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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04 08:00:24 浏览2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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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一般家庭名下的房产有不少,其购买的方式也是各式各样的,有的是在婚前就买好的,有的是在结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还有的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买的,这些房子在夫妻离婚后分割的方式都是不同的,那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1、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前全款购买或还清房贷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一方有房产权,离婚后另一方可分割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2、婚后购买的房子,全款或贷款购买,离婚须对半分割;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家人名下属于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再次分割房产

1、存在一些没有处理的夫妻共同房产

离婚后若是有一些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没有参与分割的话,即便是在离婚财产分割后,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参与分割到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房产分割诉讼的,但是这个诉讼时间是有限制的,需在离婚后的20年内才有效。

2、协议离婚有作假或强迫

三、夫妻在离婚后的一年内,有发现离婚协议存在一些作假或胁迫问题的话,是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的,而且还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前提是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才行。

3、一方有隐匿或侵占夫妻共同房产

四、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房产,的话,只要找到房产隐匿证据的话,在两年内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再次分割房产。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资讯。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如何分割

在婚姻法中,如果其中一方同意并许诺将房产赠与对方,那么在还没有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之前,赠与方是可以撤回的。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房子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另一方没有权利进行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的房子如何分割

现在很多很多年轻人并没有很多存款,所以家长都会帮忙买房。如果是其中一方父母帮助购买的房子,且房子在子女名下的。在子女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将被认定为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没有分割的权利。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的房子如何分割

如果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且产权在其中一方子女的名下,那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当时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在买房的时候双方有进行另外的约定,这就另当别论了。

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何分割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用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前只付了首付,但是结婚之后,贷款是由双方共同偿的,另一方可以分割房子升值部分以及贷款部分,只是分割的费用是由另一方进行补偿的。

五、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如何分割

加入是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但是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在双方离婚的时候,是不能以共同财产的名义进行分割的,只能按照当时出资的份额进行债权处理。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如何分割?

如果是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子,且是由双方共同收入偿还的,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这部分房产算作是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分割情况会根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需要以及双方的收入来源来决定。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离婚时怎么分割房产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分割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间在婚后明确财产赠与或共享,否则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婚前出资并按揭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还贷导致女方出资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3、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予分割。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房屋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房屋分割有以下三种情况:1、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2、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由双方偿还贷款或由一方偿还贷款的情况,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3、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自然要产生出对夫妻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有两种形式:(1)对约定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①约定的主体要合法。

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

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②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

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③约定内容必须合法。

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④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

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2)对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来处理,即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在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下均等分割。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 后房产的分割情形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 婚前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 婚后财产 ,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 共同财产 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等额分割。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 按揭贷款 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 工资 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 证据 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前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 (六)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当事人 结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七)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的分割 房产证 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 (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 中止审理 ,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婚前双方共同出资 购房 ,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 购房合同 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九)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的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 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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