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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证在哪里办理
- 2、房产证要去哪里办呢
- 3、房产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 4、办房产证去哪里办
房产证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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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在房价普遍都很高,买房对大家来说就是一件大事,很多人可能要花一辈子的积蓄来购买一套房子,但是买了房子之后房产证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房子有了房产户主才 真正的拥有了这套房子。那么房产证在哪里办理呢?
一、房产证在哪里办理
在我国购买房屋之后办理房产证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
1、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权的登记工作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房地产权登记手续由市、县人民政府的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3、如果所在地区实行了房产、土地统一由某个部门统一管理,那就要到这个统一管理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4、如果所在地区有分为房产、土地两个部门,那么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在拿着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二、房产证如何办理
1、户主要注意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手续都是否已经办理齐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五证,户主和开发商进行房产交易之后一个月内,拿着房屋的买卖合同以及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办理登记的时候要带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
2、在完成交易之后,户主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在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局登记,并准备文件和资料,买方的《房屋建筑所有权权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边界表》、《面积计算表》。当有关部门经过审查之后买方就可以领取房地产权证。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文章,房产证在哪里办理以及房产证如何办理,希望小编分享的文章可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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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要去哪里办呢
房产证应当去房管局进行办理。当事人在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立即办理登记手续,将房产证发给当事人;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不予办理,并且告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可以得到符合条件后,再去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按以下步骤办理房屋产权证:1。开发商在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初始登记是业主办理产权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理房产证的材料送产权登记部门。2、填写申请表主要是指房地产登记申请表,可以从当地房地产登记中心网站下载,也可以直接从登记中心领取。3、拿绘图/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也是申请产权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4、领取相关证件申请产权登记需要大量材料,所以在询问相关部门时,必须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地产所在地区的社区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缴费方式可以问开发商的工作人员。6、在房地产登记中心按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后,登记部门应当给予领取证书的通知,并按照上述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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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去哪里办
一、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去哪里办?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如何补办房产证?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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