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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一个老人2000元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07 03:00:28 浏览23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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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一个老人2000元吗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无论是一个老人还是两个老人都是2000元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税标准2021标准赡养老人

2021年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2021年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法: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样?

非独生子女家庭的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纳税人和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个月扣除额度2000元;

一年不超过24000元,在这个额度范围内可进行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等。

但是每位纳税人每个月分摊的扣税额度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每年不能超过1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专项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子女的教育;

2、赡养老人;

3、继续教育;

4、大病医疗;

5、租房租金;

6、买房贷款利息。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怎么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赡养的老人通常指的是纳税人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或者是子女均已经过世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按照相关规定,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2、如果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则一般由纳税人与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按规定每人每月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赡养老人的专项可由赡养人约定分摊或均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无论是约定分摊还是指定分摊,都必须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通常指定分摊的形式要优于约定分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1]。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1]。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1]。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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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个税扣除标准2022

按照税法规定,工薪所得不超过5000元月,不征 个人所得税 ,赡养老人的扣除,需要缴纳60元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新个税政策,可以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2000元,那么就可以不 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暂行办法》第23条的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赡养岳父岳母或者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其中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赡养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 有赡养义务 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具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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