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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

侵占罪(侵占罪自诉还是公诉)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09 20:20:04 浏览20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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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侵占罪的构成分为四要件,分别是犯罪主体,客体,犯罪主观和客观四方面,其中在犯罪主体上侵占罪的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在客体上侵害的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而且犯罪人在主观上的表现是直接故意的,在客观上的表现是对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或代为保管物的非法占有,而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亏迹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让物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如下:

1、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

2、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销滑并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侵占罪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

1、侵占他人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犯罪。我国各省市规定的侵占罪数额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侵占财物数额达到当地“数额较大”的标准,拒不退还的,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占财物数额达到当地“数额巨大”的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则不能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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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什么意思

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有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罪与 盗窃罪 的界限是: 1.犯罪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为代为保管人,或为遗忘物拾得人、埋藏物发现人。 2.行为人实际支配行为对象的时刻不同。盗窃罪行为人犯意产生之时并未实际支配行为对象,只是非法占有之意产生之后,基此犯意实施秘密盗取行为才获得行为对象的支配;侵占罪行为人则在犯意产生之前就有行为的实际支配。 3.危害行为不同。盗窃罪的危害行为是秘密盗取,即采取自认为他人不知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存在非为自己控制转为自己控制的取得过程;侵占罪的危害行为则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二行为要素,且不以行为对象的位移为必要。 4.行为对象不同。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动产;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及遗忘物、埋藏物,且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也可能成为 刑法 第270条第1款侵占罪的行为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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