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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晚育津贴取消了吗
- 2、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
- 3、晚育津贴领取条件
- 4、晚育津贴怎么领取
晚育津贴取消了吗
一、晚育假取消
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发生变化,国家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因此去年年底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的奖励假,但是同时规定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就是刚才你提的生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已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参照原条例中有关公民晚婚晚育假期的规定,均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大家都知道,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已经修法的省区市均明确了生育假延长的天数,有的是延长30天,有的是延长60天,并制定了7至25天不等的配偶陪产假,就是妇女生孩子期间,丈夫可以享受7到25天不等的陪产假,
二、晚育津贴取消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
符合国家晚育政策的,就可以申请晚育津贴,是1个月,但是,夫妻双方只能1份,不能有两份的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就可以不支付生育津贴(扣了),除非生育津贴比工资多,那么单位需要补差所以,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不是一回事
扩展资料:
作用
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区别如下:
1、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是3个月,晚育津贴只能领取1个月。
2、生育津贴是只要符合生育保险要求的职工,全部都可以领取,晚育津贴是指部分符合晚育条件后的奖励工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晚育津贴的。
3、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晚育津贴领取条件
晚婚晚育是国家提倡的政策,尤其是现今社会大龄未婚青年越来越多,晚育津贴开始成为不少人关注的话题。那么,大家是否了解晚育津贴,晚育津贴怎样去领取?领取的条件是什么?一、晚育津贴领取条件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且经计生部门认定为初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奖励假由夫妻一方享受。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女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男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可以由男方单位申领晚育津贴,也可以由女方单位代为申领晚育津贴。男方单位为男职工申领晚育津贴的,生育当月男职工生育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可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自2012年1月1日(含)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二、晚育津贴领取材料(一)《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四)《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六)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就是整理的领取晚育津贴的相关知识,符合条件的朋友们可以依照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领取晚育津贴,享受国家给予的福利保障。
晚育津贴怎么领取
2017晚育津贴怎么领取
2017晚育津贴领取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受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
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
到账时间:用人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2017晚育津贴领取条件
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且经计生部门认定为初育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奖励假由夫妻一方享受。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女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男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可以由男方单位申领晚育津贴,也可以由女方单位代为申领晚育津贴。
男方单位为男职工申领晚育津贴的,生育当月男职工生育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可
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自2012年1月1日(含)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
什么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另一部分为生育津贴待遇。
要想在医院直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三大前提:
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且满12个月以上;
二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即要拿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是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即参保当月是不能享受待遇的。如果缴费累计不足12个月的,则要累计缴满12个月后办理零星报销。
要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满足以上条件以外,用人单位还要为参保人垫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才能到社保机构申请。
关于晚育津贴和北京生育险晚育津贴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