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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

缺陷产品(什么是缺陷产品)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17 10:00:11 浏览24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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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缺陷产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什么是缺陷产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缺陷产品的定义

缺陷产品是指因设计、生产、指示等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中存在具有同一性的、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产品有缺陷的话该怎么办

一、产品有缺陷的话该怎么办 产品有缺陷,有可能要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是: (一)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是指因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了消费者人体和健康的损害,包括人肢体的损伤、残废、灭失等以及人身心的疾病、死亡等。 人身伤害应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历来被作为确定人身伤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 医疗费用 和其它费用;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收入损失。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支付 丧葬费 、 死亡赔偿金 、死者生前 抚养 的人必需的生活费等。 (二) 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的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直接的物质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往往在损害事故的发生后即可表现出来,是种实际损失,可以以货币的形式加以计算。而因产品缺陷造成的间接损失,必须是作为物质损害的直接后果而出现的经济损失才给予的赔偿。因此,财产损害,应不论被损害的财产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只要属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害,均应属产品责任法的保护范围,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产品缺陷责任承担的例外是什么?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 人身损害 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产品缺陷责任承担的例外有: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四)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五)产品责任的 诉讼时效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产品责任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能超过10年,从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计算,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间的除外。 如果当事人因为产品缺陷受到了损害,要求赔偿时,一定要明白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产品缺陷责任赔偿项目的计算是个专业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 律师 咨询和求助,律师有丰富的经验,可以解决您的难题。

产品缺陷有哪些分类及比较特点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产品缺陷也是有一定的比较的。以下是由我整理的产品缺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产品缺陷的简介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

广义地说,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狭义地说瑕疵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中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在第26条第2款中使用了瑕疵一词,该条表述为产品存在实用性能的瑕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瑕疵的外延更广,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障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有学者如此解释:产品的瑕疵与产品的缺陷有着不同的含义------显著区别是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和理危险,也可以这样说,产品存在着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是产品存在瑕疵。由此看来,日后修订《产品质量法》时,应当对瑕疵做出明确规定。

产品缺陷的主要表现

1、有的产品本身不应当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但因设计、生产上的原因,导致存在一定的危险。

2、某些产品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在正常合理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发生危险,这类危险属于合理危险。

产品缺陷的分类

(1)设计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用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

24吋tn液晶产品缺陷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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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造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3)指标上的缺陷。就是指在产品的警示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用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应当注意的使用 方法 ,以及应当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项;或者产品使用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的说明,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如油漆具有易燃性,生产者应附警示标志,提醒使用者存在的危险性,并告知如何避免。如果未履行上述义务,就属指示上的缺陷。

《产品质量法》还明确了如果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那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即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即是缺陷产品。

产品缺陷的比较

从狭义上理解缺陷和瑕疵,产品缺陷和产品瑕疵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

第一、都不符合产品质量之要求;

第二、都应承担质量责任(但对瑕疵,经营者作出明确的说明或者用户、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前已经知道的除外)。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在程度上一大一小,或者说一重一轻。第二、可否接受对于缺陷,原则上不应接受;但对于瑕疵,用户、消费者已经知道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第三、向谁索赔对于缺陷,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偿)。对于瑕疵,可以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第四、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对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对瑕疵,可以由销售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负责 修理 、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

第五、诉讼时效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产品缺陷的赔偿范围

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获得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

1、因产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受害人可要求产品的责任人恢复原状、修理,如果不能恢复原状,则要根据损失的情况折价补偿。 2、直接损毁的财物的实际价值,如果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被直接损毁的物品要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的数额,如:八成新的彩电,原价5000元,则只能按4000元赔偿。

3、除直接损毁物品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例如:电风扇漏电造成房间起火,而该房间是旅馆内的,则除实际被烧毁的财物可要求赔偿外,因不能作为旅馆使用而减少的营业收入也应作为损失计入,可要求赔偿。

4、为处理事件而耗费的钱财等,包括误工收入、交通费、鉴定费等必要费用。

什么是产品缺陷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这样定义“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此,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按这样的顺序判断:有标准,看是否符合;虽符合标准,再看是否存在有不合理的危险;无标准,看是否存在有不合理的危险。判断是否符合标准,可以通过对比或者技术鉴定方法证明;判断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可以通过技术鉴定方法证明,也可以通过判断有无合理使用产品推定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又无其他外部原因的,产品却造成了损害,那就说明:要么产品制造或者设计有问题,存在制造缺陷或者设计缺陷;要么该危险虽然是合理使用产品的必然产物,但因生产者、销售者未进行充分的说明与警示而存在警示缺陷。不管是制造缺陷、设计缺陷还是警示缺陷,都是产品存在缺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提醒大家的是:使用超过质量保证期也就是安全使用年限的产品,造成损害的,不构成产品侵权责任,因此,超过质量保证期的产品不要继续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什么是产品缺陷,怎么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一、什么是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二、产品缺陷责任如何承担?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 人身损害 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构成产品缺陷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 赔偿法 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 (一)赔偿权利主体 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 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请求的内容,是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换缺陷产品的合同责任形式。 (二)赔偿义务主体 1、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生产者和直接销售者是基本的责任主体,而其他人员,如运输者、仓储者、非直接销售者虽然对产品缺陷负有责任,但消费者不能直接向其请求赔偿,而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在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后,再向这些人追偿。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销售者能够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即非直接出售人,则该提供者应承担责任。 2、服务的提供者。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3、 营业执照 的持有人或借用人。 由于在我国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 非法经营 的现象为较普遍,所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4、展销会的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5、广告经营者。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又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范围 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和其他赔偿。 1、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赔偿 医疗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 丧葬费 、抚恤费、死者生前 扶养 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财产损害赔偿 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产品缺陷责任的承担比较复杂,得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提醒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当事人在要求产品缺陷责任时,自己心里一定要对赔偿数额心里有底,如果当事人对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不甚了解,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 律师 求助,律师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帮助您解决难题。

关于缺陷产品和什么是缺陷产品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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