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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补贴

反补贴(反补贴调查)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4-26 06:22:08 浏览27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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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反补贴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反补贴调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补贴和反补贴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1、补贴(allowances)是指津补贴或福利,也即津贴。

2、反补贴是补贴的伴随,进口国反击出口补贴国家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反补贴是进口国反补贴当局征收反补贴税和其他措施以抵消损害本国产业的后果或阻碍本国产业建立的法律行为。

区别:作用不同

1、补贴

(1)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中国的财政补贴大部分用模带派于以粮、棉、油、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

(2)稳定人民生活

长期以来政府从国家的具体国情出发,实行了保持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特别是粮油、猪肉民用煤等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并对城市住房、水电、公共交通等实行低租金、低收费制度,因此而发生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

(3)缓解经济矛盾

中国的补贴有好多种,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过程中,适当运用财政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价格和利益关系变动带来的矛盾,为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2、反补贴:是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恢复公平竞争,调查补贴进口,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通过这一措施,我们可以抵消或防止补贴行为,并敦促政府和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行事,以实现和促进公平贸易。

扩展资料

法律专向性的认定标准较为旦贺简单,即看规定补贴措施的法律文字上是否具有限定性。

1、确定使用补贴的行业数量。如果发现补贴的好处实际上只提供给特定行业或特定企业,补贴被视为事实上的排他性。

2、是否有主要受益人。如果补贴项行缺目的绝大多数用户来自某一特定行业或某一特定行业的企业在补贴中所占份额不成比例,则补贴事实上是排他性的。

3、即使法律没有对补贴的适用范围施加任何限制,但政府在实施过程中有酌处权,因此实际享受补贴的企业或行业受到限制,补贴也可被视为具有事实上的特殊性。

4、确定上游补贴情况下补贴的特殊性。美国商务部首先确定对上游生产商的补贴是否具体。如果确定对上游生产者的补贴是具体的,可以对下游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而不确定下游受益者是否具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贴

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差陪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亦称“反津贴税”、“抵销关税”。对接受出口补贴或津贴的外国商品在进口环节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是差别关税的一种形式。所征税额一般与该商品所接受的补敬庆段贴额亮誉相等。

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区别和联系

法律主观:

对于反倾销与反补贴的概念大部分人都不是非常的清楚,因为反倾销与反补贴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的比较少,导致我们对于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区别也不是知道,那么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区别有哪些?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反倾销程序1.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产业或者代表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2.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3.受理反倾销、新商复审、期中复审、日落复审、反规避的申请,决定是否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做出相关裁定;4.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做出决定;5.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6.负责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做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7.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8.同时,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头和关键。1.措施所针亮并对的行为主体不同。倾销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企业;补贴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政府或其他机关。2.两个措施使用的对象不同。反倾销使用面最广,可以针对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或混合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行为;反补贴措施通常针对市场经济国家。简单的说,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差别主要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使用上。另外,反倾销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践、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且不易招致报复等特点,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条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条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进银链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二)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锋键孙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什么意思?

双反指的就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那么什么是反倾销? 举个例子:

A国向B国大量出口商品,原本制造价格为200元,为了在B国获取更多销量,占领市场,或者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等原因,而故意将售价降低到成本价格以下,影响了B国正常的相关产业链,就叫做倾销行为。

B国为了维护本国市场秩序,争取自己应有的利益,B国(进口国)针对A国对本埋模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就叫做反倾销。

接着来解决什么是反补贴,举个例子:

甲国向乙国出口产品,由于生产成本等方面影响,在乙国市场价格较高,影响销量,甲国赚不到利润,甲国政府为了鼓励出口,给予出口的企业一定的补贴,就是弯散缓说给钱,让价格降下来,这个是补贴。

乙国进口甲国的产品,发现甲国政府给补贴了,导致甲国所出口价格变低,乙国自己的工厂没什么优势了,于是就要多征收税,抬高价格,让补贴不起作用。这个就叫反补贴。

资料扩展:

美国对华“双反”调查的背后又是什么原因呢?

1、中美贸易不平衡引诟病。

尽管中国出口的规模和增速过大很大程度上和中国以加工贸易为主有关,但高额的贸易顺差还是让美国同类产业感到了威胁。由于害怕中国产品的冲击,美国同掘桐类产业为了保护其利益,往往会寻求贸易救济措施,发起“双反”调查。

2、美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WTO贸易救济制度本身就存在缺陷,容易被滥用为贸易保护的工具,这也为美国滥用“双反”调查创造了条件。

3、中国企业的反制相对不足。

由于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依法力争的能力,美国可以轻易通过“双反”调查对我国实施“双反”措施,进而助长美国对我国发起更多“双反”调查。

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2、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被调查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影响,其特点如下:

(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蠢慧谨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

(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碧兄泛。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仅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而反补贴的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影响更大。

(3)反补贴的影响时间较长。相对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反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持久。为应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种调整将在长时间内对一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4)反补贴具有更强的连锁效应。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国对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欧盟等其他带基WTO成员国可能会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产品。

扩展资料:

中国案例

2004年4月,加拿大对中国烧烤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案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先例。随后,加拿大又对中国紧固件、复合木地板、铜制管件和无缝石油套管等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

2006年11月,美国首次对中国出口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是美国第一次使用此类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补贴调查。反倾销是美国惯用的贸易壁垒,如今美国又将反补贴与之捆绑,反补贴和反倾销同时适用,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2007年6月27日,美国12家钢管企业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诉书,要求对中国、墨西哥、韩国和土耳其输美薄壁矩形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湖北省一家企业涉案。这是该省首次遭遇外国反补贴调查。

2008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薄壁矩形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7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本案做出肯定性终裁,裁定美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8月5日,美商务部发布对中国输美薄壁矩形钢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税率为2.17%-200.58%,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2009年9月13日,商务部依照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启动了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肉鸡产品启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参考资料:反补贴_百度百科

反倾销_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第二章 补贴与损害第三条 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地区)政府。

本条第一款所称财政资助,包括:

(一)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袜早让资金或者债务;

(二)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

(三)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

(四)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第四条 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

(一)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二)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三)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四)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

(五)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在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第五条 对补贴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第六条 进口产品的补贴金额,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一)以无偿拨款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接受的金额计算;

(二)以贷款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接受贷款的企业在正常商业贷款条件下应支付的利息与该项贷款的利息差额计算;

(三)以贷款担保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在没有担保情况下企业应支付的利息与有担保情况下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之差计算;

(四)以注入资本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接受的资本金额计算;

(五)以提供货物或者服务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该项货物或者服务的正常市场价格与企业实际支付的埋或价格之差计算;

(六)以购买货物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政府实际支付价格与该项货物正常市场价格之差计算;

(七)以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依法应缴金额与企业实际缴纳金额之差计算。

对前款所列形式以外的其他补贴,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补贴金额。第七条 损害,是指补贴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补贴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第八条 在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补贴可能对弯好伍贸易造成的影响;

(二)补贴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补贴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补贴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能性;

(三)补贴进口产品的价格,包括补贴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压低等影响;

(四)补贴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

(五)补贴进口产品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

(六)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

对实质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得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

在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依据肯定性证据,不得将造成损害的非补贴因素归因于补贴。

反补贴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反补贴调查、反补贴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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