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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成公司怎么做
企业改制即为对企业制度所做出的改变,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在现在这个时代下,企业的改革已经成为了潮流趋势,企业改制不仅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国家企业制度向着更新、更强的方向发展。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成公司具体该怎么做呢? 企业改制: 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企业改制流程 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3、经营状况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四)确定改制方案 (五)进行增资扩股或 股权转让 工作 (六)进行评估和审计 (七)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改制事项,签署发起人协议,修改。 (八)名称预先核准 (九)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十)申请变更 (十一)股份 公司设立 二.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设计 (一)股本 根据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依法经批准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 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二)资产状况 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或者 土地使用权 ,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其他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公司应取得其权属证明或完整的所有权。 无形资产出资涉及土地使用权、 商标 商誉、 专利 和非专利技术等三个方面。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改制并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国有企业改制成公司,不仅要对企业原有制度有着详尽的了解,对于企业改制后公司的运作,改制后公司的性质、类型,也要事先做好正确的判断以及长远的规划,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流程都有哪些步骤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流程 1、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 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2、制定方案: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 债权债务 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3、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 经董事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信息公示: 转让方持上述材料到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填报《出让意向登记表》、《公告登记表》,签订《转让 委托合同 》; 产权交易中心将转让公告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网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告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根据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结果,合理选择拍卖、招 投标 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5、改制审批: 经公告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报政府部门批准。 6、转变职工身份和资产处置; 凭政府批准文件到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签订国有身份退出协议,落实补偿金及相关事宜; 凭政府批准文件和劳动部门的职工国有身份退出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 7、交易鉴证: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主持下签订 转让合同 ; 在产权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资产交割和价款结算,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单;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转让鉴证书》。《产权转让鉴证书》是产权转让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财务结算、税务、土地、房地户籍变更手续地必备文件,是其增减资产的合法凭证。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凭《产权转让鉴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8、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或者注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持产权交易手续和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和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所有权 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 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实行领办制和跟踪问效服务。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进行这类事件时。该类国有公司也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对自己的公司进行相应的资产评估。然后报备上级管理单位。同意后在进行相应的办理工作,还要对公司手续进行一定的变更办理。
国有企业改制有哪些法律法规
一、总体
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2、《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
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产权管理登记
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2、《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3、《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四、资产评估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五、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
3、《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5、《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7、《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9、《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10、《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11、《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14、《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15、《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
1、《失业保险条例》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
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5、《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6、《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7、《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8、《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9、《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10、《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1、《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12、《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
七、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
2、《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3、《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4、《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5、《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6、《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当前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本书收集整理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中共中央决定2项、法律20项、行政法规18项、部门规章10项、规范性文件76项以及司法解释8项,共计134项。
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制订:
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改制是最近一段期间政府主抓的工作之一,地方政府在制定国企改制政策的时候,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依据包括很多,有国有资产管理法、公司法、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及关于国企改制工作的意见等。国企改制的目的是通过股份制改革,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企业改制法律法规新编
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
;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同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3、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 (二)申请阶段 1、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上报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批准改制申请后,由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 3、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确认。 (三)制定方案阶段 1、制定改制方案、公司章程。 2、征求职工及有关部门意见。 3、确定改制方案和公司章程。 (四)申请报批阶段 1、审批权限市级中小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或主管部门审批,报送市经委备案;市级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审批;市级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组织论证,并报送市政府审批。 各区县(自治县、市)企业改制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批。 市级以上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屋、银行等政策,先由企业和审批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未决问题由市经委负责协调;区县(自治县、市)企业由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协调。 2、市级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报批程序 (1)向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申报改制方案、公司章程。 (2)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批复或按审批权限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经委;市经委按审批权限或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3、申报材料 (1)申请 (2)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初审意见或市经委审核意见 (3)改制方案 (4)公司章程 (5)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6)发起人正式协议 (7)企业职代会决议 (五)其他 1、如果职工自愿购买国有股权,应在相应阶段增加: (1)职代会决议通过书 (2)股权出售办法 (3)职工自愿购买国有股权的申请书 (4)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与企业职工购买国有资产协议书 (5)国有资产处置及股权管理批文 共3页:(6)银行债权承转协议 2、特殊行业,须有行业准入的批复。 债转股企业改制程序 (一)申报程序地方债转股企业改制组建新公司的方案,由市经委审核后报送市政府审批或由市政府委托市经委审批。 (二)报批材料 1、申请 2、需资产评估的债转股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3、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债转股方案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相关银行的金融债权移交文件 5、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协议书 6、公司章程 7、组建新公司的方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审批程序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经委为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机构的批复》(渝府[2000]144号),全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审批工作由市经委负责。 (一)必要条件 1、符合《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符合国家和本市发展方向及政策要求。 3、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公司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人全部认购公司的股本。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批程序 1、由主发起人或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向市经委提出申请并附上有关申报材料。 2、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对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审核意见,或将其申报材料转报市经委。 3、市经委审核批复。市经委在申报材料齐备后予以批复。 4、持市经委批复,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报材料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书。 2、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或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的审核意见。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5、发起人正式协议书。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7、资产评估报告书。 8、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9、国有土地评估报告书及国有土地评估确认书。 10、验资报告。 11、法律意见书。 12、发起人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 13、特殊行业,须有关部门允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意见。 14、外资作为发起人,需外经部门批准文件。 (四)其他 1、公司登记后,须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及公司创立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工商执照复印件报送市经委备案。 2、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国有企业机制改革怎么做?
谈国企改革,首先应明确3个问题:1、国企是什么?2、国企为什么需要改革?3、怎么改革?或者说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首先,国企是什么?马列认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国民保障,是行驶国家意志的一种形态。
那么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情况下,国企是否依旧是全民所有,是国民保障?显然,这是不现实的,国企既不是全民所有,也不是国民保障,现阶段中国大部分的国民都是有私有制保障,私有制解决了90%的就业。
那么,就需要弄明白一个问题:现阶段,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定位是怎样的?应该处于一种什么样的位置?
个人认为现阶段,国有企业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
1、国企是国民公共事业的基本保障。例如一些偏远地区的铁路、电力、通信等都只能靠国企去保障,私有制企业不会去做这种非盈利事业。
2、国企是逆经济周期的稳定剂。例如当经济下滑或萧条时,以国家信用为背书,通过国有企业带动基建投资,来带动民营企业投资活力,顺带为国民提供更好的基建环境,从而更能激发市场活力。综上,现阶段这就是国企在我国的主要作用,简而言之,国企是给国家兜底的。
那么,第二个问题,国企为什么需要改革?
国企为什么需要改革其实是基于第一个问题,就是:国企现阶段是否聚焦于保障公共事业和经济逆周期调节剂。现状是:以上这两点,国企确实都做到了,但问题在于,做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利用自身的政治地位,资源禀赋,进而蚕食了利益市场。
所以,总结国企改革的目的就是:把做多了的事情坚决去掉,把该做的事情,要坚决承担起来!基于这个原则,我们谈一谈国企具体应该怎么改革。
下面主要以国家电网这个国有企业改革为例展开说一下,其他铁路、电信等行业可以参考。
国家电网改革第一点要理清的是,哪些部门是属于公共事业保障和逆经济周期调节剂的必须部门,例如规划、调度,这一定是属于的,因为这两个部门决定着投资方向和民生保障。而施工、设计,就一定是不属于的,因为这都是工程建设,不涉及民生。那么,基建、运检和保护班这种部门来如何界定,个人认为,基建、运检和保护班一定是属于民生保障的部门,工程的进度、设备的运检和保护的整定是涉及到电力能否稳定运行的关键所在,所以这三个部门一定是必须部门!
由此就可把国网改革的路理一理:一是聚焦国企本职工作,涉及到公共事业保障逆经济周期调节的部门,均是必须主抓部门!规划,调度,运检,保护班等都依此原则确定。
二是非国企本职工作的部门要完全隔离!施工,设计等均需与国网彻底分离,让施工、设计在市场经济中竞争!让真正好的施工、设计公司发展壮大,以达到:以解决工程问题来促进技术创新进步,以技术创新进步来更好的做大做强中国的施工及装备公司,进而走向世界!卖出中国产品,打造中国名片!
国网则可以在本职工作上多下功夫,推陈出新,比如国网可以利用大数据以达到一站一档的目的,让变电站成为一个个的数据结点。以人工智能来帮助调度做辅助决策,以5G和无人机来为线路巡检,并实时上传数据。
国有企业改制规定
(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