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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欠条与借条哪个更有法律保障)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25 08:00:18 浏览20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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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

1、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特定的借款事实;而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种情况,它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例如:劳务、买卖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

2、两者的诉讼时效不同。

如果是事先约定了还款时间的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和借条,时效会有所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其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最长效力可达20年;而没有约定履行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是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该要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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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有何区别

在生活中,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就包括了欠条以及借条。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区分这两种债权凭证的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释,欠条以及借条都可以作为债权凭证,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事实上,欠条与借条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二者的产生原因存在着部分不同。借条一般针对的是借贷关系,而欠条就可能会涉及借贷关系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比如买卖纠纷、租赁合同等合同纠纷。同时,欠条和借条都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都是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时订立的一项合同凭证。因此,从法律上讲,欠条和借条没有特别大的区别。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人民法院都会认可这两种债权凭证的法律和证明效力,债权人和债务人只需要针对债权债务的产生原因,签订不同的欠条和借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二,将第二条修改为: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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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吗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有是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欠条和借条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欠条和借条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法律分析】: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未必会有资金流动,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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