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驻马店律师代理费用

河南驻马店律师代理费用(驻马店律师收入)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6-12 18:00:05 浏览122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温馨提示:本平台由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莹毅律师团队运营,杨律师团队专注于企业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私募基金、常年法律顾问、资产证券化、保理、融资租赁、重大商事诉讼、培训等服务河南驻马店律师代理费用!本平台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分享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不作为投资建议。

  律新社 | 编辑部出品

  昨天(6月18日),又有一名律师猝死,这是今年第14名去世的律师。业内再次疾呼,抵制“白+黑”的工作方式,还律师健康平衡的生活。如何改变?大家能帮助律师朋友做些什么?

  律新社想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来,比如提供一些品牌建设方法,比如汇编《律师收费指南》,方便大家转发,告诉公众如何跟律师打交道。如果这部指南让客户对律师有更多的理解,就是帮助大家减少时间成本,多省出一些时间来陪家人,陪自己。

  找律师有两种方式,一种免费咨询和服务,一种是付费服务。

  免费的咨询及服务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在各地的司法服务体系里都有,最简单的就是打12348,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第二种方式是寻找社会服务组织,比如律新社官网法律服务频道里,有很多新兴的法律服务平台,都可以进行线上服务咨询,有不少免费,可以充分使用,当然还有收费的咨询,价格也不高,很方便,可以试试。

  

  尽量不要找律师朋友做免费咨询,大家表面不说什么,内心是拒绝的(详情请阅:这年头要不是家里有困难,谁TM愿意出来做律师啊?)

  付费的律师服务涉及到服务的门类、服务的人员、服务的流程等等,因此有很多环节需要搞清楚,律新社根据公开信息初步整理以下15个热点问题供大家参考。如果你有新的问题和答案,可以留言给我们,我们可以再完善。

  1、为什么要聘请律师?

  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比较成熟的国家。法制化必然导致国家法律体系的纷繁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成为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客观上要求法律事务由法律专业人士来处理。律师正是这种社会分工和社会需求的产物。

  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千万不要请到黑律师。(详情请阅:【重磅】警惕“黑律师”,教你如何慧眼识“律师”)

  2、请律师有什么好处?

河南驻马店律师代理费用(驻马店律师收入)

  在打官司时最好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至少也应该向律师进行一些咨询。

  首先,律师通晓法律,能够指点迷津,较快而准确地指出已经存在的以及今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并且给出相应的对策;

  其次,律师熟悉诉讼中的程序性事务,从而使诉讼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

  另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以及参加诉讼活动时比普通公民代理更为方便,有利于案件的进行。

  3、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河南驻马店律师代理费用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

  在公司上市、股票发行等特定法律事务中,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介入,也正是出于这种“防患于未然”的考虑。

  二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都非常重要。尤其是防范纠纷,常常不被重视。而实际上,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4、企业为什么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企业聘请律师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主要好处是:

  (1)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法律服务;

  (2)有利于律师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

  (3)经过长期合作,使双方更加适应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特点,便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相互配合;

  (4)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能够激发律师更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5、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1)律师应当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持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年检的《律师执业证》。

  (2)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与本企业业务相近或相关。

  (3)根据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考察律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专长。

  (4)根据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考察律师是否曾经办理过类似法律事务。

  6、怎样确定律师费?

  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

  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

  一般说来,律师本人的学历、资历、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以往的工作业绩、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业绩、可能提供的保障条件等都是影响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您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您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用。

  全国各地律师的收费标准不一致,(详情请阅读:全国各地律师收费标准全揭露,最高的竟然是这里……)

  有人不太理解,律师只需要动嘴,说几句话就要收费?其实律师最大的成本就是时间,所以要理解律师的工作。(详情请阅读:如果你需要律师,请先了解律师的成本到底是什么?)。当然,更深刻的原因是,律师在成为律师的路上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努力,能够给出专业意见的前提是多少年的时间学习和积累。(详情请阅读:律师费最高可收15000元/小时,上海律师服务收费发生重大变化!!!)

  理解了律师的成本,就会理解无论是咨询还是聘请律师,都要付费。咨询律师的付费方式除了正规的付费外,也可以通过微信红包,朋友之间或是朋友的朋友之间,哪怕象征性发200元,也是一种尊重,会获得完全不一样的咨询。(详情请阅读:在微信上咨询律师法律问题的10个正确姿势(推荐大家阅读)|法客帝国

  是什么让律师从“期望被咨询”到“害怕被咨询”? | 律新社观察)

  找律师做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是律师的核心业务,千万不要在这个上面有免费的想法。(详情请阅读:作为律师,我为什么不愿意给你出一份免费合同?)

  7、聘请律师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1)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合同;

  (2)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税务发票;

  (3)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

  8、怎样正确处理与所聘请的律师之间的工作关系?

  一般说来,委托人与所聘请的律师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律师应当及时、主动地与委托人联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法律事务办理的进展情况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对于那些非常规性的问题,应当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对于影响委托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向委托人阐明利弊得失后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委托人也应当对律师的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主要包括:向律师陈述全面、真实的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按照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提供办案费用和便利条件等等。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委托人和律师的目的是一致的。在法律问题上,委托人应当多考虑律师的意见;在利弊得失和利益取舍方面,律师应当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只有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应当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9、怎样解聘不合适的律师?

  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发现所聘请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律师费一般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进度来支付,多余的律师费应当退还给委托人。

  但是,如果律师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处理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

  另外,我国《合同法》对代理合同的解除有明确规定,允许代理合同的当事人随时解除代理合同。如果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则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处理。

  

  10、与所聘请的律师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1)一般应当先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由该律师事务所协调处理。

  (2)委托人也可以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投诉,由律师协会协调处理。

  (3)委托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关于律师函的收费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律师函是收费的,一般2000元到数万元不等。为何律师函贵,看看这些流程就知道了。

  一、签订委托协议(顾问单位免);

  二、收取费用并出具发票(免费的除外);

  三、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核对原件);

  四、审查资料并向委托人了解相关案情(必要时须调查);

  五、通过全国信用网查询发函对象的基本信息;

  六、案情复杂的,通过裁决文书网查询类似判例;

  七、起草律师函;

  八、将律师函草稿发委托人征求意见;

  九、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对律师函进行修改 ;

  十、将律师函草稿交律所质控人员审核;

  十一、根据质控人员的建议对律师函草稿再次修改;

  十二、将律师函修改后的草稿再次交委托人征求意见、交律所质控人员审核;

  十三、打印并交承办律师签名;

  十四、交律所行政管理人员加盖律所公章,并履行登记手续 ;

  十五、复印备份;

  十六、让委托人提供律师函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

  十七、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和查询的地址、收件人,用EMS将律师函寄出(快递单填写是需要点技术含量的哟);

  十八、查询并打印EMS的投妥情况,并告知委托人(否则,要重新寄发一份);

  十九、将律师函复印件、EMS回执及投妥信息发给委托人备查;

  二十、整理归档。

  12、跟律师如何做朋友?

  律师业务非常繁忙,大律师要忙管理,小律师忙客户开拓,所以有一位律师朋友,一定要尊重他的时间。当然他也会有很多风险的知识告诉你。现在风险社会很大,选择一位可以结交终身的律师朋友真的很重要。(详情请阅:找个律师做朋友)

  13、请律师如何比较甄别?

  律师很多,做同一类业务的律师也很多,如何挑选?(详情请阅:亲,请律师也要“货比三家”)

  律新社为了帮助大家甄别律师,为律师朋友设计了头条名片,目前已根据律新社的历史数据进行了基础数据分类,大家可以到律新社法律服务频道根据专业找律师,或者输入律师名字,查找到的律师名片不仅有律师的业务简介,还有判决书数据以及所有资讯报道,这样可以帮助甄别律师专业水平以及行业内外影响力,帮助你判断选择。(详情请阅:律新社微信公众号下方律新官网或登录www.lvxinweb.cn)

  14、律师为什么不能保证官司一定能赢?

  当事人最爱问,但律师最不愿意回答的问题:这个官司能不能赢?

  律师绝对不能保证赢!这是《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明文禁止的事情。

  其实,在职业律师眼里,决定一个案件胜诉与否有诸多因素:

  (1)案件基本事实是否清楚

  (2)证据能否证明该事实

  (3)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完整、无争议

  (4)证据有争议的话,举证责任在哪方

  (5)律师诉讼策略是否可行,思路是否清晰,是否最佳方案

  (6)法官如何认定事实和证据

  (7)对方诉讼策略和节奏是否可预测

  (8)当事人有无隐瞒的、自认为无关的不利情况

  (9)有没有案外因素在影响(比如维稳需要、政治任务)

  (10)典型案例对此案有无消极影响

  但是,在有些当事人那里,决定案件胜诉的往往只有三个因素:

  法院你有没有关系?

  法院你有没有关系?

  法院你有没有关系?

  决定案件输赢的根本还在于你自己。尤其是你的证据是否扎实,法律依据是否充分,你请的律师能否权衡一切利弊并选择最佳方案。

  另外,输和赢,不是绝对的。决定输赢,因素太多,实在不是律师靠个人魅力个人口才就可以完全把控的。看待输赢,也要换些角度,有时,省时间了也是赢;少输一些,也是赢。

  如果一定要承诺,优秀的律师应该能达到这个标准:不承诺别人做不到的你一定能做到,但确保你做不到的别人也做不到。

  其实,这是个极高的标准。

  尽人事,穷尽一些智慧和策略,真心把客户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考虑。

  听天命,顺其自然问心无愧,对得起收下的费用及同行的检验,就好。

  15、哪些情况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的违约、侵权等导致败诉的行为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该项主张,除非有证据证明原、被告事先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但凡事总有例外,当事人双方既可以事先对律师费由谁承担事先约定外,国家有关司法机关也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但总归来说是一件好事。

  (详情请阅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律依据(这次都全了))

  (律新社综合自华律网等多家公众号)

  声明:本公众号致力于好文推送(欢迎投稿),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分享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请勿依照本订阅号中的信息自行进行投资操作,若不当使用相关信息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删除!本平台联合多家券商、会计师、投资机构、培训机构提供服务,平台已有65000+用户,如有合作,敬请联系。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律师

  微信号:15692107373

  电话:15692107373

  邮箱:15692107373@163.com

  为防失联,请关注两个备用号:新经济工场(xinsanbangongchang)、资本市场研究苑(neeqresearch),搜索公众号或长按以下二维码关注: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