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垄断

价格垄断(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28 05:20:06 浏览188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今天由本站作者精选网络热门的价格垄断相关内容文章,以及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对应的信息,希望本章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垄断价格?

垄断价格是指垄断组织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依靠其垄断地位规定的产品价格。它包括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两种基本形式。其中,垄断低价是指垄断组织在向非垄断企业,小生产者和经济落后国家购买生产资料时规定的低于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的价格。答案为垄断低价。垄断利润是指垄断组织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的大大超过平均利润的高额利润。它主要是通过垄断价格实现的。垄断价格是指垄断组织为获得垄断利润,凭借垄断地位.在购买生产资料或销售产品时规定的一种市场价格。垄断企业来源主要通过以下各种途径攫取高额垄断利润:

①垄断资本家凭借其垄断地位,通过在生产过程中提高劳动强度以及其他手段,更多地榨取了工人无偿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②垄断资本家通过对生产和销售的垄断,规定垄断价格,在购买和销售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占有中小企业甚至局外大企业所榨取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大垄断企业多样化经营的发展,它渗透到一些垄断程度不高的部门和非垄断部门从事经营活动,还可以利用“交叉补贴”和“互相供货”等手段排挤和打击原先同它们没有直接联系的局外企业,侵占归后者所占有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利润质量较高的含义是指:企业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利润结构基本合理,利润具有较强的获取现金的能力。

重新修订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一般准则》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扩展资料:

垄断利润模式:

1、突点需求曲线

理解垄断利润的需求曲线突点的关键在于理解垄断价格变动的相互影响。因为寡头市场为若干寡头分割,一家寡头涨价,别的寡头价格不变,这家寡头的消费者都去购买别的寡头的商品,其需求量就会大幅度减少。

2、市场份额模式

理解垄断市场份额的关键就是遵循MR=MC的规则,确定市场份额的分配。在成本不同,而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线相同的情况下,边际成本低的企业市场份额大,价格也低;而边际成本高的企业市场份额小,价格高。

3、价格领头模式

上述两种情况是垄断企业各自定自己的价格,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一家寡头定价,其它寡头只是价格的接受者。

4、博弈论模式

垄断企业间的竞争实际上是种博弈,也就是竞争各方都充分考虑各方在现有条件下可能做出的选择,然后做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决策。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第三条 市场支配地位主要依据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占有市场份额、所经营商品的可替代程度和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判定。第四条 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下列价格垄断行为:

(一)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二)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三)在招投标或者拍卖活动中操纵价格;

(四)其他操纵价格的行为。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实际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第九条 对经营者有本规定所列价格垄断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第十条 经营者有本规定所列价格垄断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实施处罚。第十一条 有关法规、规章对本规定第六、七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不得对市场调节价进行非法干预。第十三条 政府鼓励、支持、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价格垄断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价格垄断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应当为举报人保密。第十四条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价格自律,不得从事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价格垄断是什么的意思

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 反垄断法 》第3条,本 法规 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价格垄断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价格垄断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