,该校已与中国移动肥西分公司完成网络宽带接入商务谈判,移动肥西分公司将该校园网络工程项目列为“三重一大”工程上报市移动公司获批,网络工程施工接入约15天可以完成。引进竞争机制后,将至少有两家以上宽带提供商提供服务,不会存在垄断经营现象,期待网络服务质量得到改善。 学校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畅通多样,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了校领导信箱,欢迎同学们今后就在学校学习生活、后勤服务等方面多提宝贵意见。为维护校园稳定,省教育厅已督促该校针对校园网络问题,要求建立服务机制,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网络服务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学生反馈信息、故障报修和网络维护服务等,及时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稳定、快捷、高效的网络运营服务。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前往该校实地督查。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11日

  【网民留言】

  我是安徽省宿州市的市民,宿州市2016年适龄儿童进入小学的问题,我是在公园道一号小区买的房子,买房时开发商给的承诺是十二小学区房。现在房子已经延迟交房8个月了,我是农村的辛辛苦苦赞的血汗钱为了孩子可以在城里上学买的学区房,可是现在开发商跑了,孩子上不了十二小学学区 ,今年宿州市不知道出台的什么政策。农村孩子到城里上学要大人孩子把户口签到城里来,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村的,我们买房就是为了孩子上学,我们把户口签到城里,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我们农村人只有靠那一亩三分地,可是现在又要收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坚持“两个统一”,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相统一。按照《宿州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农业转移人口原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征地补偿权,在户籍迁移城镇后,依法保持不变。公园道一号楼盘经过协议,其业主子女已可入学十二小天鹅湾校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阜阳市阜南县黄岗镇的一位农民,位于镇南边、防洪坝北面属于黄岗村桥西组的一片基本农田现在听说要征收盖学校,这片土地是桥西组农民的耕地,许多农民也是靠着这片唯一的土地生活,现在听说要收回去盖学校,也没有给村民看过任何征收的手续和补偿的方案,我想请问一下 1、像村里这样征收农民的农田耕地有没有农用地的征收手续,征收手续和补偿方案是不是需要公示? 2、该片土地征收后的使用用途,是政府用地还是私人用途。 3、因为是唯一的一块农田了,是否本人可以不同意签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8月14日留言反映“阜南县黄岗镇村民咨询建学校征收土地及补偿”问题后,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五十四条,公益事业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查,为解决黄岗小学建设用地问题,黄岗镇人民政府严格履行申请、审批、选址、上报、征用等程序,并与黄岗村马圩、桥东、桥西三个村民组协商,与涉及征地的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共征收上述三个村民组承包地32.6亩作为黄岗小学学校用地,原黄岗小学现改为黄岗幼儿园。征地赔偿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规定,以38220元/亩标准征收,合计补偿农户1245320元,现补偿款已拨付到黄岗镇政府,近期将打卡发放到村民手中。黄岗小学征地属公益性用地,不存在私人用途。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黄岗镇政府工作人员王胜龙(电话:13285588369)、马士华(13866275411)联系。

  【网民留言】

  2000-2008年淮北大坝蒙城段加固工程,沿岸居民拆迁。部分居民房子需要拆迁,部分居民房屋不符合拆迁条件,通过关系,为了骗取国家拆迁款而拆迁。工程结束后,又原地盖起了新房。严重影响大坝安全维护工作,涉及区域:漆园镇孙沟村、闸北村、花园村、十里井村、及小涧镇沿岸村民。同时河道呗大量养鱼户围网占用,影响船运通行。对我们河道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障碍,尤其是汛期。沿岸部分家禽养殖(漆园镇花园村一处,十里井王圩一处,小涧镇孔沟村袁庄一处)占用河提和集体用地资源,家禽粪便不做处理直接排放河道,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和生活环境。由于都是地方势力导致我们工作难度较大,希望省级领导给予配合,还沿岸居民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河南省政法委公职律师工资(河南政法委招聘)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涡河大坝加固的有关情况。经查:蒙城县淮北大堤加固于2006年底实施,拆迁工作由沿涡乡镇(马集镇、岳坊镇、小涧镇、漆园办事处、王集乡、双涧镇)具体负责,县指挥部现场指导,监理全程跟踪,拆迁范围、拆迁工程量、拆迁补偿等均系经三榜公示,无异议后补偿款打卡发放到拆迁户。调查中未发现骗取拆迁款的情况。 关于您反映涡河大坝加固后又有原地建房的情况。经查:涡河南岸拆迁的主要是主房,多采取集中安置或异地安置。北岸拆除的多系厢房或偏房,主房未涉及到拆迁,多数群众未进行异地安置;应拆部分拆除后村民对剩余厢房进行修缮后继续居住,修缮的房子在大堤管理红线外,符合堤防管理相关规定。截至目前未发现拆除后又在原址重建房屋的情况。 关于您反映河道内鱼网的情况。经查:蒙城涡河闸上游为水产限养区,按规定水产养殖面积不能超过水面的30%。经实地查看,蒙城闸向上至丁沟涵,渔网占用河道宽约40-60米不等;丁沟至孔沟段北侧渔网较密,南侧断断续续,占用河道宽度约为40米,均不超过河道水面30%。中间河道宽约80-100米,通航较为顺畅。 关于您反映3家养殖场占用河堤的情况。经查:漆园办事处花园村和小涧镇孔沟村袁庄两个养殖点在2016年7月份“三线三边”整治活动中已被拆除。巡查中发现漆园办事处十里井村陈庄村民陈某民在河滩内养猪约130头左右。对此,蒙城县环保局已责令其立即清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并作无害化处理;下一步将结合畜禽养殖沿河禁养区划定工作,制定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工作方案,整治河滩内的养殖行为,保持河道水体清洁。 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与蒙城县水务局联系(联系人:张广阔,电话:139567486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淮北市相山区金汇广场的业主,2013年08月在金汇广场够得住房一套,合同约定2015年04月08日交房,当时未能交房,告知被推后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后又被推迟至2016年08月份,现在08月即将过完,交房仍遥遥无期,对此,希望领导给予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市房管局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金汇花园是淮北唯一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但因水电气配套设施无法安装,多次延期交房。经市领导协调,市房管局分别与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以及华润燃气公司签订协议,并支付30%相关费用,协议约定水电气配套工程在支付30%的费用后三个月内完工。目前供水、供气工程已基本完工,但供电工程仍在施工,导致无法交房。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加强与供电公司协调,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同时督促开发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早日实现交房。

  【网民留言】

  中国石化涡阳县楚店加油站,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档案中,征地图中,北面,西面,南面都为耕地,东侧为飞机场公路,土地证档案中的征地协议中也明确说明;东侧靠飞机场公路,北靠东西路,西靠赵春民,南靠赵学坤。土地证地籍调查表,也明确登记为,北西南侧为耕地,东侧为飞机场, 涡阳楚店石化加油站违法多占用耕地782平方,位置在加油站土地证的西侧,但是国土局却将多占用的782平方土地定位在飞机场西侧,楚店加油站土地证的范围内,请上级查清楚到底位置在哪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涡阳县国土局、楚店镇政府已于2014年10月24日组织召集该加油站用地四邻,对加油站占地情况进行了实地测量,参加测量的工作人员、加油站四邻一致指出多占土地在加油站东侧,紧邻S202省道,并在测绘图上签字认可。 同时,针对多占用的土地,涡阳县国土局已于2014年11月6日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14年11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2月23日,楚店镇王桥村民委员会接收了退还土地,该加油站也全部缴清了罚款。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国土局联系(联系人:郭传峰,电话:1385677899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安徽提出2017年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纳入城市公办学校,而现在宿州确连寄宿制学校也取消了,禁止招收农村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允许跨市跨县的在市区就近入学,埇桥区农村的不可以在宿州市就近入学,是不是可以理解政府鼓励农民工跨市跨县打工,政府提出的2017年实现进程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城区就近入学范畴难道是空谈?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坚持“两个统一”,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相统一。按照《宿州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农业转移人口原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征地补偿权,在户籍迁移城镇后,依法保持不变。公园道一号楼盘经过协议,其业主子女已可入学十二小天鹅湾校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合肥市某区的一名老师。我区为了促进教师平时加强学习,每年利用暑期让老师们参加一场专业考试。为此,区里出台的文件规定:第一年考试成绩靠后的老师,年度取消评优资格;第二年靠后的老师扣除半年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第三年考试成绩仍靠后的老师将被解聘。因此文件,导致有的平时工作认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年度考核小组认定为优秀等次的老师仅因考得不好,结果被取消了优秀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从此项规定中可以看出,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的主体应该是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它对老师的考核评价也最公正、客观。教育行政部门用行政手法改变考核结果,不知是否合乎《教师法》的精神。 关于学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通常是学校制定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过全体教职工表决通过,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从相关文件可以看出,绩效工资考核的主体仍然是学校,而不是教育行政部门。 关于教师的解聘,《教师法》第八章第37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的《教师法制教育读本》(2002年版)第243页对上述法律条文的解释中指出“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法律规定了解聘情形,如果教师没有发生上述三种违法情形,则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根据其他原因解除聘任关系”。 很多老师想知道,我区根据老师的考试成绩来改变学校少数老师的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忽视老师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能力,扣除教师的绩效工资,甚至单一根据老师的考试成绩来解聘教师,这样做是否合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恳求得到有关教育专家的书面指点。非常感谢!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8月21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经开区有关教师测试评价情况。经开区、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开区自2012年以来,坚持每年一次对在职教师进行专业测试,测试结果作为教师培训、在岗研修、学年度评优等方面参考依据,有效地提高了教师专业水平。在实际操作中,广大教师均能正视自己不足,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没有发生测试不合格现象,也未出现“因为业务测试成绩靠后扣除教师绩效工资、解聘教师”情况。 下一步,市教育主管部门将督促经开区重新修订完善有关教师测试评价方案,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亳州市蒙城县农村一名初中教师,临近开学心中有话向您诉说。农村教师没有什么地位,年轻老师又少,一到开学又会流失很多,农村教育谈何发展。年轻老师希望去城区上班,原因是城区中学教师待遇高。据了解蒙城城区的一中,二中,四中,六中,八中,这些学校不仅有高中部,还有初中部,任教的老师除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外,还有不菲的代课费,看班费,他们一舨有两张工资卡,一张发基本工资,一张发代课费,城区各中学老师真幸福,他们的校长真好!平均每月要比农村高1000到2000元,除了高待遇外,他们还不需要坐班,有课就来学校,没课就回家,何等潇洒!有人说他们幸苦,没有代课费,他们不愿意干,教学无法开展,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我们农村教师不幸苦吗,没有代课费我们还不是一样工作,强烈呼吁取消城区教师代课费,不能搞特殊,让教师队伍分化,影响教育发展。为此也建议,一是加大城乡教师交流,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无条件交流,任期3到5年,方可调回。二是缩小城乡差距,取消城区各中学的高额副利,让教师待遇均衡,使教师队伍健康发展。以上诉说属实,领导可进驻各学校调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城区中学违规发放课时费的情况。经查:蒙城县高初中教师工资由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五部分构成。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等四项系县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按月打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将绩效考核结果报财政局,每半年打卡发放一次。农村教师另外享受每人每月80元生活补助和200-500元不等农村工作补贴。 由于蒙城县城区各中学普遍缺编,如蒙城县第一中学在校生7400人,现有教师377人,按编制规定缺少教师116人,造成班额超标和超课时代课等问题,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安徽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9〕41号)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鉴于此,蒙城县城区各学校结合实际,制订了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将学校及教师获得的各类奖金、奖励性绩效工资集中起来,将超课时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综合考虑教师工作量、考勤情况等因素,统筹发放绩效工资。调查中未发现城区学校违规发放代课费、看班费等情况。 关于您反映城乡均衡教育的情况。按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指标要求,蒙城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工作。截至目前,农村教师上挂交流371人次,城区教师下乡交流165人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巩固了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提升了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今后蒙城县将持续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教师交流的比例,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情况,请与蒙城县教育局联系(联系人:李方桂,电话:153852057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网民留言】

  我是灵璧县中运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人,灵璧县中运校车服务公司是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2013年8月经县政府批准,企业全额投资3000余万元成立的专业校车服务公司,现有各类专用校车147辆,服务学生28000余名,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 公司运行三年来,不仅较好解决了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的问题,而且保证了学生交通安全,得到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充分认可。为灵璧县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真正为政府承担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民生工程在灵璧县得到具体落实。 由于专用校车投入大、收益低,地方政府又没有补贴,公司运行三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现已到了举步为艰、难以维持运行的境地。为此多次向县政府汇报请求给予支持,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校车服务费用由政府承担的规定,结合我省合肥、滁州、马鞍山等地政府支持校车企业具体做法,在新学期即将开学之际,为保证校车正常为乘车学生服务,请给予关心,批示地方政府给予支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经灵璧县政府研究决定计划列入明年预算,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原标题:安徽网民反映某校网络问题 官方:现已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亳州市蒙城县农村一名初中教师,临近开学心中有话向您诉说。农村教师没有什么地位,年轻老师又少,一到开学又会流失很多,农村教育谈何发展。年轻老师希望去城区上班,原因是城区中学教师待遇高。据了解蒙城城区的一中,二中,四中,六中,八中,这些学校不仅有高中部,还有初中部,任教的老师除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外,还有不菲的代课费,看班费,他们一舨有两张工资卡,一张发基本工资,一张发代课费,城区各中学老师真幸福,他们的校长真好!平均每月要比农村高1000到2000元,除了高待遇外,他们还不需要坐班,有课就来学校,没课就回家,何等潇洒!有人说他们幸苦,没有代课费,他们不愿意干,教学无法开展,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我们农村教师不幸苦吗,没有代课费我们还不是一样工作,强烈呼吁取消城区教师代课费,不能搞特殊,让教师队伍分化,影响教育发展。为此也建议,一是加大城乡教师交流,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无条件交流,任期3到5年,方可调回。二是缩小城乡差距,取消城区各中学的高额副利,让教师待遇均衡,使教师队伍健康发展。以上诉说属实,领导可进驻各学校调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城区中学违规发放课时费的情况。经查:蒙城县高初中教师工资由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五部分构成。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等四项系县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按月打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将绩效考核结果报财政局,每半年打卡发放一次。农村教师另外享受每人每月80元生活补助和200-500元不等农村工作补贴。 由于蒙城县城区各中学普遍缺编,如蒙城县第一中学在校生7400人,现有教师377人,按编制规定缺少教师116人,造成班额超标和超课时代课等问题,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安徽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9〕41号)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鉴于此,蒙城县城区各学校结合实际,制订了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将学校及教师获得的各类奖金、奖励性绩效工资集中起来,将超课时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综合考虑教师工作量、考勤情况等因素,统筹发放绩效工资。调查中未发现城区学校违规发放代课费、看班费等情况。 关于您反映城乡均衡教育的情况。按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指标要求,蒙城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工作。截至目前,农村教师上挂交流371人次,城区教师下乡交流165人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巩固了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提升了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今后蒙城县将持续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教师交流的比例,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情况,请与蒙城县教育局联系(联系人:李方桂,电话:153852057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网民留言】

  你好,涡阳第五中学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相关法律学校不食堂经营能对外承包。涡阳第五中学食堂经营违规对外招标。特此举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为此,涡阳县教育局已责令涡阳五中立即整改;并责令五中学校负责人向县教育局党组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目前,涡阳五中已终止了与食堂承包方的合作意向(承包方现已退出),并成立了师生餐饮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下一步,涡阳五中将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营服务行为,并由学校班子成员,以及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等代表组成的食堂食品质量监督小组全程监管,关注过程,注重细节,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切身权益,为全校师生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教育局(联系人:刘振,电话:0558-7352525)或县招管办联系(联系人:张志生,电话:0558-72156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再次给您增添一些琐事。 我是宿州市埇桥区(现在的宿马园区)宁刘村赵店组一位村民,我家房屋因年久失修被村领导及现宿马园区负责管理鉴定的张姓领导共计约有四至六人与四月中旬曾到我家鉴定,我家房屋为危房并且拍照取证。建议翻新重建,否则不适宜人员居住,并指出国家对此有相应补贴政策,我家也恰巧符合该政策。并且说尽快给我办理相关事宜,以帮助我重建家园。对此我一直期待着好消息的到来…… 至今为止已有几个月了,依然没有信息。我们村同样和我家一样符合条件的,比我家晚一个多月的甚至更长时间的,补偿款都已经到位了。他们还问我家的款项到位了没有。于是我找到村干部村长问问情况,他的回答是给我报晚了,所以就没有了。说什么一共就十来个名额,并且说从其他地方多给我点补贴。我想问下您,他们的做法合情合理吗?从其他地方补,这样的事情也合法吗? 再此,跪请您给我们这样的一个平头老百姓合理的解释,可以吗?拜托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家现有5口人,有14亩地(含宅基地),您儿媳在皖北医院工作,全家年收入2.2万多元,人均纯收入达4400多元,已达到脱贫标准。因2016年元月您妻子心脏病发作,花费3万多元(含农合报销,实际花费1.5万多元),因病致贫,计划列入2016年脱贫家庭。2016年元月份,宿马园区对苗庵乡宁刘村的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时,对您家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您养羊的厢房是危房,并不是其主房是危房。您家中有前3间(2016年3月建成)、后3间(已建10多年)共6间房屋,面积有120平方米,您儿子在宿州市区有一套房,不符合危房改造贫困户的条件,没有列入危房改造计划。2016年苗庵乡的危房改造目前没有进行验收,资金没有全部发放,并不是危房改造款已发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再次给您增添一些琐事。 我是宿州市埇桥区(现在的宿马园区)宁刘村赵店组一位村民,我家房屋因年久失修被村领导及现宿马园区负责管理鉴定的张姓领导共计约有四至六人与四月中旬曾到我家鉴定,我家房屋为危房并且拍照取证。建议翻新重建,否则不适宜人员居住,并指出国家对此有相应补贴政策,我家也恰巧符合该政策。并且说尽快给我办理相关事宜,以帮助我重建家园。对此我一直期待着好消息的到来…… 至今为止已有几个月了,依然没有信息。我们村同样和我家一样符合条件的,比我家晚一个多月的甚至更长时间的,补偿款都已经到位了。他们还问我家的款项到位了没有。于是我找到村干部村长问问情况,他的回答是给我报晚了,所以就没有了。说什么一共就十来个名额,并且说从其他地方多给我点补贴。我想问下您,他们的做法合情合理吗?从其他地方补,这样的事情也合法吗? 再此,跪请您给我们这样的一个平头老百姓合理的解释,可以吗?拜托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家现有5口人,有14亩地(含宅基地),您儿媳在皖北医院工作,全家年收入2.2万多元,人均纯收入达4400多元,已达到脱贫标准。因2016年元月您妻子心脏病发作,花费3万多元(含农合报销,实际花费1.5万多元),因病致贫,计划列入2016年脱贫家庭。2016年元月份,宿马园区对苗庵乡宁刘村的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时,对您家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您养羊的厢房是危房,并不是其主房是危房。您家中有前3间(2016年3月建成)、后3间(已建10多年)共6间房屋,面积有120平方米,您儿子在宿州市区有一套房,不符合危房改造贫困户的条件,没有列入危房改造计划。2016年苗庵乡的危房改造目前没有进行验收,资金没有全部发放,并不是危房改造款已发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本人家住安徽省太和县肖口镇贺寨村78号3户从1994年申报宅基地申报费肖口土地管理己收取,现在一家人住在危房里,镇里、县里、市里反应一直没处理,请领导明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8月22日留言反映无宅基地建房的有关问题后,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系肖口镇马寨村贺寨自然村人,再婚,其家有宅有房,足够其家人居住。多年前,网友前妻外出务工死亡,因赔偿金分配问题,其前妻娘家人到他家闹过丧,现任妻子不愿在老宅居住。因此,该村委会不再另行为网友划分宅基地。

  【网民留言】

  请问一下安徽省界首市任寨乡的规划是怎样的》?新农村社区是怎样整合的?有没有时间年限,另外安徽北部阜阳什么时候可以达到全面小康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8月23日留言反映“任寨乡新农村建设问题”后,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界首市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6月,界首市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到界首市任寨乡实地勘测,规划设计任寨乡总体规划。目前,预审稿已经专家评审,并报界首市人民政府经统一研究后批复。规划大框为:构建“一核二轴四点”。“一核”:以任寨乡集镇为乡域的公共服务中心,是任寨乡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二轴”:由S328和S406形成的两条乡域空间发展轴;“四点”:乡域范围内四个中心村(曹元中心村、杨庄中心村、马湖中心村、亮集中心村)。 关于网友反映的任寨乡“新农村社区”,应为任寨乡村庄布点规划(即中心村规划)。该规划由界首市规划局联系福州市规划设计院,于2015年6月启动,现已通过专家评审。规划为四个中心村,分别是曹元中心村、杨庄中心村、马湖中心村、亮集中心村。实施时间及合并村情况为:曹元中心村:由张许、任寨合并,2016年已经实施;杨庄中心村:以杨庄自然村为中心,涵盖张楼、马天楼、马腰庄、马范棚三个自然村,2016年已经实施;马湖中心村:由马湖、苗湖合并,位置以李湖自然村为主,计划2017年实施;亮集中心村:以亮集街道为中心,计划2018年实施。 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界首市将于2020年前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网民留言】

  我们是利辛县阚疃镇民主居委会村民,家乡要修路我们非常高兴,因为我们也想回家发展创业,因修路要借用我们几家的宅基地,当时说好要给我们相应的质量上的补偿地,为了家乡更好的发展、建设的更美好,我们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可是路建好了好几年了,我们从外地回去很多次找镇政府,他们都是相互推脱,敬请为善良的人民群众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利辛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为解决道路老化及民主、镇西等村的几万人出行问题,2012年利辛县阚疃镇政府协调部分资金修建了三孔桥路。三孔桥路修建需占用您的宅基地23平方米,您口头表示同意,但未签订协议,有在场证人管XX、许XX等为人证。2015年10月经您所在民主居委会新民西队协调,决定从本队东西水渠南面给您补偿面积为145.2平方米的宅基地,但您不接受。 您要求把民主居委会村室对面的一块临街土地作为补偿。因该土地是新民西队的集体土地,民主居委会的其他群众表示反对,无法满足您的诉求,还请您予以理解和支持。 相关情况,请与利辛县阚疃镇信访办联系(电话:0558-896502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蒙城县小辛集乡唐庙村解寨庄村民反映自己家饲养的母猪去年10月份因为意外死亡 该村民立刻到辛集乡的畜牧站报备 畜牧站人员看过之后说 母猪是没有生过小猪的 只能按彪猪进行赔偿 但是畜牧站的人员上门索要母猪保险时 是按照老母猪保险所要的费用 理论无效后 该村民只能接受工作人员的说法 能赔总比一点都不赔要好吧 但是一直到现在了 猪赔偿款都没有打 针对这种情况希望领导能重视 毕竟国家的民生政策都是好的 如果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还这样处理 那再上门索要保险时 是及时给呢 还是拒绝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办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15年10月份向国元保险提出1头母猪死亡理赔。经国元保险现场查验鉴定,死亡的母猪不是经产能繁母猪,不能按照母猪的有关理赔标准赔偿。后您与小辛集乡畜牧站联系,要求按母猪标准理赔。该乡畜牧站工作人员到您家进行了调查,死亡的系育肥猪,确实不是经产能繁母猪。情况核实后,经您同意,国元保险已按照育肥猪保险标准给予赔偿600元,目前赔偿款已发放给您。相关情况,请与蒙城县小辛集乡政府联系(联系人:李洪军,电话:13856769657)。 以上情况,小辛集乡工作人员已向网友进行了解释;网友对此表示理解。如有其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太和县坟台镇陶阁行政村后贾庄,我的姥姥姥爷今年都八十多了没有劳动能力,生活非常节俭以前有低保、养老金生活勉强过的去!现在我听姥姥说没有低保了,想问八十岁的老人是不是都没有低保了?是不是老人都没有享有低保的权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8月23日留言反映低保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外祖父、外祖母二人在2016年3月之前享受农村低保。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太和县于2016年3月份开展了“民政五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由于网友姥爷现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且三个儿子家里均自建有楼房,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均有劳动能力且具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对照《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六条之一、九、十九款规定和《太和县“民政五类对象”清理实施方案》中城乡低保清理对象第9款之规定,网友姥爷夫妇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应及时退出。坟台镇已就该问题电话联系网友并解释相关政策。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我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东方新天地业主,反应以下两个问题: 1、最近我们小区的2号楼下商户装修时私自砸承重墙,导致楼上多户居民的房屋内有明显裂缝,业主们整天诚惶诚恐,不敢入住,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按揭买了一套房子,还没有入住就成了危房; 2、1号楼1单元后面,主楼体外停车场出口处的一楼到三楼被商户私自挪用,建了一个观光电梯,严重影响四楼住户的正常生活,同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给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带来不便;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我们小区业主多次找我们小区的天顺物业人员咨询,都不予正面回复及解决,找开发商也是无果,去太和县房管局咨询也没有给解决,后来请太和的电视台曝光无果,只有找到合肥的记者来现场采访,也作了相关报道,但是最终还是不了了之,石沉大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8月10日留言反映“太和县东方新天地商铺乱砸承重墙问题”,系重复性留言,之前已回复。 附:留言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6月30日留言反映“太和县东方新天地商铺装修安全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太和县东方新天地由太和县海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一期1、2、3号楼于2014年12月竣工验收,2015年交付使用。2#楼部分商铺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将位于商铺中的消防疏散设施拆除,装修施工给楼上业主造成干扰产生纠纷。太和县房产局知情后,立即与太和县质检站取得联系协调处理,并书面通知业主立即停工等待处理。同时要求开发企业与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并要求其做出处理意见。 7月1日,该小区设计单位与太和县房产局、太和县质检站、开发企业、小区物业及业主群众共同到商铺施工现场勘查后,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商铺楼梯因不满足消防疏散宽度要求,被拆除楼梯应原位复原;2.委托权威质量鉴定检测机构对楼梯周边结构主体构件进行安全性及完整性检测,检查其是否存在裂缝,有裂缝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是否削弱主体安全性;3.对楼上住户填充墙、结构梁板新增裂缝进行检测。目前,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正在协商处理中。

  【网民留言】

  我是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桥西社区,刘庄】一名普通村民,我们这这里现在正在拆迁,说是2008年以后盖的房子,按每平方米200元包赔。这合理吗?开发商只顾个人利益,不顾老百姓死活,再说2008年我孩子小,现在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辛辛苦苦攒点【血汗】钱,又借了一部分,给我儿子盖的结婚住房,还没住现在又要拆,我抱着无助的心求助,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8月22日给留言反映“太和县城关镇桥西社区拆迁补偿有关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目前太和县城南片区拆迁指挥部正在开展翰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桥西社区刘庄属于该项目范围内。太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文件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网友反映的“2008年以后盖的房子,按每平方米200元包赔”是无合法手续且不在2008年航拍图上的房屋,属违法建筑,按规定不予赔偿,只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拆迁费用。 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

  【网民留言】

  安徽省农村八十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30元每月偏少,目前的物价每天1元,对生活改善起不了作用,全国其他省份每月100元—500元,我省是否也应该即时提高标准。八十周岁以上老人已完失去劳动能力,农村很多留守老人生活还是很困难,政府的津贴还是能明显起到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幸福感作用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关于提高高龄津贴补贴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普惠性的社会福利政策,凡年满八十周岁的老年人都有资格享受一定标准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地区经济水平自行制定。从我省情况看,各地情况补贴标准一般为30-50元不等。 关于您所提出的该项补贴对农村留守老人等困难老年群体改善生活质量作用不大的问题,我省目前除高龄津贴制度之外,对于困难老年群体,针对其不同情况,还有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群体可申请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高龄津贴制度,在“广覆盖”的同时,结合地方财力水平,适时提高发放标准。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于民政厅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 联系人:吴冬梅 联系电话:0551-65606269 2016年11月4日

  原标题:安徽网民反映某校网络问题 官方:现已解决

  【网民留言】

  在灵璧县老县委的院内有人放了停车收费的牌子,强制每车收取十元每次的停车费,没有任何的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灵璧县原县委大院属灵璧县灵城旧改地块征收范围,正在进行征收工作,为保证征收区域的车辆停放有序,由房屋拆迁公司到灵璧县灵城镇太平社区申请派人出面管理维护老县委大院的交通生活秩序。近日,将逐步取消停车场地,建设安置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望和新城,超市楼上风机特别响,严重扰民,让业主根本没办法正常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你于2016年8月23日留言反映“太和县望和超市风机噪音扰民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太和县市容局已责令该超市物业限期整改,现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涡阳五中是一所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学校食堂应有学校自主经营,不能对外承包。可是学校竞然公开对外招标。严重违反教育颁布相关法律。侵犯学生权益。特此举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为此,涡阳县教育局已责令涡阳五中立即整改;并责令五中学校负责人向县教育局党组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目前,涡阳五中已终止了与食堂承包方的合作意向(承包方现已退出),并成立了师生餐饮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下一步,涡阳五中将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营服务行为,并由学校班子成员,以及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等代表组成的食堂食品质量监督小组全程监管,关注过程,注重细节,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切身权益,为全校师生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教育局(联系人:刘振,电话:0558-7352525)或县招管办联系(联系人:张志生,电话:0558-72156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镇政府拆迁我们的老房子,一处老房变垃圾,盖着新房又被镇政府拆除了一半,害得我们无房住。2013年把钱交2016年把房盖,拆迁老房子容易盖新房难难。全村人盖好一半为什么我们家维一的老房被拆迁了却不准我们一家盖房。材料全部交上去了,却迟迟没有批,我们全家老小成了无房住的一家人,我们全家老小怎么办,新房的损失费用由谁赔偿呢?希望上级领导,给我们全家老小一个合理的说法和解决的方案。谢谢你能帮我们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蒙城县双涧镇隋寨村西董村民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交通不便,经村民协商一致,该村民组于2013年在老村庄南侧重新规划了宅基地。此后,部分村民陆续按程序在新宅基地动工建房。 您在老村庄内原有砖混结构住房3间,2013年在新村分配一处共3间宅基地。随后,您在新宅基地浇筑了地基,并按标准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由于前期您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设,所以双涧镇国土所多次进行制止,并督促您尽快完善建房手续。但您未能采纳国土所建议,在监管间隙继续施工,双涧镇政府在巡查中发现后组织执法人员对不听劝阻建设的部分墙体进行了拆除(约5平方米)。 目前您已按要求办理了建房相关手续,并拆除了老村庄内的原有住房,现新房主体已完工。相关情况,请与蒙城县双涧镇联系(电话:0558-771100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第三次反映涡阳县育才中学违规办学问题 我们这些受过骗的家长在当地已反映多次育才中学违规办学的问题,请给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育才中学是假学校、食堂伙食差,以及宿舍安全及五楼通道长只有一个楼梯”的情况。经查:涡阳县育才初级中学于1993年经县教育局批准举办,目前该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且存在食堂和宿舍疏散通道不达标等问题。为此,涡阳县教育局已暂停育才中学2016年暑期七年级招生,并责令其另行选择合格校址办学(期限为一年),如届时未按要求选址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同时要求育才中学将现有的八、九年级学生整体搬迁。下一步,涡阳县教育局将进一步督促育才中学搬迁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及社会稳定。 关于您反映“院内还有学影视和学拖拉机”的情况。经查:育才初级中学系租赁县农机校校舍,除农机校自行组织农机培训外,该院内还有两个社会培训机构,分别为“第一影视”和“涡阳县启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目前,该2家社会培训机构已被取缔并搬离农机校。 关于您反映“暑假办补习班”的情况。经查:在调查组多次检查中,均未发现该校存在开办补习班现象。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徐继玺,电话:180568258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们是灵璧县建设局灵城规划所的职工,到现在工作已经接近二十年了,可建设局只从去年才给我们购买养老保险,当然也比过去前进了一步,但没有把以前给我们欠缴的给我们补齐,现在我们局给房产局合并了,房产局给我们一样身份的都是从开始工作就给缴了,现在我们一个单位不能两个样对待啊!而且,哪有发工资一个样的,那还要工龄干什么?!应该按档案来发才合理,实在发不齐按档案的一定比例也行,有的人刚来上班工资给我们将近二十年的人一样多也太不合理了!我们都是工作在一线的,为灵璧县控违拆违立下汗马功劳的,不给我们补齐养老保险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的!强烈要求县政府能够支持建设局给我们补齐养老保险,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并按我们的档案发工资!希望能平等地对待下属单位职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宿州市委《关于印发灵璧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秘〔2001〕4号)文件规定,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为县主管部门所属股级国有事业单位,定编4名,经费自收自支。目前,灵璧县所有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和城建监察大队均是依靠政府财政返还的城市配套费维持运转。灵璧县住建局于2015年为乡镇规划所、城建监察大队在编在岗职工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因人社局社保中心要求按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办理,现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未推行,因此2015年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在人社局信息平台上无法查询。2016年4月,经灵璧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同意,自2016年4月起为在编在岗职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目前医疗保险款已经缴纳,正在和社保中心对接办理医保手续。 灵璧县住建局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同时按照县财政实际承受能力,依据职工档案工资水平,结合绩效考核,进行测算,提出具体可行的乡镇规划所和城建监察大队职工工资实际发放水平的建议,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争取提高相关职工的工资待遇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们是灵璧县建设局灵城规划所的职工,到现在工作已经接近二十年了,可建设局只从去年才给我们购买养老保险,当然也比过去前进了一步,但没有把以前给我们欠缴的给我们补齐,现在我们局给房产局合并了,房产局给我们一样身份的都是从开始工作就给缴了,现在我们一个单位不能两个样对待啊!而且,哪有发工资一个样的,那还要工龄干什么?!应该按档案来发才合理,实在发不齐按档案的一定比例也行,有的人刚来上班工资给我们将近二十年的人一样多也太不合理了!我们都是工作在一线的,为灵璧县控违拆违立下汗马功劳的,不给我们补齐养老保险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的!强烈要求县政府能够支持建设局给我们补齐养老保险,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并按我们的档案发工资!希望能平等地对待下属单位职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宿州市委《关于印发灵璧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秘〔2001〕4号)文件规定,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为县主管部门所属股级国有事业单位,定编4名,经费自收自支。目前,灵璧县所有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和城建监察大队均是依靠政府财政返还的城市配套费维持运转。灵璧县住建局于2015年为乡镇规划所、城建监察大队在编在岗职工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因人社局社保中心要求按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办理,现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未推行,因此2015年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在人社局信息平台上无法查询。2016年4月,经灵璧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同意,自2016年4月起为在编在岗职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目前医疗保险款已经缴纳,正在和社保中心对接办理医保手续。 灵璧县住建局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同时按照县财政实际承受能力,依据职工档案工资水平,结合绩效考核,进行测算,提出具体可行的乡镇规划所和城建监察大队职工工资实际发放水平的建议,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争取提高相关职工的工资待遇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亳州市涡阳县涡南镇一名村干部代表,现将我们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问题向你反映如下: (1)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分配到行政村,任务分配到村干部身上,我镇党委书记在全体村干部大会上强调:为了完成我镇社会抚养费收入考核任务,扭转我镇在全县财政收入进度落后位次“计生社会抚养费分配的数字,谁完成谁就干,谁不完成谁就不干,凡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全年任务的按镇党委政府研究的的文件处理,给予免职,并且声明凡是处理过的干部在下一届(2017)换届选举时不准参加选举”。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2)现在我镇的村干部都垫缴了几万元,这叫我们村干部怎么工作,这样的工作真的违背原则,一个村干部一年的工资也就一万元左右,我们村干部也有家人要养。这种现象不是罚计划生育超生户了,而是变成罚村干部了。而且我们村干部也没有权利去收社会抚养费,我们垫缴的钱怎么办? (3)计划生育抚养费的征收到底由谁来征收,特别是放开二孩政策之后,针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们的文件是怎样规定的。针对放开二孩之前的二孩超生户有什么新规? 恳请给我们村干部一个公道的解决方案。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办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任务分配到村干部身上”的情况。经查阅涡南镇编发文件,未发现分配村干部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相关文件。 关于您反映“完不成全年任务的按镇党委政府研究的文件处理,给予免职,并且声明凡是处理过的干部在下一届换届选举时不准参加选举”的情况。通过查阅涡南镇编发文件和会议记录,未发现以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对个别村干部予以免职处理以及不能参加下一届村换届选举现象。 关于您反映“村干部垫付社会抚养费”的情况。经查:涡南镇政府严格按照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征收,调查中未发现要求村干部垫付社会抚养费现象。同时,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政策外生育人员因外出务工,存在政策外生育人员与村干部协商后请求村干部先予以垫付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涡南镇政府已督促涉及人员规范借贷手续,对于恶意拖欠的要依法定程序处理。 关于您反映“社会抚养费由谁征收”的情况。经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关于您反映“放开二孩政策之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放开二孩之前的二孩超生户征收”的情况。经查: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欢迎您给我们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以便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涡阳县卫计委联系人:徐雷,电话:0558-757557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我是谯城区原三官核桃林场村民,现属双沟镇周大居委会刚桥村村民,2015年双沟镇进行产业调整,说是又要恢复万亩核桃林场。 因此我想给省领导汇报下我所知道的一些关于核桃林场的事,03年三官镇政府针对退耕还林,自购核桃树苗让农户栽种,当时政府承诺,所栽种核桃树林,国家根据退耕还林政策给予一定补偿,核桃林所需专用肥有国家补贴统一采购,核桃林生病有专门的农技人员负责治疗,治疗所需农药全部有国家补贴承担,农户只负责打理好核桃林就行了。可事实却非如此,政府当时答应事情除退耕还林款是打卡发放以外其余的全部是空话,更要说明的是就连退耕还林款在08年核桃树普查以后还被镇政府扣除了一部分,说是死亡核桃树国家不再给予补偿,(后来经过查证镇里把扣除的这部分补偿款返回给村里了,由村里返还给农户)核桃树该上肥料了,农户一直在等着,等不到政府承诺的专用肥料,就自己购买了化肥给核桃树用上,用多用少也没个标准,质朴的农民自认为就是只要把肥料上到地里,来年核桃肯定会丰收。最后导致核桃树层次不齐,有些由于化肥用的多导致核桃树旺长只长树枝不结果,化肥用的少的核桃树果子倒是结了不少,可是到最后长成的果子寥寥无几。核桃树生病了农户们又是干瞪眼,生的什么病该怎么治?找不到专业的农技人员就自己随便买了一些农药给核桃树用上。所以接下来就是核桃树生病乱用农药导致了大量的核桃树死亡,紧接着农民地里核桃树数量的减少,收入下降。导致了后面农户把剩下没死的核桃树砍光重新种上了小麦玉米这些农作物。最为可气的是断了十多年的核桃树专用化肥和农药,2015年突然又发下来了,根据上面所说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①03年栽种核桃树到底是退耕还林,还是恢复万亩核桃林场,如果是恢复万亩核桃林场,后面又为什么把三官镇划掉? ②当时栽种核桃树所承诺核桃树专用肥和农药是每年都有还是隔几年发放一次?如果每年都有为什么从03年核桃树栽上以后直到2015年才给发放化肥农药?从03年到15年这中间10多年的化肥农药去哪儿?16年的还发吗? ③08年核桃树普查针对死亡核桃树扣除的补偿款既然返回给村里了,为什么农户们一直没有领到?08年到现在8年的补偿款又被谁领走了? 如果省领导能看到留言,还望重视,彻查到底。为了以后的核桃林场发展请省领导一定把之前的问题彻查到底。争取让2015年恢复三官核桃林场项目成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和人民自豪的好项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谯城区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双沟镇三官种植核桃项目性质及原三官镇并入他镇的情况。经了解,核桃林场建设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属退耕还林项目。三官镇2006年并入双沟镇,是谯城区行政村区划调整的需要,系根据当时经济、地域等综合因素权衡的结果。 关于您反映核桃树专用肥和农药未发放等问题。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和《安徽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只有现金补助,没有核桃专用肥和农药的补助。 关于2015年发放的“核桃树专用化肥”相关情况的说明。为巩固和完善退耕还林成果,2008年2月,谯城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皖政发〔2007〕95号),编制了我区2008—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规划。按照规划要求,依据双沟镇各村耕种面积大小和退耕还林面积多少,原三官镇4个村分年度实施(从2008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具体是王庙村2008年至2009年实施二年、贾集村2010年至2012年实施三年、三官村2013年实施一年、周大村2014年至2015年实施两年。2015年到周大村时已是该项目的最后一年,该项目包含土地平整、改土培肥、农田水利三方面内容。2015年周大村发的肥料,属改土培肥项目。为配合发展万亩核桃林,经村委会研究,按农户核桃林种植面积下发化肥和有机肥,而非核桃专用肥。 关于您反映2008年核桃树补偿款的情况。经查:2002-2009年补助资金包含每亩210元的原粮补助和20元的管护费(合计230元/亩)。自2010年至今,亩均补助调整为125元(20元管理费和105元退耕还林补助金),均已通过“一卡通”发放至林农账户。 关于您反映死亡核桃树补偿款未发放农户的情况。经查:2009年核桃树面积核查后,对死亡核桃树或病害树按时补栽的发放补偿款。如不能按期补栽,可由本村或其他村农户栽种,补偿款发放至实际栽种农户。不补栽农户无补偿款。 目前,双沟镇核桃林场已栽植核桃树10800亩,初具规模。并聘请了核桃树种植专家作常年作技术指导。相关情况,请与谯城区双沟镇政府咨询或反映(电话:0558-56100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李门楼棚户区拆迁具体的时门时间及拆迁还原方案,希望早日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市委高度重视,安排谯城区委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谯城区十八里镇李门楼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方案已制定,征迁工作已于2016年8月初正式启动,目前正在进行房屋丈量评估等前期工作,待评估完成后即实施房屋拆迁。具体情况可直接咨询该镇征收指挥部(联系人:张红岩,电话:135005980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原标题:安徽网民反映某校网络问题 官方:现已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我是谯城区原三官核桃林场村民,现属双沟镇周大居委会刚桥村村民,2015年双沟镇进行产业调整,说是又要恢复万亩核桃林场。 因此我想给省领导汇报下我所知道的一些关于核桃林场的事,03年三官镇政府针对退耕还林,自购核桃树苗让农户栽种,当时政府承诺,所栽种核桃树林,国家根据退耕还林政策给予一定补偿,核桃林所需专用肥有国家补贴统一采购,核桃林生病有专门的农技人员负责治疗,治疗所需农药全部有国家补贴承担,农户只负责打理好核桃林就行了。可事实却非如此,政府当时答应事情除退耕还林款是打卡发放以外其余的全部是空话,更要说明的是就连退耕还林款在08年核桃树普查以后还被镇政府扣除了一部分,说是死亡核桃树国家不再给予补偿,(后来经过查证镇里把扣除的这部分补偿款返回给村里了,由村里返还给农户)核桃树该上肥料了,农户一直在等着,等不到政府承诺的专用肥料,就自己购买了化肥给核桃树用上,用多用少也没个标准,质朴的农民自认为就是只要把肥料上到地里,来年核桃肯定会丰收。最后导致核桃树层次不齐,有些由于化肥用的多导致核桃树旺长只长树枝不结果,化肥用的少的核桃树果子倒是结了不少,可是到最后长成的果子寥寥无几。核桃树生病了农户们又是干瞪眼,生的什么病该怎么治?找不到专业的农技人员就自己随便买了一些农药给核桃树用上。所以接下来就是核桃树生病乱用农药导致了大量的核桃树死亡,紧接着农民地里核桃树数量的减少,收入下降。导致了后面农户把剩下没死的核桃树砍光重新种上了小麦玉米这些农作物。最为可气的是断了十多年的核桃树专用化肥和农药,2015年突然又发下来了,根据上面所说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①03年栽种核桃树到底是退耕还林,还是恢复万亩核桃林场,如果是恢复万亩核桃林场,后面又为什么把三官镇划掉? ②当时栽种核桃树所承诺核桃树专用肥和农药是每年都有还是隔几年发放一次?如果每年都有为什么从03年核桃树栽上以后直到2015年才给发放化肥农药?从03年到15年这中间10多年的化肥农药去哪儿?16年的还发吗? ③08年核桃树普查针对死亡核桃树扣除的补偿款既然返回给村里了,为什么农户们一直没有领到?08年到现在8年的补偿款又被谁领走了? 如果省领导能看到留言,还望重视,彻查到底。为了以后的核桃林场发展请省领导一定把之前的问题彻查到底。争取让2015年恢复三官核桃林场项目成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和人民自豪的好项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谯城区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双沟镇三官种植核桃项目性质及原三官镇并入他镇的情况。经了解,核桃林场建设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属退耕还林项目。三官镇2006年并入双沟镇,是谯城区行政村区划调整的需要,系根据当时经济、地域等综合因素权衡的结果。 关于您反映核桃树专用肥和农药未发放等问题。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和《安徽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只有现金补助,没有核桃专用肥和农药的补助。 关于2015年发放的“核桃树专用化肥”相关情况的说明。为巩固和完善退耕还林成果,2008年2月,谯城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皖政发〔2007〕95号),编制了我区2008—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规划。按照规划要求,依据双沟镇各村耕种面积大小和退耕还林面积多少,原三官镇4个村分年度实施(从2008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具体是王庙村2008年至2009年实施二年、贾集村2010年至2012年实施三年、三官村2013年实施一年、周大村2014年至2015年实施两年。2015年到周大村时已是该项目的最后一年,该项目包含土地平整、改土培肥、农田水利三方面内容。2015年周大村发的肥料,属改土培肥项目。为配合发展万亩核桃林,经村委会研究,按农户核桃林种植面积下发化肥和有机肥,而非核桃专用肥。 关于您反映2008年核桃树补偿款的情况。经查:2002-2009年补助资金包含每亩210元的原粮补助和20元的管护费(合计230元/亩)。自2010年至今,亩均补助调整为125元(20元管理费和105元退耕还林补助金),均已通过“一卡通”发放至林农账户。 关于您反映死亡核桃树补偿款未发放农户的情况。经查:2009年核桃树面积核查后,对死亡核桃树或病害树按时补栽的发放补偿款。如不能按期补栽,可由本村或其他村农户栽种,补偿款发放至实际栽种农户。不补栽农户无补偿款。 目前,双沟镇核桃林场已栽植核桃树10800亩,初具规模。并聘请了核桃树种植专家作常年作技术指导。相关情况,请与谯城区双沟镇政府咨询或反映(电话:0558-56100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们是阜阳市颍泉区二中、四中、九中的22位未入编教师。上次已经向您反映了我们的情况。阜阳市市政府、颍泉区区政府也已逐条回复,可是几个月过去了,学校没有落实任何一项。我们又先后去颍泉区人社局、教育局询问,他们都推说不知情,我们又找到颍泉区委区政府领导,区领导也说不知道。我们就疑惑了,没有依据是谁回复的呢?这明显不就是糊弄省领导糊弄我们吗?我们要求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教师法》补齐我们未交的保险,做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我们阜阳市其他区的公立学校,都有未入编的教师,比如阜阳市颍州区红旗中学,他们很早就是同工同酬,和在编教师一样的待遇。习主席讲依法治国,为什么到了我们颍泉区就不按照上述法律执行了呢?我们都已经工作十多年了,虽然受到那么多不公平待遇,但是我们一直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可现在才拿到一千余元的工资,在当今社会连自己都无法养活,何况还要孝敬父母、养孩子。尊敬的领导,我们身为教师,对于这件事我们从未做过过激行为,一直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实反映我们的问题,请省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督促颍泉区政府、学校认真解决我们的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8月5日留言反映“颍泉区自聘教师待遇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泉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保险问题 自聘教师所在学校(二中、四中、九中)将继续为其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如自聘教师愿意补交 2014年以前的五险,学校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所需费用由个人负担。 二、关于待遇问题 学校将与自聘教师签订相关聘任合同,自聘教师统一服从学校考核。工资由学校与自聘教师商议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同时颍泉区教育局多次召开自聘教师所在学校负责人会议,要求学校综合考虑物价等各种因素,每年适当提高自聘教师待遇,建立自聘教师工资增长机制。目前,相关学校均已建立自聘教师工资增长机制。 三、关于人事代理问题 颍泉区教育局已安排阜阳二中、四中、九中收集自聘教师办理人事代理所需相关材料,待材料准备齐后,区教育局将与区人社局进行对接,按人事代理相关政策进行办理。

  【网民留言】

  我是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望月社区居民,望月社区一条南北主路上放一垃圾罐车,每天从垃圾罐车里流出许多污水,严重影响市民通行。我们已反映多次至今无人过问,领导可派人到现场看看,问责制度应该落实!期待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箱式垃圾车设置点在蒙城县城关镇望月社区刘桥中心路厕所东侧。由于城区箱式垃圾车已使用多年,部分车体存在缝隙,导致污水渗到地面。 对此,蒙城县城关镇会同环卫处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同时,城关镇已责令所辖社区加大卫生保洁工作力度,及时清理掉落的垃圾或下渗的污水,确保垃圾车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相关情况,请与蒙城县城关镇联系(联系人:李大坤,电话:138056176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亳州市蒙城县小辛集乡段庙村林西张村民,我们村后的路(Y 099乡道)什么时候能修,拖了一年又一年什么时候能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蒙城县小辛集乡唐庄村黄集至乐土中心街(Y099乡道,包含您反映的路段)修建工程已列入2016年蒙城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其中小辛集乡境内2.877公里。 目前该项目已于9月25日开工。2016年-2018年蒙城县共谋划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518.4公里,计划今年全部开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村民出行环境。相关情况,请与蒙城县交通局联系咨询(0558-760026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网民留言】

  我们是涡阳成大翡翠湾11号楼2期交房的业主,因11号楼延期交房两个月,开发商未取得(两书三表和飘窗被砸掉总面积误差绝对比值超过3%)开发商不退房款和拒不支付违约金。我们是11号楼交房在2016年5月31日至到2016年7月31号才通知交房。交房时开发商拿不出(两书三表)原件,也拿不出房产局实际测绘面积图纸。11号飘窗被开发商砸掉,按上护拦本来是赠送现在算在总面积里与合同主体不符。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不退多收房款和延期违约进。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也没有说明啥时发房产证。公摊面积过大(110.76总面积)公摊22.34公摊是如何计算,有没有最高标准。物业费过高每平1.26元有啥依据。要求物业提供公司资质和物价局核发标准和下发文件。首付款已交多时,至今不开正式发票。翡翠湾旁加气站买房就说搬走,现在交房也没有搬。进户门质量低劣,小区绿化和围拦没有到位。肯请帮忙让开发商给我们11号楼业主一个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该项目没有“五证两书三表”的情况。经查:目前该企业“五证”(《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销售预售许可证》)齐全,“三表”(《房屋实测面积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竣工验收备案标》)已通过验收,“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需在交房时双方签字后发放。 关于您反映房产局实际测绘面积图纸,以及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的情况。经查:该小区A栋和B栋的1-11号楼已经涡阳县宏图房地产测绘队实测,您可到售楼部或县测绘部门查阅。 关于您反映该项目房产证办理的情况。经查:目前,该小区开发商尚未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后,涡阳县不动产登记局将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30个工作日内办理。 关于您反映物业费过高每平1.26元的情况。经查:该小区物业费未经县物价部门核定,也未办理《安徽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为此,涡阳县物价部门已要求涡阳县绿城物业公司把预收物业费全部退还给业主,业主可以凭收费单据到绿城物业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关于您反映附近加气搬走的情况。经查:涡阳县境内利亳支线天然气管线改迁项目只涉及10号楼与分输站安全间距不足。目前,该栋楼已封存,无人入住。同时,附近的海特燃气公司加气站,经专业燃气工程技术部门(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证明,其天然气门站和CNG汽车加气站工程设备与构筑物间距符合规范规定,不需搬迁。 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磊,电话:0558-7228025)或发改委联系(联系人:刘振广,电话:0558-721297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全省一万两千人特岗,每年熬不住基层艰苦,没有住房公积金,没有年底绩效,没有下乡补贴,没有升迁可能,最后熬不住走掉的很多,能力强者考走的也有,辞职的当然也不少,大浪淘沙,剩余的人,愿意奉献基层,扎根基层的优秀工作者,各地单位也需要这些熟悉基层的优秀年轻工作者,这是双向选择,希望领导给予我们转编的希望,希望没有都有一些事业编名额向我们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的优秀工作者倾斜。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看到转来的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就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您主要反映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合同期满入编问题。 实施基层特定岗位计划是我省拓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的创新举措。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办法》还规定,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因此,3年合同期满后,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您可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服务期满后,不能直接入编,您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网友在基层特定岗位上的工作时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您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我厅就业促进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54537。

  【网民留言】

  我们埇桥区解集乡孙寨村的孙寨南桥,被列为埇桥区2015年危桥改造。但实际上没改造,改造资金不知去向!全村村民感谢省委的关注!已回复,为解集乡政府和埇桥区交通局将孙寨南桥的改造资金,用于其他村庄的危桥改造,且被改造的危桥,村庄小,被改造危桥没有孙寨大桥重要!这完全是侵犯了我们孙寨村3000名村民的权益!增加了全村农民的的出行安全!解集乡以孙寨大桥为三类危桥,为由,将改造资金挪用!其他村庄危桥改造应由其他村庄的改造申请,不应将我们村庄的改造资金挪用到其他村庄,解集乡政府没经上级主管同意和上报给上级部门是不是存在着问题!现我们村民最担心的是危桥是否能被改造!孙寨大桥横跨拖尾河,上次拖尾河加宽时,导致大桥南侧下沉!无论如何一座危桥资金不应被用于另一座危桥的改造!那我们村庄的危桥怎么改造!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埇桥区交通局于2016年7月上旬委托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七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埇桥区解集乡孙寨南桥桥梁进行了复测,8月初做出桥梁质量现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该桥评定为2类桥梁;养护建议:维修。根据检测报告结论及建议,为消除桥梁安全隐患,埇桥区交通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尽快组织设计,利用养护资金将于今年内对其进行实施维修,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我是原三官镇核桃林场村民,2015年双沟镇进行产业调整要恢复三官万亩核桃林场项目,农户们拍手叫好,可后面发生一些事确又让人担心起来,这次会不会又只有口号却没有实际做到。先说第一件事 新建产业调整指挥部,按说万亩核桃林项目是大项目,各级领导都很关注,可建指挥部占了农户土地,没建的时候镇里干部答应给农户补偿。建好以后村干部说是个人开荒的不给补偿,农户找镇里,镇里领导让农户去找村干部开证明,证明是你家地,农户是哑巴吃黄连,没处说理。直到现在当事农户也没拿到当时盖房镇里干部承诺的补偿。 第二件事, 土地流转赶上了万亩核桃林恢复项目,本是好上加好的好事,可现在农户们又在担心又是一阵风,就土地流转测量地面积这事。按镇里测量土地面积方法,测量承包人所承包土地面积包含地头沟河堤路,也就是农村说的沟头地脑全包含进去了,按镇里测量方法,100亩地,实际用来种植的只有85亩左右。村里给农户测量方式,靠沟河路的农户地有多的按分地那会亩数算,什么都不靠的农户地少的依实测面积算,更可气的拿比方来说周大居委会刚桥村土地靠近刚桥村东河的地要每家地头留出来三尺留作以后用,具体怎么用没说。土地流转承包人承包款统一交到镇里,镇里再给村里,由各包村干部发放给农户 根据以上我所知道的我想问, ①为什么镇里和农户土地测量方式不一样?镇里是怎么多怎么量,给农户测量为什么又是怎么少怎么量? ②为什么承包人承包土地包含了农户土地沟头地脑,村里为什么不把这部分地算在农户地面积里,为什么不把这部分承包费发给农户? ③为什么土地流转承包人所给承包费不直接按合同打卡发放给农户,非要经村里发给农户 ④土地流转为什么农户没有合同,农户合同谁签的字合同又在哪? 土地流转赶上恢复万亩核桃林项目,是天大的好事,千万别再烂尾,尊敬的省领导如果能看到我的建议和我所提出问题,还望能重视,彻查到底,争取做好万亩核桃林项目,打响亚洲第一大核桃林场这个品牌,让家乡的核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谯城区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双沟镇三官种植核桃项目性质及原三官镇并入他镇的情况。经了解,核桃林场建设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属退耕还林项目。三官镇2006年并入双沟镇,是谯城区行政村区划调整的需要,系根据当时经济、地域等综合因素权衡的结果。 关于您反映核桃树专用肥和农药未发放等情况。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和《安徽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只有现金补助,没有核桃专用肥和农药的补助。 关于2015年发放的“核桃树专用化肥”相关情况的说明。为巩固和完善退耕还林成果,2008年2月,谯城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皖政发〔2007〕95号),编制了我区2008—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规划。按照规划要求,依据双沟镇各村耕种面积大小和退耕还林面积多少,原三官镇4个村分年度实施(从2008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具体是王庙村2008年至2009年实施二年、贾集村2010年至2012年实施三年、三官村2013年实施一年、周大村2014年至2015年实施两年。2015年到周大村时已是该项目的最后一年,该项目包含土地平整、改土培肥、农田水利三方面内容。2015年周大村发的肥料,属改土培肥项目。为配合发展万亩核桃林,经村委会研究,按农户核桃林种植面积下发化肥和有机肥,而非核桃专用肥。 关于您反映2008年核桃树补偿款的情况。经查:2002-2009年补助资金包含每亩210元的原粮补助和20元的管护费(合计230元/亩)。自2010年至今,亩均补助调整为125元(20元管理费和105元退耕还林补助金),均已通过“一卡通”发放至林农账户。 关于您反映死亡核桃树补偿款未发放农户的情况。经查:2009年核桃树面积核查后,对死亡核桃树或病害树按时补栽的发放补偿款。如不能按期补栽,可由本村或其他村农户栽种,补偿款发放至实际栽种农户。不补栽农户无补偿款。 目前,双沟镇核桃林场已栽植核桃树10800亩,初具规模。并聘请了核桃树种植专家作常年作技术指导。相关情况,请与谯城区双沟镇政府咨询或反映(电话:0558-56100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请你们到我村实地查看一下我村的路况,我村的路实在没法走了,现在果农卖果子都难,果商知道我村路都不愿意来我村,果子卖不出去这日子咋过啊,去年我在路上摔倒在泥坑里,在床上躺了十来天,我肯请各位领导能把我村路修好,能让老百姓有条致富路,拜托各位领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应为砀山县唐寨镇唐集行政村。唐集行政村村内道路的修铺主要依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来实施,因指标限制,唐马庄一直未修水泥路。2015年7月,唐寨镇邀请安徽伟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唐集行政村的村级道路进行丈量,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省发改委,争取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该项目总投资近600万元,修铺道路11公里,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唐马庄自然村村内道路问题。目前,以工代赈项目尚未下达,如果该项目年内不能下达,唐寨镇将通过争取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解决唐马庄村内道路修建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原标题:安徽网民反映某校网络问题 官方:现已解决

  【网民留言】

  我们是亳州市谯城区辅警,我们的工资从去年开始扣,不知道什么原因,而且上面也没有给答复,发工资时也没有明确的账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谯城区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谯城区委、区政府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谯城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人员工资打卡发放,账户设在谯城区委政法委。2015年8月,谯城区辅警工资卡办理完毕。扣除的工资为2015年度社保经费个人需缴纳部分,其中,2015年9-11月共代扣3348.6元;2016年3月、6月、7月、8月、9月代扣3596.1元。目前,辅警社保经费代扣方式已调整为逐月进行,并以队、所为单位告知本人,可随时了解工资变动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安徽省利锌县人,我家5口人,我父亲60多岁住院手术严重瘫痪已经近两年,每天像植物人一样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我哥精神病已近10年有严重暴力倾向,2016年3月的夜里我哥把我母亲差点打死,后又烧死其村民的羊,我哥还有个7岁的儿子,母亲走掉,我已30多岁因家里种种灾难,沒能成家,曾向村县市里领导反应他们说沒办法只能关,难道国家的扶贫就是让看不起病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亲人等死,家是监狱吗是关押人的地方吗。有的政府部门说只有省里明确发话才能解决我的事,四川当地有的政府都可以每年为治不起的当地严重精神病人免费治疗,而我们安徽却一再说国家沒那政策,难到非等到家破人亡的时候还不解决还在等中央的政策吗,有的领导说国家每年发放下当地民办部门的资金5%就够解决像我哥这种严重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一个小工程都动用几个亿建个什么娱乐厂公园等,而精神病人杀人放火就不是大事,国家的扶贫脱贫就是这种眼睁睁的看一家人每天活在灾难中而不彻底帮助从根源上帮助解决为人民,我家已经沒能力监护我哥治疗啦,希望政府部门看到能及时有效的彻底解决我哥的事。而不是让人家破人亡啦还再说国家沒这政策沒办,法让人等死。在这衷心的表示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利辛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系利辛县江集镇孙小寨村孙东庄村民,全家五口人。您哥孙X,患有精神分裂症(有残疾人证),已享受城镇低保,每月400元,现已申报精神病监护费每年2400元。您父亲孙XX,现年63岁,退养村医,每月退养补贴300元。您母亲郑XX,现年65岁,农民。您家四口人(除您哥孙X,非农户口)已于2014年5月列入孙小寨村扶贫建档立卡户,2016年列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进行帮扶,光伏发电总功率3000瓦,预计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收入3500元左右。鉴于您家生活困难,江集镇政府已于2016年9月2日给予1000元的经济救助。 您哥孙X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重性慢性病人,已享受低保待遇、新农合住院补偿,免除参合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重性精神病还属于特殊慢性病种,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类别医院住院补偿政策(含保底补偿)执行。此外,您哥孙X还是享受低保待遇的持证贫困精神病人,已经享受每年800元生活救助及每年1000元药费补贴,如在指定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每年还可享受最高4000元的住院补贴。 针对您家的特殊情况,9月9日,利辛县委政法委负责人召集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县扶贫办、江集镇等有关单位召开协调会,同意由江集镇先行垫资将您哥孙X送指定精神病医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从利辛县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基金解决,由县残联提供住院医疗救助4000元。相关情况请与利辛县江集镇党政办主任江林伟联系(电话:0558-8027234)或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叶森联系(电话:0558-88122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长期以来,淮北市濉溪县医院南门门口路边公共区域被一群人强行霸占,只要车辆放在路边,就强行寄存车辆,收取寄存费用一元或者两元。路边公共区域为所有公民共同所有,而长期以来被这群人强行给占有,只要停放,就收费,而免费区域远离县医院门口,给就医的广大群众造成极大不便。另外,现今,外卖广受群众欢迎,县医院的员工及病患也有人订外卖,而县医院不允许外卖配送员骑电瓶车进入院内,也许为了安全,情有可原,但县医院门口停车就收1元,而配送员酬劳仅3.5元,而且免费区域较远,给外卖配送员、医院员工和病患带来极大不便。而且收费人员态度蛮横,多次投诉无果,无奈之下,给您留言。在此,我也建议能否采取寄存车辆自愿,在县医院门口设置部分免费停车区域,让外卖配送员短暂进入县医院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濉溪县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濉溪县医院在建设时,征用岱庄居民的土地。建成后,岱庄失地农民依据县政府有关文件标准收取寄存车辆费用,作为他们失地的经济补偿。县城管局已多次联合岱庄居委会、县物价局进行劝导。下一步,县城管局将加强协调,禁止其强行寄存车辆。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 我们现在向你检举一件重大犯罪案件 地点位于蒙城县庄子大道 南路东 四中转盘南 ( 同一首歌斜对面)表面上店面是游戏机室 实际里面简直是赌博场 有两台斗地主机 两台打鱼机 四台动物乐园 一共8台赌博机 光天化日之下 既然开设赌博场 祸国殃民啊 有人在玩动物乐园赌博机 3个小时输了整整一万 还有那些打鱼的 几分钟就要输掉1000元 而且生意好的很 老板叫马X 里面的规矩是输掉一千元 老板才送一百元 我在那里输掉不少钱 报警 找文化局都没有用,老板有后台,每次都能摆平。我们只有向省里反映,希望省领导能管理此事。 此老板马X 不仅开了一家赌博场 另外还开了两家赌博场 一家位于城东桂堰小区北门 另一家位于城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蒙城县开了3家赌博场 ,害多少孩子,有的人都输光了!最大的证据就是店内安装的摄像头 请领导看看 此老板一天收多少钱吧!请市领导严肃处理!这3家赌博场几十台赌博机当场赶紧销毁吧此老板触犯刑法 开设赌场罪!最好不要惊动县有关部门 走漏了风声 不好啊。我们每次报警都无功而返 ,只有在这里检举了,希望省领导一定认真处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希望下午去查啊。求求你们了,救救我们这些人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蒙城县公安局经过认真地摸排,于8月16日上午组织民警对庄子大道277号97拳皇游戏机室和新发地东门附近新疆干果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97拳皇游戏机室内有涉嫌具有赌博功能的两台捕鱼机、四台连线机以及部分供大众娱乐的游戏机;在新发地东门新疆干果店内发现具有赌博功能的6台联线机和1台捕鱼机。执勤民警当场按照相关法律对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全部予以扣押。现场未发现涉赌人员及赌资等情况,蒙城县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对该案的侦办工作,坚决打击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您反映位于桂堰小区北门附近的游戏机室,蒙城县公安局在排查中暂未发现,目前正在进一步摸排中。如您有相关线索,请直接与蒙城县公安局联系(联系人:张勇,电话:1396688998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现反映毫州市涡阳县站前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路北面****香辣虾火锅店长期门口摆放音箱扰民之事,此火锅店从去年到现在,每天上午在10点后开始,下午从5点后开始,把手推式音箱放在店玻璃门前开始播放歌曲,并且音箱的声音开的很大,每天都是这样,来招揽生意。音箱声音开的大,自已店面把玻璃门关上,把音箱放在玻璃门外,无论声音怎么大,自已却听不见,而不顾周边附近的居民中午休息或晚上学习和休息。为此附近居民多次向毫州12345反映都没有任何改变(只有回复,但问题没解决),前段时间无奈之下向人民网留言反映此事,负责处理之事的工作人员电话说已经处理,已经说服教育火锅店,但实际火锅店仍然没有任何改变,仍然和以前一样,仍然继续扰民,明明白白说已处理,但为何还会这样呢?为什么多次反映无果,都说群众事无大小,老百姓这点小事处理起来怎么就那么难??火锅店的音箱是推拉式(跳广场舞的那种)每天使用起来很灵活,见到执法人员就推进去,执法人员走了就推出来,建议:对于这种多次处理不改,没有自觉的商家,能不能改变一下以前的处理方法,力度大一些,真正的做到解决问题呢?请这次负责处理的工作人员能严历执法,还附近居民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在7月18日、24日、25日涡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该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火锅店音响未开启。8月9日,涡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县环保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火锅店的音响设备正在门前播放音乐。经环保工作人员测试,确实存在声响分贝超标现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该火锅店业主提出警告。 下一步,涡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强对该场所的治安管理,对噪音扰民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处。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公安局联系(联系人:李晓磊,电话:177567631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家安徽省利锌县人,我父亲颈椎手术严重瘫痪已经两年,如植物人一样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我哥精神分裂症已经近10多年2016念3月一天夜里把我母亲差点砸死,后又烧其村里的村民的羊,我已30多岁因家庭种种灾难沒能成家,我哥还有个7岁的儿子母亲偷偷走啦,现我哥被关在我家中,有时多天不吃茶饭,我家已经沒能力对我哥进行监护治疗啦,问政府每次都是等等国家总有好政策的,为什么四川有的山区都可以免费为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人治疗而我们安徽省却非说国家沒那个政策,希望看到能给予帮助解决我哥的事,让我家人老人和孩子能够过一天正常的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利辛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系利辛县江集镇孙小寨村孙东庄村民,全家五口人。您哥孙X,患有精神分裂症(有残疾人证),已享受城镇低保,每月400元,现已申报精神病监护费每年2400元。您父亲孙XX,现年63岁,退养村医,每月退养补贴300元。您母亲郑XX,现年65岁,农民。您家四口人(除您哥孙X,非农户口)已于2014年5月列入孙小寨村扶贫建档立卡户,2016年列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进行帮扶,光伏发电总功率3000瓦,预计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收入3500元左右。鉴于您家生活困难,江集镇政府已于2016年9月2日给予1000元的经济救助。 您哥孙X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重性慢性病人,已享受低保待遇、新农合住院补偿,免除参合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重性精神病还属于特殊慢性病种,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类别医院住院补偿政策(含保底补偿)执行。此外,您哥孙X还是享受低保待遇的持证贫困精神病人,已经享受每年800元生活救助及每年1000元药费补贴,如在指定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每年还可享受最高4000元的住院补贴。 针对您家的特殊情况,9月9日,利辛县委政法委召集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县扶贫办、江集镇等有关单位召开协调会,同意由江集镇先行垫资将您哥孙X送指定精神病医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从利辛县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基金解决,由县残联提供住院医疗救助4000元。相关情况请与利辛县江集镇党政办主任江林伟联系(电话:0558-8027234)或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叶森联系(电话:0558-88122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反映的问题是关于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茨淮路和码头路的私搭乱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餐饮烧烤、非法停车场等问题。为全面提升蒙城县城市形象,营造有序、规范的市容环境,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规,我们希望蒙城县政府最后给我的解决方案不要太笼统,实施起来不贴合实际,尽说些空话套话! 我们群众要求以下几点:1.严禁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占道、占空地、店外店等非法经营活动。2.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擅自堆放物料、擅自搭建临时性建筑。3.严禁占道加工、制作、夜间露天餐饮烧烤、从事餐饮厨具经营活动的不得占用道路,一律店以内经营。4.茨淮路和码头路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要按照《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禁止一切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禁止设置户外设施、倚门设摊;禁止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一律实行店以内经营。5.码头路和茨淮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电瓶车等)乱停乱放,甚至有些车辆都停在路中间,保持路面完全畅通。6.取缔码头路夜间露天餐饮烧烤,根除污染环境、噪音扰民休息。7.拆除码头路两边门面屋檐下的私搭乱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码头路商户私搭乱建的情况。经查:由于码头路位于老城区,商业功能相对突出,人流量较大,两侧商户为扩大经营占道现象严重。为恢复码头路的交通功能,蒙城县已于2016年1月份启动了经营秩序整治工作。一是取缔了店外经营,引导流动经营商户至新茨淮路农贸市场经营;二是清理了商户店外堆放的物料,并对擅自搭建临时性建筑物的12家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近期将依法予以拆除;三是联合整治露天烧烤行为,责令商户进店经营,并加装油烟处理设备。目前该路段交通功能已经恢复。同时,蒙城县城管局已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实行路段责任包保,确保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不再反弹。 关于您反映茨淮路部分商户占道经营的情况。经查:蒙城县茨淮路原系上世纪80年代建设的农贸市场,部分沿街商户确实存在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问题。对此,蒙城县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已于2016年5月26日启动茨淮路改造工程,拆除道路上方的大棚及道路两侧的固定摊点,重新修建路面;在原农贸市场内拥有固定摊点的商户已全部引导至新建的茨淮路农贸市场内经营。目前,该地段正在进行道排工程施工,蒙城县住建委将全程跟踪项目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质按量尽快完成施工,方便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项目整体完工后,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茨淮路市容管理力度,确保沿路商户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如有其他问题,请与该县城管局联系(电话:0558-29767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亳州市涡阳县涡北镇涡光行政村一名村民,我们所处在涡北煤矿挖煤造成的的塌陷区范围内,现在通往外界的道路已经塌陷几年了,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泥坑路,最严重的路段每到夏季雨量大的时候积水都淹过路面,车辆根本无法通过。这条道路严重影响到我们附近几个行政村几万人的民生,而且我们的交通工具电瓶车,私家车的使用寿命都严重受到影响,,希望政府给我们解决交通这一关于到民生大计的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涡北街道涡光社区经小吴、大吴、九股槐、郝园等自然村到省道S202路段因处于煤矿采煤塌陷区,造成该路段仍在沉降,因此不易修建。 为方便群众出行,涡阳县于今明两年为涡光社区修建田庄路、涡光路、田楼路、宋庄路以及田楼至闸洼路段。目前,今年计划修建的田庄路、涡光路和田楼至闸洼路段已动工建设,计划年底前完工。同时,为出行安全,建议涡光社区居民选择经张老家社区到省道S202段道路。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交通局联系(联系人:盛亮亮,联系电话:0558-72229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在蚌埠恒大御景湾买的二期的房子,蚌埠恒大御景湾,二期的装修卫生间和厨房用的材料确实差,做工还粗糙,我们当时买房子还每平方还加1500元装修费在里面,也就是说我们二期的房价是最高的,装修风格应该是欧式风,但厨房卫生间他们装的全一团糟,现在业主是应该要求重新装或者就退装修费,恒大装的一团糟还不让业主去说去讲,讲多了还动手打人,这事应该爆光,恒大总公司老总应该出面了,这不是在骗钱吗,现在又把业主打成这样,太无法无天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如果业主对开发商的装修质量不满意,可以依据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采用的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等约定进行核验,如采用的品牌型号皆符合,但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可提请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业主可以拨打建筑质量投诉电话2056854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双方发生争执一事,辖区派出所已介入查处,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网民留言】

  我在蚌埠恒大御景湾买的二期的房子,蚌埠恒大御景湾,二期的装修卫生间和厨房用的材料确实差,做工还粗糙,我们当时买房子还每平方还加1500元装修费在里面,也就是说我们二期的房价是最高的,装修风格应该是欧式风,但厨房卫生间他们装的全一团糟,现在业主是应该要求重新装或者就退装修费,恒大装的一团糟还不让业主去说去讲,讲多了还动手打人,这事应该爆光,恒大总公司老总应该出面了,这不是在骗钱吗,现在又把业主打成这样,太无法无天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如果业主对开发商的装修质量不满意,可以依据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采用的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等约定进行核验,如采用的品牌型号皆符合,但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可提请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业主可以拨打建筑质量投诉电话2056854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双方发生争执一事,辖区派出所已介入查处,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原标题:安徽网民反映某校网络问题 官方:现已解决

  【网民留言】

  我们是亳州市蒙城县王集小学的老师于1999年上班时,乡政府要求必须缴纳上岗费,否则不准上班,现在我们县大部分乡镇都退了,我们王集乡的还有部分,因为缴费收据不慎丢失,财政所应该有收据存根可查,王集乡政府且迟迟不给办理退费问题,希望在百忙之中帮助过问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为确保乡镇上岗费的化解,蒙城县2016年春节前安排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拨入财政局乡镇偿债专户,经完善审核签批手续后,直接打入债权人账户。王集乡本次安排上岗费化债资金共136万元,由王集乡财政所统一收取原始票据及债权人卡号等相关信息,统计造册,统一打卡发放。对不能提供原始票据的,通过查询账簿、单位、证明人证明、个人承诺、乡镇研究等方式确认后打卡发放。 目前,凡能提供原始票据的人员已全部打卡退付完毕,但尚有部分人员因原始票据不规范(缺少王集乡财政所印章)等原因暂时未能退付。王集乡正在进一步核实和完善手续,待手续齐全后将及时退付到位。相关情况,您可与蒙城县财政局(0558-7623081)联系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太和望和新城,擅自改绿化为停车位出售,房产证迟迟下不来,电梯经常出故障,小区下面脏乱差。请领导多多关注望和新城小区。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8月9日留言反映“太和县望和新城售后有关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望和新城是由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属未批先建。目前二期3-4#楼(9-14单元)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与业主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5-6#楼(15-24单元)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余下手续正在办理中,待该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并通过县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即可为业主办理房产手续。 因望和新城属于未批先建,前期无详细规划,致使该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没有同步建设,目前该小区正按要求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网友反映的望和新城电梯经常出故障和小区环境卫生问题,太和县房产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加强管理,以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和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网民留言】

  我们亳州市蒙城县庄周马店村,200多户新建房的村民想问一下,马店美好新村二期200多户地基都做好了,怎么停工一直不让盖房了,村干部只会回答尽快,大家都谣传很多原因,有说省里没批,有说要在那里修路等,但是都不是官方回答,搞得心里很没底了。 我们很多人真的是需要建房的,像我35岁了,还住在厢房里,下雨还漏水,女孩都8岁半了还挤在一张床上睡,老婆生气出门打工不愿回来,丈母娘老问什么时间有房。我的父亲今年把老房子腾给我,可是那房子开裂很大,如果村长愿意,我让他住里面。像我这样有困难的很多,请帮帮我们。 老村子空闲土地很多,把新房盖好,老村子搬了,在变成土地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好事却多磨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蒙城县庄周办事处马店美丽乡村位于庄周办事处东部新老省道307线交汇处,是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第一批中心村之一。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马店美丽乡村总规划用地59.20公顷,规划入住970户4048人,目前约有200户村民房屋地基已经做好。 蒙城县安监局、住建委以及庄周办事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建房户未能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部分农村建房施工队没有资质,工人不能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二是施工用电不规范,出现私拉乱接、未施行一机一闸等问题。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蒙城县庄周办事处已要求村民停止施工,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指导积极进行整改,争取尽快完成整改工作、恢复施工。为解决当前群众临时住房问题,庄周办事处出台了过渡安置政策,符合条件的村民可向庄周办事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庄周办事处将按月发放过渡安置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如有其他问题,请与蒙城县庄周办事处(联系人:刘永飞,电话:15178097088)联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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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辛县马店孜镇305省道(阜蚌路)南侧个人(赵X军)非法占用河道,用土填平违规违法建房几百间,在我们家这边都知道这事,没有审批手续,对外高价出售,给国家的土地和税收带来特大损失!希望领导能彻查此事,给予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国土局、利辛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赵x军,男,39岁,现住利辛县马店孜镇阳光村时代广场。您反映的土地位于利辛县马店孜镇辖区305省道(阜蚌路)南侧,东至马胡路,西至马店中心街,南至黑土沟,东西长344.5米,南北宽8.7米,总占地面积2997.15平方米,共计建房105间。该宗土地的东段14间地点是王园村蒋庄东和蒋庄西两个村民组的集体土地,西段91间地点是四里村马庄东、中、西三个村民组的集体土地,所建房屋占用阜蚌路南侧坡地及部分黑土沟洼地。 2003年底,为美化集镇建设,由赵XX(系赵X军父亲)牵头联系王园村和四里村,协商统一规划建设事项。王园村蒋庄和四里村马庄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协商同意按每间地点1000元价格对外出售,本村民组村民优先购买。出让款大部分被用于改善村庄道路,部分归出让群众个人所有。本村马X等十三户共购买33间地点,其余的72间地点均被其他村的群众购买。房型由赵XX统一规划设计,2004年8月,地基由赵XX统一施工建设,地面上的房屋建设由买地的群众自行选择,可以自建,可以委托他人代建。该宗土地上的房屋建设,于2004年8月动工,2006年8月建成。 目前,对非法买卖该宗土地行为已由国土部门立案查处,相关情况,请与市国土局联系(联系人:胡志中,电话:0558-570708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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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的一名教师。我于2011年8月考取的利辛县特岗教师,目前已经在望疃镇工作了近5年。在工作期间,我按照中心学校的要求,哪里需要我,我愿奉献到哪里,先后在乡镇幼儿园、乡镇小学从事相应教学工作。虽然我是计算机本科毕业,有很多的职业选择空间,但是为了农村留守儿童们,我选择在乡村学校教书。我的老家在蒙城县,亲友们一直不理解我为什么要到离家这么偏远的乡村工作,但是我对自己的工作一直感到欣慰,因为我可爱的孩子们非常喜欢我和需要我,我教会了他们许多的知识,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生活里到处都是爱。虽然我教的和很多名师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努力用自己的知识和我的爱认真的去教育每一个孩子,让他们茁壮成长起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有爱心的人。 现如今,我遇到了难处,艰难的我不知道如何说起。2014年的秋天,29周岁的我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我对象是宿州学院的一名教师。婚后我怀孕了,在怀孕期间我一直自己照顾自己吃住在学校,一直坚持工作到生产前的一周。尽管怀孕后期身体有诸多不便,我也一直没有感到有什么不方便,但是小宝宝的出生一切都变了。我对象的母亲早逝,父亲因为髌骨骨折后遗症腿脚不灵便,在我自己带了三个月孩子之后,去学校上课,家里请了一个阿姨负责照顾我的孩子和我的公公。由于一个人照顾我的孩子,还要照顾我的公公吃饭,请的阿姨太劳累了,现在不愿意整天都给我带孩子了,阿姨说晚上她不能带孩子,她得休息一下。我上班的乡村离我的老家有来回要三个多小时的路程,来回很不方便,有时回不了家。家里孩子生病了都没有办法,只有请的阿姨自己送他去医院。这样我又照顾不好自己的孩子,又怕耽误班里孩子的学习,还怕照顾不好老人。看能不能将我的工作从亳州市利辛县调到宿州市埇桥区的乡镇学校,这样我和我对象就能工作在一个离得相对近点的地方,解决存在的我工作在利辛、孩子和老人在蒙城、对象在宿州的状况,这样我的家庭就能渡过目前这几年的难关,我也能够更好的在农村教书育人、服务留守儿童,还可以有一点的空闲时间去照顾我几个月的小宝宝和老人。衷心的感谢您! 一位忠诚的教育者的请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2016年埇桥区招聘教师近500名,全部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其中特岗教师300名、新任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70名,二职高及三中专业课教师30名,目前暂不缺少教师。今后,在教师缺编时,将继续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进行招考,您可通过招聘考试到埇桥区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亲爱的李省长 您好!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在上海做互联网开发的大,我来自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万福镇,河南村,在此特意向您反映一些村里的情况. 周围县村都早已经铺设水泥路了,而我们村(蚌埠市,怀远县,万福镇,河南村)仍然是泥土路,每当下雨,每当分年过节出不去也进不来,水坑占据大部分路面,而周围的县村路都是很好的水泥路,党对待村民的政策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我们村没有,小时候我我们村有个书记就开始争取铺路,当时是石头路,而如今20年过去了现在的路还不如20年前,每到村民卖粮食的时候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因为路差,粮食都比别的村卖的便宜,恳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到我们村实地调查,尤其是在下大雨的之后,我们欢迎您! 此致,敬礼! 2016-10-21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代省长李国英留言,反映怀远县河南村道路需维修的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怀远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6年万福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共41.828公里,其中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17.515公里;撤并村道路工程17.468公里(其中河南村2.557公里),老村道加宽6.84公里。中标单位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首先开始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预计2016年底前可完工,待工程结束后将立即投入撤并村道路工程。下一步,怀远县政府将督促中标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解决群众出行难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怀远县万福镇联系。 联系人:陈 飞 联系电话:13865014334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网民留言】

  请问肥东县2015~2016年乡村教师补贴何时发放?是不是不发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咨询2015-2016年乡村教师补贴何时发放的留言收悉,经肥东县政府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查,该县从2009年开始,分地区、分类别为农村教师发放50-200元岗位补贴。目前2016年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工作已经启动,11月底可发放到位。关于乡镇工作补贴问题,因教育系统涉及人员较多,年龄结构复杂,现正在进行统计核实,预计今年年底发放。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肥东县教体局,联系人:王维宏,电话:67726108。

  【网民留言】

  阜阳北路沿线特别是北二环以内人口密度极大,住宅区、商业较多,竟无一处市政停车场所,也没有人行天桥,放眼看看徽州大道,从北向南至少有六座人行天桥,为什么政府区别对待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网上的留言收悉,现就规划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阜阳北路在长江东路至沿河路段为地面道路,长约1.5公里,现状有7处交叉口,各交口均设有人行过街斑马线,平均间距约210米,距离较近,现状行人过街较为便利。阜阳北路自沿河路至北二环路段设有高架桥,长约2.7公里,现状有7处交叉口,均设有人行过街斑马线,同时,还有1处路段过街斑马线,平均间距约为330米。该段由于设置有高架桥,受桥下净空的影响,架设人行天桥较为困难,目前,通过交口的地面过街可以满足当前的人行需求。阜阳北路两侧基本为现状建筑,若新增设天桥会产生大量拆迁,实施难度较大。 根据合肥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阜阳北路与凤台路交口东南角将规划建设凤台路加油站停车场。考虑到网友的建议,我们将综合考虑阜阳北路沿线的实际过街需求的情况,结合道路沿线地块的改造计划,适时考虑增设行人过街设施。 如有其它意见建议请与市规划局交通处联系,电话:63859948。

  【网民留言】

  淮南市田家庵区年前新开通了一条林场路,路两侧为密集住宅区,然而,最近在路两旁(由半山官邸小区一直到优山美地小区)逐渐开起了大量的无证小饭店,这些饭店都是开在已拆迁或待拆迁的老棚户房里,无自来水无下水管,卫生状况很是恶劣!网友在当地政府网站也一直在反映这些问题,可是田家庵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却视而不见,更有甚者直接删帖了事!这些小饭店卫生差,极易引起食品安全问题,而且占道经营,违章停车,油烟噪音污染等问题也很严重!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这个关乎百姓民生的问题,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林场路存在大量无证小饭店的相关问题,淮南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田家庵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反映后,田家庵区政府立即组织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街道等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查看。经查,林场路东段征迁后,因路两侧为住宅区,人口密集且人流量大,苗圃、冶炼厂部分居民擅自将自家房屋打开做为门面,用作经营饭店,影响了周边居民出行安全和环境卫生。鉴于此,田家庵区政府联合多部门对该路段经营饭店按照小餐饮验收标准予以验收,并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针对随意占道停放机动车辆问题,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管理力度,积极宣传教育,对于违规停放车辆的驾驶人及时劝导,引导其规范有序停放,保障行人及机动车辆出行畅通。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田家庵区政府联系。 联系人:秦灵钧 联系电话:0554-3638090

  【网民留言】

  希望在加固重点圩堤的同时也能像巢山村靠埂边的齐庄圩应该加配内二坡,还有靠埂边的小鱼塘和低洼地带应填平可以改为耕地,以免汛期渗水难以察觉,因小失大,还有堤外护坡石头再加高1-2尺和埂头平,今年汛期石头全部被淹,外埂泥土裸露,希望我们的请求能够得到回复,确保圩堤万无一失!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枞阳县白荡湖流域圩堤修复加固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枞阳县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白荡湖流域圩堤修复加固工程已立项,包括填塘固基、堤身加固增厚和对损坏护坡石、水泥路等设施修复三部分,正由专业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勘测和设计,计划12月份开工建设。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枞阳县政府联系。 联系人:唐意新 联系电话 :13855646778

  【网民留言】

  请问经铜陵市枞阳县汤沟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枞阳县G347国道汤沟段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和主体资格、是否报备枞阳县人民政府、是否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枞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请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镇一级人民政府有权自行拟定《枞阳县G347国道汤沟段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枞阳县G347国道汤沟段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合法性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枞阳县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枞阳县G347建设指挥部会议决定,G347公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参照《枞阳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方法》。汤沟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枞阳县G347国道汤沟段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并报县G347指挥部与县房屋征收办备案后实施,程序合规合法。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枞阳县政府联系。 联系人:钱晓武 联系电话:15855668088

  【网民留言】

  开学以来,枞阳县钱铺初中领导和教师在校内宿舍楼或在家办学生托管班,进行有偿课后辅导。 希望教育局制止这种违反师德的行为,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群贤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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