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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法加班费

深圳劳动法加班费(深圳劳动法加班费多少钱)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16 05:40:14 浏览29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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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那么深圳市劳动法怎么计算加班费呢?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 算加班工资 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 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 工资计算方法 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0.92×200% 现在法定节假日有11天。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 20.83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0.83×300%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

深圳一般工厂里普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深圳一般工厂里普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深圳超市普通员工的工资多少?

我家那个就1200-1400

普通一般都是这个数差不多~

最差的就是800

收银的就1000但要压金!

请问”深圳市的伯恩三厂,普通员工的工资怎么样?

加班多,工次一千多两千不定,看工作情,但现在的加班费变相地少了。

在深圳的厂里加班工资有100的么吗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一般来说电子厂的话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深圳市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深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加班费及 深圳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今天新闻媒体将公布决定全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将有关“标准工资”的说法统一调整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并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原《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标准工资”,但何谓“标准工资”,劳资理解可能不同。比如月收入如果由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和双薪等组成,若按原条例,算加班费时资方可以不把双薪和住房补贴纳入基数,而劳动者则认为应按实际收入为基数来计算。现在,新条例将“标准工资”的说法全部调整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没有设定具体专案,且这一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市ZF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后加班工资也统一以该基数为计算标准。在此基础上,新条例将原条例关于“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和“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的规定,统一修改为“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根据原条例的规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只能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但今后都必须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这意味着,劳动者依法休假时的收入有望增加,劳动者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条例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将最低工资每年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有关人士解释,在实践中,每年调整一次,幅度难以掌握,调整过频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压力。此外,新条例还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也纳入调整范围。年加班费计算方法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注意事项:深圳司法实践中,认可企业和劳动者约得加班费计发基数有效,只要该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国庆工厂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1——3日按工资300%支付加班费,其余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加班费。

国庆节放假期间,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日,其余为休息日或者调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余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深圳加班工资怎样演算法?

是你的日工资除以8然后再乘以2.5就是每小时的加班钱数了。

请问深圳德昌电机厂技术工的加班工资是怎样算的?

现在不是用工荒嘛,应该有所调整

以前我在的公司,德昌是我们的客户,这厂人多

说经济危机的时候, *** 也去他们厂参观了的

要求公司不要裁员.....

2016深圳观澜知音厂加班工资怎么算了的?

按照以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深圳周六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律主观: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

深圳劳动法加班费多少

具体标准是: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 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 社会保险 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 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深圳劳动法2020年底薪,加班费,详细是多少?

截止2020年6月,深圳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月,非全日制每小时为20.3元,全日制加班费为18.97(元/小时),非全日制加班费为30.45(元/小时)。

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底薪计算方法:

合同约定基本工资2800元,月工作21.75天,每日工作8小时包括吃饭时间(加班费另算),绩效工资每小时工价23元,一天就是184元。月工作21.75天绩效工资4002元+基本工资2800元+双休日加班费2059元,(双休日8天64小时,2800÷21.75÷8×加班64小时×2倍等于2059元),则应发工资是8861元。

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底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最低工资新标准实施加班费社保费基数

深圳劳动法加班费计算

深圳 劳动法 加班费 计算: 加班工资 是用 加班 时间乘以每单位 工资 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明确规定,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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