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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婚前财产律师

河南新乡婚前财产律师(新乡婚姻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5-06 00:00:07 浏览10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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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河南新乡婚前财产律师,婚前财产协议书是一种好河南新乡婚前财产律师的婚姻财产处理方式之一,不要觉得写婚前财产协议是伤害彼此感情的事情。双方结婚前通过这类方式来划清各自的财产,是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日后财产处理的尴尬情况。

  图源自网络

  小华跟圆圆是一对情侣,即将结婚的河南新乡婚前财产律师他们办理公证,就双方的婚前财产问题作出协议。其中有一条说河南新乡婚前财产律师:小华所属的一套三居室住房,自愿圆圆,作为圆圆的婚前财产”,“甲方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后的夫妻存续期间均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河南新乡婚前财产律师;然而两人并没有顺利结成婚,并且分手。

  之后,圆圆以小华不履行其在公证书中所承诺赠与的房屋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小华交付承诺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

  但小华认为:二人没有结婚,所以没有必要将房子再送给她。

  律师解读:

  根据该协议书全文,双方约定了男方的房屋赠与行为,该协议中多次出现了“婚前财产”、同时出现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等与婚姻相关的词句,由此可以推断,该协议是以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作为协议生效的要件,真实意思也并非单纯赠与行为,是以双方婚姻作为实质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的婚前财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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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未结婚而未达成生效条件,所以赠与未生效。

  民法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由于双方没有履行登记结婚手续,致使该协议无法生效,小华可以不将房屋赠予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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