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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和律师

兰和律师(兰和律师简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20 20:00:12 浏览46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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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兰和律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兰和律师简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兰和律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律师的职业是提供法律服务。这种职业决定的他不仅要为正方服务,也包括为反方服务。所以,不能因为某人律师为反方辩护,就去怀疑这个人的立场。这是他的职业。

律师界的各位大腕,你们怎么看待兰和律师?

知道有个规则

回答问题不被采纳将对该ID产生很多付面影响

所以我谨慎的在这里回答问题

谁也不想没事找抽

可是你的问题尽管我要付出代价但是我还是想说几句

我看到你了提问是匿名

我想到了为什么有那么多所谓帖所谓的问在匿名

我知道我做了别人不爱看见的事情

自己会有什么代价

比如在这里自己心里也有许多不平

但是我还是要说

当人脱离温饱需求后

即使想哗众取宠或者什么弄点眼球什么的

但是他也要评估风险

但是还好这个世界有人用心做事

比如你问的人

当初的情况想来你很知道

群情激愤

估计不杀都不成

但是还好还有人敢于挺身而出

无论最后的真实是什么

但是还有一个律师能够站出来维护被千夫所指的人维护他自己的合法权利

至少证明了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还有希望

至少说明

这是个健全的社会

无论是什么人什么情况他的合法权益还是有人能够出来维护

至于这个人是律师

我坦率 的告诉你

我敬佩他

而且

时间会证明他值得敬佩

还记得有个倒霉人说的话

不能让一个人生命的剥夺成为**胜宴

真的,这个是对的

或者改天你是那个无助的

千夫所指

但是总有人要维护他的利益的

情况就是这样的

[原创]机关算尽,兰和律师还可以再做什么?

一般人家遇上官司的极少。 如遇到官司,一般是先在自己朋友圈子里找个信得过的律师帮忙。 我想,李家也不例外吧。 今年,梦鸽的心肝宝贝又遇上官司,好在李家已经有了经验,肯定要找自己信得过的大状帮忙。 第一任,无果,去了;第二任,无果,亦去了;据说是因为“委托人的要求很难办到”。 帮名人打官司,有名气,爆光率高,多好的事情呵,前两任律师知难而退,难道是他们想的么?难道他们不想赚钱兼出名?呵呵。 梦鸽能找到第三任大状接手打官司,无非是自己开大价码、或降低要求,还好,总算律师坚持到了快开庭的时候了。 如果梦鸽信任他,可以把第三任律师辞退么?让兰和与公诉人、田律师在庭上搏击。 兰和,很遗憾,在李家官司中只能做个律师顾问的角色! 自从兰和上任李家法律顾问之后,我们看到这样一个阴谋,一个为了区区50万人民币而设的一个大大的阴谋: 酒吧下套介绍卖淫——杨女士摸下体勾引——五个小朋友婉拒——杨女士穷追——五个小朋友因阳具不举再拒——杨女士为其手淫阳具遂举——杨女士得逞——杨女士敲诈李将军50万——将军坚拒——杨女士告轮奸、欲致5阳光少年于死地——兰和律师质疑杨女装病缺席庭审—— 再看看兰和律师微博,多么卑鄙地“关心”杨女士哦: “从田律师处获悉杨女士昨晚入院,颇感惊讶。田此前爆料杨在河北某医院接受心理治疗,一夜间突回北京,接受半年多心理治疗居然压力过大入院,哪位江湖游医医术如此低超。请田律师将杨女士所住医院私信本人,我已准备好营养品和钱款,准备今日亲赴医院探望。希望杨女士坦然面对,多多保重。” “鉴于被控告人杨女士目前的精神现状,为避免其自杀或被自杀,嫁祸于李家,特提请北京警方对其采取保护措施,李家将于明日书面函请北京市公安局,对杨女士进行有限控制性保护。” “请杨女士保重身体,注意安全,不要被他人利用,勇敢面对事实,检举揭发背后操手和内幕。鉴于杨的特殊现状,田参军有义务通知其家人,以免发生意外,并对其安全及病情后果承担责任。杨是在与田通话时晕倒,田在电话中是否对其进行刺激误导,请说明,并请田立即停止对杨的控制。” 兰和律师,李家官司即将庭审,很快就有结果。 你机关算尽,只能显现自己人格的底下! 如今,难道只能丫丫: 强奸事实不存在,将做无罪辩护,梦鸽有信心!

李天一案的案件发展

案件的发展如下:

1、案件移送。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

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

2、提起公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庭前会议.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

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

4、申请公开。

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海淀院提交了署名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

海淀法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

扩展资料:

个人信息:

父母:李双江、梦鸽;

曾就读学校: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某冰球学校;

所获荣誉: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李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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