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工期索赔报告回复时间)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21 04:40:18 浏览313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今天给各位分享工期索赔报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期索赔报告回复时间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施工单位工期索赔

施工单位工期索赔:

1、不可抗力因素

2、因业主、设计原因造成工期损失

3、还要看合同对工期的具体约定

对施工项目工期索赔的探讨

【摘要】施工进度管理中,索赔是一项不可避免的工作,工期索赔又因其特殊微妙的意义使得做好这项工作就更需要技巧。本文以消防特勤站工程的工期索赔为例,提出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工期索赔 施工进度计划 索赔意向书 索赔报告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这或多或少都会对项目施工工期有所影响。因而会涉及到工期索赔工作。 一、 工期索赔的必要性与概念

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施工项目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核心,项目索赔工作是反映项目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索赔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经济效益。这里仅论述施工项目的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它形式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还可能因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

工期索赔按索赔性质又可分两类:一类是工程延误索赔,是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另一类是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二、消防特勤站工程工期索赔情况

秦山核电三期项经部在核电三期建设过程中曾对BOP工程的多个项目进行过工期索赔工作(水处理厂房由于施工场地移交延误,工期索赔78天;次氯酸钠厂房施工由于场地及施工运输道路移交延误,工期索赔3个月),以民用建筑中的消防特勤站工程最为典型。消防特勤站及其室外配套工程于2003年9月16日开标,合同签订日期为2003年9月22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04年4月28日,整个合同的有效工期为220天。施工期间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最终我们于2004年7月28日完工移交,其中索赔成功工期70天。在这项工程的工期索赔过程中,我们暴露出许多问题,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处于被动状态。最为明显的是以下几点:

1、工期索赔工作与现场施工分离,现场施工人员索赔意识不强,以致错过了索赔的最佳时机。在基础开挖时发现土质状况与设计资料不一致,有大块的岩石需要处理,增加了工程量。但施工人员没有及时发出索赔报告,仅到后期因整个进度情况与计划偏差较大时才将此问题提出,这对索赔工期的准确度与可信度打了折扣。

2、对工期索赔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与效益联系不大。在进行索赔资料收集时发现,与费用有关的施工记录较为详细,但有关业主与监理的口头施工指令时间却记载不详,多数仅靠头脑回忆,“大概”,“可能”是常被用到的。

3、索赔人员对现场情况了解不及时,不准确,仅充当文笔处理工作,使索赔工作的力度不够。

4、索赔工作未形成固定成熟的工作程序开展执行,也是一大问题。若未得到领导通知,索赔工作停滞不前,索赔人员不知如何人手。 三、工期索赔的相关因素与过程

很显然,索赔工作不是单一独立的行为,它应与其它施工管理行为协调、一致。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共同思索、共同努力的。人个认为做好索赔工作有几个重要的相关因素:

★ 科学严谨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前提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是一个集专业知识、实际施工经验、先进计算机软件操作于一体的脑力劳动,它需要有比较完备的基础数据:了解工程施工期限、施工顺序、主要施工方法。计划是基于通常状态下的施工时间安排,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对工程节点的时间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安排,只有通过计划确定了关键路径,才能为索赔提供依据,工期索赔是要对关键路线进行分析比较才能发现的。

在我们进行特勤站的投标计划编制过程中,为了能在众多承包商中竞争取胜,对业主提出修改部分计划的苛刻要求做出了妥协,如缩短工程施工准备时间,并将准备工作放在工程开工前完成,而实际情况是该工程定标时间较晚,合同一经签定便立即开工,准备工作在工程正式开工后才陆续完成,致使工程刚刚开工就存在滞后的情况。

工程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其内容包括:索赔证据,索赔事件总述,索赔合理性论证,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书。

索赔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

(1)总论部分。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3)索赔额计算部分。索赔报告书的主要部分,也是经济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索赔款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投资利息、税收、利润等等。

(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工期索赔报告的第4部分。在索赔报告中论证工期的方法,主要有:横道图表法;关键路线法;进度评估法等等。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该对工期延长、实际工期、理论工期等进行详细的论述,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的根据。

(5)证据部分。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受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损害,要求赔偿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主管部门处理,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受损害一方应提交污染损害索赔报告书,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石油勘探开发污染损害的时间、地点、范围、对象;

(二)受污染损害的损失清单,包括品名、数量、单位、计算方法,以及养殖或自然等情况;

(三)有关科研部门鉴定或公证机关对损害情况的签证;

(四)尽可能提供受污染损害的原始单证, 有关情况的照片,其他有关索赔的

证明单据、材料。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对索赔的时限、程序、依据的规定及提供索赔机会的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有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有关土木工程的施工合同文本,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台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推行,为开展施工索赔创造了条件。

一、《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36条专门制定了索赔条款

这个条款对索赔时限、索赔程序和索赔的依据都作出了严格的约定。在履行合同时,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现全文抄录如下: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从上述内容足以说明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能成立的。证据是在施工过程中,也就是合同履行中产生的,常见的可以索赔的证据除合同文本外有如下多种:

l.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部分,其内容包括承发包双方的要约和承诺,在索赔要求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

2.会议纪要。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有关方面针对工程召开的一切会议的纪要。但纪要要经过参与会议的各方签认,或由发包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发给承包企业才有法律效力;

3.往来信件。合同双方的往来信件,特别是对承包企业提出问题的答复信或认可信等;

4.指令或通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各种指令、通知,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暂停等指令;

5.施工组织设计。这是指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并经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如施工记录、施工日报、工长日记、检查人员日记或记录,以及经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中停电、停水、停气和道路封闭、开通记录或证明等;

7.工程照片。这是指注明日期,可以直观的工程照片;

8.气象资料。现场每日天气状况记录。请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气象记录;

9.各种验收报告。如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工程报告、材料实施报告以及设备开箱验收报告等:

10.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原始凭证;

11.政府主管工程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调整造价的方法和指数等;

12.各种可以公开的成本和会计资料;

13.国家发布的法律、法令和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工程索赔的各类文件,一定要注意积累。

在索赔管理中,除了及时提出和注意收集证据外,还要保证提出的索赔报告的真实性、全面性和证据的法律效力。采取摆事实、讲道理,利用公关手段,力争索赔成功。

二、《示范文本》提供索赔机会的条款

序号 条款 索赔的基础、理由或权利 工期延长 费用增加

1 4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

2 6.2 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

3 7.3 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 √

4 8.3 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9项工作),造成延误,赔偿承包人损失 √ √

5 12.2 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 √ √

6 12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 √ √

7 13 工期延误条款(7种情况) √ √

8 15 发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达到优良的标准 √ √

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 √

9 16 工程因工程师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 √

工程师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如检验为合格,由发包人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 √

10 18 工程师要求重新检验,如工程合格,则工期延长,费用增加 √ √

11 19.5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负责修改设计 √ √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且设备为发包人采购 √ √

12 23.3 合同价款调整款(4种情况) √ √

13 27.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 √

14 29.1 设计变更 √ √

15 39.3-(4)(5)(6) 不可抗力 √ √

16 43.2 工程施工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 √

17 44.6 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必须具备哪些内容和要求?

建筑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所以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于“罚金”、“赔偿”,它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它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无理争利。

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往往忌讳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应该如何索赔,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也不善于处理索赔。面对这种情况,在建设领域,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由于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具备各种知识和经验的工作,所以要求参与索赔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同和建筑法规,并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这样才能使施工索赔有法可依、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索赔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贸易、法律、财会、公共关系等众多专业学科知识。因此在索赔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有些建筑企业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赔看成是盈亏成败的一大关键。以下是笔者对工程施工索赔的一点认识。

1 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企业的原因使本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通过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偿还他的缺失。换句话说,凡是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缺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得到经济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地,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后者称为反索赔,故索赔是双向性的。

2 引起索赔的原因

2.1 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所以设计过程要求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随时发生问题要随时解决,因此需要设计变更。

2.2 合同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在建设领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要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制订。由于有些条款在订立过程中未仔细推敲或在订立合同时用词不严谨。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2.3 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为了拿到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常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而中标后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方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能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设法通过合理的索赔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

2.4 项目各方管理间的影响

一个建设项目,涉及的单位有很多,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等。这些单位会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方面、技术方面、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际实施中。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赔。如:施工中人为障碍、工期延长、加速施工、图纸错误、供图进度拖延、增减工程量、业主拖延付款等。

2.5 不可遇见的因素

如地质条件变化、货币贬值、价格调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特殊风险等,这些因素都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估计和遇测的。

3 索赔的内容和分类

3.1 索赔的内容

施工索赔的内容有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即要求对方偿付一定的费用或要求业方允许延长原合同期限,作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补偿。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赔事项既有经济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3.2 索赔的分类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规定内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

4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4.1 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4.2 承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4)、(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5 索赔的技巧

施工企业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成果,就要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研究正确的索赔战略并能掌握机动灵活的技巧。索赔技巧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客观环境条件而灵活掌握。通常的索赔技巧有: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商签好合同协议、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力争单项索赔,避免综合索赔、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工期索赔报告范本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书 一、索赔成立理由 1、与合同对照,工期延误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 、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某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放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而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土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 :专用合同条款某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通用条款某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测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某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和 工资 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 履约保证金 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贷款利率 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1、人工费:工日:17_54工日=918工日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位乘以0.75,52.23元_0.75_918=35960元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场租赁价24000元/月。48000元_54÷30_2=172800元24000元_54÷30_4=172800元 3、管理费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 投标 管理费为1240949.7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40949.7÷120_54=558427元 4、利息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润5.6%计算。1150000元_54÷30_5.6%=115920元 5、措施旨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旨为381448.67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381448.67÷120_54=171652元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是因为工期延期索赔所产生的费用。 承包单位 日期:

工期索赔报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工期索赔报告回复时间、工期索赔报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