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结果犯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4-23 10:44:05 浏览27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今天由本站作者精选网络热门的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相关内容文章,以及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结果犯吗对应的信息,希望本章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什么罪

根据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桐备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局饥毁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肢历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如何判刑

根据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桐备的判局饥毁刑规定是,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肢历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岁圆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传播,造成人群中传染病的发生或者流行。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忙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就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组织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灭病媒昆虫、动物等;有计划地建设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创造改善公共卫生的条件;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组织力量补救,决定紧急措施的实施等,(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悉备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乎陆塌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其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属于本罪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可以怎么处罚

新刑法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咐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脊团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衫野纯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概念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刑法第409条),是嫌腔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梁者烂行政部门的工橡漏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结果犯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