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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与反补贴

补贴与反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专向性补贴是如何分类的)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30 22:40:06 浏览26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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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反补贴税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反补贴税。什么意思 补贴:一成员 *** 或一成员境内公共实体提供财政资助,或提供GATT1994第16条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由此给予某种利益,构成补贴。一项措施是否构成补贴,取决于两个要素,一个是 *** 或公共机构的财政资助,另一个是该资助产生利益。

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伐制造商。

如果进口国认为从某国输入的产品存在补贴行为,征收反补贴税,具体过程如下:

1、书面请求:应由受补贴影响的产业或产业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发起补贴调查的书面请求。  2、立案:反补贴调查机关可以应产业代表提出的书面请求或基于自己掌握的证据立案; 磋商:在发动调查以前,调查机关应邀请其产品涉及到的成员方参加磋商以澄清补贴事实,并达成各方所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3、调查:一旦调查机关认定有关证据足以发起调查,调查即可进行。调查的目的在于确定补贴和损害的存在,并确定数量和损害的数额。

4、反补贴税的征收:若调查机关确认存在补贴、符合相当数量要求,并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则进口国当局有权决定是否及按何数额征收反补贴税。

5、临时措施:自调查发起日满60天后,调查当局初步确认存在补贴并且受补贴产品对国内产业已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为防止在调查期间继续造成损害而有必要采取临时措施,征收反补贴税。

问题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各是什么,二者有什么不同么????? 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

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 作用目的在于 *** 倾销,保护国内产业。通常由受损害产业有关当事人提出出口国进行倾销的事实,请求本国 *** 机构再征。 *** 机构对该项产品价格状况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出口国低价倾销时,即征收反倾销税。 *** 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如果调查结果倾销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倾销不成立时,即予以退还。有的国家规定基准价格,凡进口价格在此价格以下者,即自动进行调查,不需要当事人申请。各国征收倾销税的法则差别很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6条关于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对各国并无约束力。六十年代中期,肯尼迪回合时,曾制定《反倾销法典》(Anti-Dumping Code)1973-1979年东京回合时,又加以补充修改,除对倾销含义加以界定外,并规定征收反倾销税时必要条件。倾销停止时,应立即取消征收。但这未能真正起到统一各国立法的作用。滥用反倾销税的事例时有发生。反倾销税从来是贸易大国进行关税战、贸易战的重要工具。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反补贴税-定义 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这种关税是对那些得到其 *** 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 反补贴税 利经济条件作用的反应,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这种奖励和补贴包括对外国制造商直接进行支付以 *** 出口;对出口商品进行关税减免,对出口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融通或类似的物质补助,美国通过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进行补贴税的实施。近年来,这些反补贴税已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日益难以取得进展的领域,并且这也使国际对等贸易的安排复杂化,因为在对等贸易中要衡量 *** 补贴是非常困难的。 反补贴税-概述 又称反津贴税或抵销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的产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征收的税额应与其所接受的补贴数额相等。其目的在于抵销进口产品在降低成本方面所获得的额外好处,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以保护进口国同类商品的生产。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补贴和优惠,都足以构成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理由。关贸总协定把它解释为:“为了抵销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贴补而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并规定:征收的税额不得超过该商品所接受的补贴额;不得同时对它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同样需具有对进口国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严重阻碍新建某项工业这样一些条件,否则不得征收。在东京回合谈判中通过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制订了对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的不同规则。生产补贴是国家采取的用于促进社会及经济目标的措施,该协议并不限制使用;出口补贴,该协议未下定义,而是列出若干做法作为出口补贴的范例,是限制或禁止使用的,但对发展中国家有较宽松的规定。现在发达国家的反补贴法规基本上是根据总协定的规定和这项协议修订的。 凡是进口商品在生产、加工制造、运输、买卖环节中接受了直接或间接补贴,不论这种补贴是由外国 *** 或是由垄断组织及同业工会提供的,都使进口国当局有理由对这种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所谓直接补贴是指 *** 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如减少出口税或某些国内税,降低运费,对于为加工出口而进口的原料......

问题三:补贴和反补贴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 *** 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反补贴: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予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贴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问题四:补贴与反补贴,倾销与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1.补贴,反补贴

举例:

a.中国向欧盟出口纺织品,中国觉得其纺织品的价格太高,所以给予出口的商家一定的补贴,就是说给钱,让你的价格降下来,有 *** 买单。这个是补贴。

互.欧盟进口中国的纺织品,发现中国 *** 给纺织品出口有补贴了,觉得你这个不行,价格太低了,我们自己的工厂没的什么优势了,就要多征收你的税,抬高你的价格,让你这个补贴不起作用。这个就叫反补贴。

2.倾销,反倾销

a.中国对M国出口初级产品,价格低的离谱,1000美元的成本,你100美元就卖了,别人就认为你这是在倾销。

b.老M对你这个倾销就不乐意了,就征收反倾销税,高的离谱,你不提高价格就不行。这个就是反倾销了。

问题五: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征收的依据是什么? 55分 反补贴自然是针对补贴的,补贴是指工府以及 *** 控制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直接资金支持、放弃债权、 *** 采购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的超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并且由此形成对其他国家相关产业的实质性损害。反倾销则是针对倾销的,倾销指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出口商品从而造成进口国相关产业实质性损害的产品。

如果确实有补贴和倾销行为,别人的调查也是符合规则的。问题的关键一是中国本身有大量国有企业,这些企业的行为往往容易成为反补贴调查的对象,另外就是地方 *** 处于地方保护主义在 *** 采购时确实有偏向本地企业的行为。另外一个关键问题是,中国当初是以非市场经济体加入世贸组织的,直到今天美国仍旧不承认中国市场地位。对于非市场经济体,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比对的不是本国正常市场价格,而是”经济水平相当“的第三国,就中国来说,经常比对的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等国,但是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劳动力和印度的许多原料价格高出中国许多,结果即便中国产品以很高价格出口在比对时也是低于所谓的市场价格的。

上述的中国特殊情况就造成了中国被双反特别的多。

至于对外贸的影响,自然是导致相关产品出口的减少。当然中国有时候会以减少出口税作为对策。

问题六:美国为什么要对中国出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案”,是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全面指控外国对华反补贴措施违反《SCM协定》的首次案例。“全面”是指该案涵盖了有关认定补贴存在的全部法律要见,中美争论的“公共机构”的含义是其中之一。本文对中国为解释“公共机构”所提出的十项依据逐一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中国的论证严重偏离了解释“公共机构”的主题,甚至可以断言,中国并未直接解释究竟什么是“公共机构”;虽然,中国解释“公共机构”的立场(“公共机构 *** 职能论”)受到了该案上诉机构的肯定,但这并不等于中国 *** 相关部门(或受委托的律师)法律水平的高超,而是由于上诉机构的误判所致。该案显示,现阶段中国 *** 相关部门法律论证水平的有限和辩护能力的贫弱。该案提示,为切实提高中国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论证水平和辩护能力, *** 相关部门还需要扎扎实实地学习《WTO协定》并磨练运用技术,这比胜诉一场国际贸易争端案意义深远。本文最后指出,为实务部门提供具有建设性并可信赖的知识是学界不可推卸的责任。

什么是反补贴税?

问题1:什么是反补贴税?

问题2:反补贴税是什么意思?

反补贴税是指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津贴或补贴的外国商品低于正常价格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特别税。

世贸组织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授权每一个缔约国一旦发现出口国存在出口补贴时即可征收反补贴税,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成本,以抵消其所享受的贴补额,使进口国家的相同商品能与其在市场上公平竞争。

这种关税是对那些得到其政府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利经济条件作用的反应,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这种奖励和补贴包括对外国制造商直接进行支付以刺激出口;对出口商品进行关税减免,对出口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融通或类似的物质补助,美国通过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进行补贴税的实施。近年来,这些反补贴税已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日益难以取得进展的领域,并且这也使国际对等贸易的安排复杂化,因为在对等贸易中要衡量政府补贴是非常困难的。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出口商品在生产、运输、买卖的过程中接受的来自政府或同业协会的直接或间接的补助、奖金称之为补贴。其中,向国内出口商提供的以支持其扩大出口的补贴称为出口补贴,向国内出口商品生产者提供的以提高其增值性产品的生产和出口能力的补贴,称为国内补贴或生产补贴。

我们应该了解,一成员对本国出口商品和出口商品生产者提供的补贴在国际贸易中可能产生三种不利影响:

第一,对进口国而言,其国内相关产业生产的产品将不得不与得到出口国政府补贴的占据不公平竞争优势的进口产品进行竞争,而可能受到损害。

第二,对出口国而言,补贴国给予其生产者的国内补贴可能会削弱其他成员向该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这是因为与进口产品相比,国内产品可能因得到补贴而享有不公平的价格优势。

第三,就国际市场而言,一些成员国的出口可能受到影响,这是因为在第三国市场上,一些成员的商品竞争力在与得到出口补贴的成员的商品竞争时被削弱。

可见,出口补贴和生产补贴可能使得到财政补贴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对补贴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对其他成员造成负面影响的补贴措施,其他成员可采取两种措施予以补救:

一是向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援用争端解决程序的要求;

二是启动征收反补贴税调查程序,并在经过了规定的程序后征收反补贴税。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一成员的相关产业只有在确实因另一成员的补贴措施而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才可以启用反补贴程序。在其他情况下,惟一的补救方式是通过争端解决程序。

反补贴程序一般由国内产业申请后启动。在特殊情况下,若有关补贴、损害及其因果联系的证据很充分,则该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可能在没有此类申请时启动反补贴程序。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一成员政府收到启动反补贴程序申请后,开始调查前,应邀请与申请中涉及产品有关的成员进行磋商。若磋商达成了协议,所有各方面都感到满意,则不需要进一步的行动。否则,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内产业的申请采取下一个步骤。

协议中有一条强制性规定,即有关部门要预先对申请进行审查,必须审查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确定是否确有调查的必要性。在启动反补贴程序的不同阶段(如启动调查、作出初步或最终结论等)都要发布公告。在有关补贴、损害及因果联系的证据通过调查最终得到确认后,便可对来自一成员得到补贴的进口商品开征反补贴税。

某些补贴是不可诉的,也就是说是允许的。这些补贴一般适用于所有产业,是不局限于某一特定产业的、对企业或企业和产业集团的普遍性补贴。例如,对小型产业的普遍性补贴一般是不可诉的。

世界贸易组织也并非一概禁止其成员对本国产业实施补贴。资助由企业直接进行或通过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签定合同而进行的研究活动;根据地区发展的整体规划要求资助国内落后地区;对企业根据法律要求对现有设施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环境要求而产生的财政负担等给予资助;这三方面的补贴是允许的。

补贴与反补贴,倾销与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1、补贴是由制造商或批发商传递给零售商并给予其销售职员用于主动性销售某种商品的费用。补贴一般用于新项目、较慢周转的项目或较高毛利差额的产品。它们经常被用来推动家具、服装、消费电器和化妆品的销售。

2、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恢复公平竞、争,调查补贴进口,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反补贴是补贴的伴随,也是进口国反击出口补贴国家的行为。

3、倾销是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若出口方的经济为市场经济,则可用其国内销售价、向第三方的出口价等为依据确定正常价值;若出口方的经济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则要以替代国价格、相似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等为依据确定被指控产品的正常价值。

4、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扩展资料:

在正常情况下,反补贴措施是打击不公平竞争和出口的主要方式,因此成为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的重要手段。从法律角度来看,反补贴是进口国反补贴当局征收反补贴税和其他措施以抵消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或威胁损害或阻碍本国产业发展的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反补贴

百度百科-反倾销

百度百科-倾销

百度百科-补贴

补贴和反补贴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1、补贴(allowances)是指津补贴或福利,也即津贴。

2、反补贴是补贴的伴随,进口国反击出口补贴国家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反补贴是进口国反补贴当局征收反补贴税和其他措施以抵消损害本国产业的后果或阻碍本国产业建立的法律行为。

区别:作用不同

1、补贴

(1)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中国的财政补贴大部分用于以粮、棉、油、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

(2)稳定人民生活

长期以来政府从国家的具体国情出发,实行了保持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特别是粮油、猪肉民用煤等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并对城市住房、水电、公共交通等实行低租金、低收费制度,因此而发生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

(3)缓解经济矛盾

中国的补贴有好多种,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过程中,适当运用财政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价格和利益关系变动带来的矛盾,为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2、反补贴:是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恢复公平竞争,调查补贴进口,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通过这一措施,我们可以抵消或防止补贴行为,并敦促政府和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行事,以实现和促进公平贸易。

扩展资料

法律专向性的认定标准较为简单,即看规定补贴措施的法律文字上是否具有限定性。

1、确定使用补贴的行业数量。如果发现补贴的好处实际上只提供给特定行业或特定企业,补贴被视为事实上的排他性。

2、是否有主要受益人。如果补贴项目的绝大多数用户来自某一特定行业或某一特定行业的企业在补贴中所占份额不成比例,则补贴事实上是排他性的。

3、即使法律没有对补贴的适用范围施加任何限制,但政府在实施过程中有酌处权,因此实际享受补贴的企业或行业受到限制,补贴也可被视为具有事实上的特殊性。

4、确定上游补贴情况下补贴的特殊性。美国商务部首先确定对上游生产商的补贴是否具体。如果确定对上游生产者的补贴是具体的,可以对下游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而不确定下游受益者是否具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贴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管制的补贴应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条件有对产品的生产或出口给予补贴或补偿、所给予的补贴或补偿会对贸易产生损害、补贴或补偿的性质符合WTO协议中的规定。补贴或补偿的性质包括

1、禁止性补贴:补贴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才能获得,否则补贴金额会被削减甚至取消。

2、可报告性补贴:补贴必须向WTO报告并公开,以便其他成员国监督和评估。

3、非禁止性且不可报告性补贴:裁定是否符合WTO规定需要进行调查和评估。WTO对补贴的管制目的是促使成员国在贸易中遵守市场化原则,防止政府对企业进行不公平的支持,为保护国际贸易秩序提供基础。WTO的补贴监管机制旨在确保公平竞争和多边贸易原则得以践行,并促进可持续的全球贸易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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