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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律师演讲

河南洛阳律师演讲(律师演讲比赛视频)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5-18 16:54:05 浏览1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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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河南洛阳律师演讲: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60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9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41,110万元。以上额度内,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赵维林先生、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刘耀武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部分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24,749,365.65元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并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剩余未支付相关尾款及质保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最高结构性存款余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2年捐赠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六、关于《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焦世经先生、刘俊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一切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李东先生、应文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东先生、应文禄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获无异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男,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商业模式创新、资源经济与发展战略、数字技术与管理创新等方面教学。主讲的管理和战略课程分别获得教育部首批“一流课程”等多项荣誉。长期专注企业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业等问题研究。先后主持完成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863高科技计划项目、江苏省重点软科学研究等多项部省级课题研究。先后获得中国企业管理研究权威奖“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奖”和中国高等教育杰出贡献奖——“宝钢教育奖”。现任东南大学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文禄,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党委委员,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创业投资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南京市建邺区工商联主席,南京医科大学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61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9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实现专业协作、优势互补,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一定额度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62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提交至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41,110万元,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就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赵维林先生、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及刘耀武先生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目前,江苏苏美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已不再属于公司关联人。鉴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维林先生曾兼任江苏苏美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辞去董事职务),本表中所列示2022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022年1月至6月即江苏苏美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期间发生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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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关联人含关联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博,注册资本:412,57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期至2023年11月03日)河南洛阳律师演讲;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外贸咨询和广告、商品展览;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儒冠,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蔬菜种植;水果种植;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器材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富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民乐路64号,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内燃发电设备、特种电源、低噪声电源、特种专用车辆、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防噪声技术工程及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行业检测、进出口业务,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恒天嘉华非织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苏义,注册资本:43,48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仙桃市彭场镇仙彭公路西侧1号厂房幢,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超杰,注册资本:11,573.64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工业大道东段60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淬火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经纬智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林郁,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园区创业街,经营范围:纺织机械及配件、机电产品及配件、医用口罩生产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和安装;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经销:棉花及副产品、纺织品、棉籽及短绒;开展与本公司产品相关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学成,注册资本:25,189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28号,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量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检验检测服务;出版物出版。

8.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祖晴,注册资本:17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拥军,注册资本:6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7号,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咨询;销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企业管理培训;对外派遣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江苏苏美达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永清,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苓,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3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力,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号四层,经营范围:承办国内外博览会、展览会、展销会;展具租赁和销售;展品购销;经营美工用品、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信息咨询;仓储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会议服务;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黎晓煜,注册资本:310,619.38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洛阳市建设路154号,经营范围: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汽车、工程机械、柴油机、发电机、叉车、自行车、喷油泵及上述产品零配件制造销售;煤矿机械、槽车、模具、机床、锻铸件、工夹辅具及非标准设备制造。工业用煤气(禁止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限分支机构经营);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空气(压缩的)生产与销售(以上五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3类,凭许可证经营);进出口(按资质证);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14.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浩民,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东路5号,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其他合成材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中纺联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昊达,注册资本:13,196.094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89号14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各类商品(包括两纱两布)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上述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纺织原料、纺织服装、家用纺织品的生产、加工;仓储,销售金属材料、金银饰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纺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服务与软件开发;食用农产品、畜牧渔业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恒天嘉华非织造有限公司、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经纬智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纺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长杨永清先生兼任江苏苏美达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刘耀武先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健先生兼任江苏苏美达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维林先生过去十二个月曾兼任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辞去董事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且部分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63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次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机保理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已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子公司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国机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规定,国机保理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建红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XQNM5M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1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机集团持有国机保理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机保理(经审计)总资产为53,688万元,净资产为51,85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6万元,净利润2,41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国机保理(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6,280万元,净资产为51,938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56万元,净利润812万元。

国机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保理融资费率参照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投同意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保理融资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盘活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运营质量。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机保理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的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已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022年4月,国机集团子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参股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5,816.89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苏美达集团放弃本次增资优先同比例认缴出资权,增资完成后苏美达集团持股比例由5.44%降低至4.673%。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64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4,749,365.65元尚未使用,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24.4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3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409.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90.4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后期,因部分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替换及金额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5,516.7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76.52万元;2022年1-11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02.7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5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6,419.5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04.08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74.9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及下属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1月13日,因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变更后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专项账户。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所有项目已完成专户开立并按规定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20000033253500013909719、20000033253800013906614、20000033253900013905768、20000033253700013852390、20000033254300013923030、20000033253400013850242、20000031684100013853083、20000030827700013908064、20000033254500013914830、20000033253600013920605、20000035894600019413315、20000036621200020746472、20000035895400019416425、20000035993900019585684、20000035993500019581686、20000036257100020031246、20000035994800019853147、20000035905400019430980、20000036335200020219704、20000032189100013568894、20000024833700013604696)以及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1000188000265991)已按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办理相关销户手续。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请参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目前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的结余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账号为31000188000265812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尚有资金余额24,749,365.65元,为“信息化建设”项目专用账户,该项目目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部分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公司在实施“信息化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需求的变化,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最大限度的节约募集资金。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账号为31000188000265812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24,749,365.65元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12月预计尚有部分尾款支付及结息,具体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的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并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剩余未支付相关尾款及质保金。

七、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针对“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剩余未支付尾款及预付金,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八、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65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金额:最高结构性存款余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购买结构性存款概况

1.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鉴于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提高资金收益。

2.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3.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资产财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严格监控,持续跟踪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评估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授权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

1. 投资产品

公司购买产品的品种,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包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低风险、期限短、流动性好,预期收益率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2. 投资额度

最高结构性存款余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 投资期限

单笔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5. 授权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不断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在业务开展中产生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短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临时沉淀自有资金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时,公司将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好资金的使用。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流动性需求。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型、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相关风险,采取如下措施:

1.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资产财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严格监控,持续跟踪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评估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3.公司不断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利用和规范运行。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 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一定额度范围内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状况均无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临时性沉淀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3. 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一定额度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6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15点

召开地点:公司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及相关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01、5.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3需回避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杨永清、金永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16:00

5. 登记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联系方法:(025)84531968;传真:(025)84411772;邮政编码:210016;邮箱:tzz@sumec.com.cn

7. 联系人:郭枫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群贤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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