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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租赁期限

集体土地租赁期限(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到了地面附着物拆了近赔偿)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26 14:00:28 浏览34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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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土地租赁多少年合法

法律分析: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且不得超过二十年;集体所有土地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且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租农村集体土地的,承租的期限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但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最长期限或者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集体所有土地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且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农村土地出租期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土地出租期限为三十年到七十年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扩展资料:

必须按规定将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这时才能进行出租,直接将划拨土地出租的行为无效。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其他条件为:

1、土地使用者为组织或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房屋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5、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农村土地租赁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要经过申请、受理、报批、签订合同、缴费和归档建库这一系列的程序方可。

土地租赁年限不超过多少年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那么也就是说对于国有土地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他们的期限是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最高年份来确定的。刚才我们讲国有土地出让的最高的年份有40年、50、70年不等,那么显然根据该条的规定,国有土地出租的期限也是按照性质分为40年、50年、70年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民法典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有多久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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