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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投诉

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投诉(河南常青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5-15 01:54:06 浏览10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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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投诉,金樾江南花园二期业主谭先生向南方都市报小N马上办栏目反映称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投诉,其在2021年12月5日购买金樾江南花园2期,购房时被要求交定金2万元,然后与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原广东旭利律师事务所)签订“认购须知”合同,合同内容里存在强迫交纳相关费用。惠州司法局经过调查认定,存在涉嫌误导业主,给予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警告,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4日下午,金樾江南花园开发商回应,在该公司协调下,业主与律师事务所已经达成初步的解决方案。

市民爆料

律所涉嫌与开发商捆绑承揽业务

“相关部门已经认定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存在误导业主得嫌疑,但是事务所没有给我们业主退钱”,谭先生表示,业主曾多次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希望能退回违法收取的钱给业主,但一直协商未果。

2022年9月14日,博罗县司法局也收到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投诉了省12348语音平台转来的投诉,反映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违规收取相关服务费,该局随后开展系列调查、调解工作,因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于10月26日调解终结。随后,该局再次收到业主的书面投诉,再次开展调查。

业主谭先生认为,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行为属于不正当方式承揽业务,未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未及时向业主出具发票,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住所变更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

司法局

给予律师事务所警告,罚款二万元

2022年10月26日,博罗县司法局再次收到业主的书面投诉,随后,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住建局开展的执法检查。

南都记者在业主提供的2022年11月23日博罗司法局出具的《投诉处理意见答复书》看到,根据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住建局开展的执法检查,认为律师事务所涉嫌存在误导业主的嫌疑。被投诉人有涉嫌误导业主及律师事务所与开发商捆绑承揽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调查显示,75户业主签订的《金樾江南花园认购须知》虽然是金樾江南花园开发商(惠州俊安实业有限公司)印制并向业主发放,但《金樾江南花园认购须知》里面内容有关于被投诉人的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这是基于金樾江南花园开发商与被投诉人签有《法律服务合同》,并约定相关费用由购房者支付。因此,是先有《法律服务合同》,后有开发商印制和发放的《金樾江南花园认购须知》。《金樾江南花园认购须知》里面还有‘认购方需在约定期限内缴交相关费用,不然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等规定”。

今年2月21日,惠州市司法局也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警告,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但该律师事务所未退回违法收取75户业主共36万多元。

开发商

没有参与该项业务,愿意积极协助业主解决

针对此事,南都记者联系了该律所相关负责人,其表示,不接受媒体的采访,随后挂断了电话。

南都记者随后联系了金樾江南,该公司表示,获悉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经了解,业主反映的办证费问题为业主与第三方发生的合同关系,该公司没有参与该项业务。

该公司表示,所有开发、销售行为均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销售现场对房源、展示信息、需签署法律文书、购房注意事项等进行全面透明公示。

业主遇到的问题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协助解决。同时欢迎社会公众及媒体对我们进行持续监督。

3月14日下午,南都记者接到开发商电话,在该公司协调下,业主与律师事务所已经达成初步的解决方案。

被点名单位

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投诉(河南常青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

50分 不及格

介入速度:10分

理由:接到业主的投诉,没有积极的进行协商。

处理进度:15分

理由:前期和业主沟通协商未果,没有退回违法收取该小区75户业主的36万多元。

处理效果:10分

理由:经过开发商的协调,业主已经和律师事务所达成初步的解决方案。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15分

理由:从业主反映情况看,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前期并没有积极和业主沟通解决问题,诚信是基础,相关部门也应该督促,规范此类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王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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