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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案例

法律文书写作案例(法律文书写作案例分析)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5-11 13:30:06 浏览29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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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法律文书写作案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法律文书写作案例分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写一篇关于法律文书写作的小论文

我们从小接受传统教育,学会了中文表达如何色彩斑斓和花样繁多,但却没有人告诉我们,这恰恰是法律用词的忌讳;我们能够熟练地在陈述句、肯定句、否定句、感叹句或祈使句等各种句式自由变换,但却不知道在实践当中,法律文书在什么场合使用什么句式更为合适。今的大学生,可以将一篇散文写得娓娓道来,也可以将一篇学术论文写得纵横古今中外、高屋建瓴,但每当下笔写作法律文书之际,却依然感觉混沌一片然不知所措。缘何如此?不怪学生们悟性不高,只怪法学界目前仍然缺乏对法律文书语法规则的深入了解和研究。

其实,法律文书有其独特的语法规律,好比诗词,自有对偶、平仄、押韵等自成一体的格律。法律文书根据客户目标、使用对象、使用场合、选用法律关系、法律和事实不一致,从形式到内容,写法到结论,都与普通的中文语法规范大相径庭。

从一般规律而言,研究语法规则自然应该从文书的基本单元——字词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到句子,最后到文书。但是,考虑到本书的主要读者应该都有一定的中文语法基础,所以本章的排列顺序从法律文书的整体开始,逐步分解到句子,然后才回到字词本身。当然,读者可依据自己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按照三、二、一节顺序反过来阅读亦无不可。

一、如何写好一篇法律文书

(一)写好大小标题

法律文书标题不需要讲究文采,最重要的是准确反映文书的商业目标和法律关系。通过准确界定法律备哪关系的文书标题,不仅能够使客户在没有阅读文书正文的情况下对文书的整体框架和重点先有了初步概念,而且能够帮助客户迅速明白文书的核心内容——法律关系和交易重点。但是,我不止一次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或者律师,为了规避法律,故意将文书标题简化或模糊化,以为这样就能够瞒天过海,其实是自欺欺人。一份好的法律文书,应当通过准确的文书标题来清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从而充分保障交易的成功和交易双方的权益,以下是另外一个例子:

【案例:你需要的仅仅是改标题】

我们的一个法律顾问单位甲公司拟向乙公司出售包括压缩机、液化机械以及配件在内等一批设备如滚启,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帮助乙公司将上述设备装配成一条生产线,乙公司律师提出了一份由当地工商局制定的《买卖合同》格式版本,甲乙双方对合同文本没有太大意见,但甲方担心乙方缺乏付款能力但又希望做成这笔生意,所以要求我所律师,“修改一下合同字眼就行了。”

我所主办律师按照客户的指示,将合同的部分条款作了字眼改动后提交给我审查,我看完后觉得律师的修改没有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于是指示律师与客户联系,建议撇开合同字眼这些枝节问题,仅改动合同标题,从原来的《买卖合同》改为《加工承揽合同》。客户听完我们的解释半信半疑地接受了。

我们的着眼点是这样的:考虑到本案中客户的主要担心是对方的付款能力,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将货物控制在自己手上,修改合同字眼只是治标不治本,没有实际效果。考虑到本案的交易行为既有买卖性质也有加工承揽性质,而合同法当中对于保护承揽方利益有留置权的特别规定,一旦对方渣如无力或者故意不付款,我方客户可以通过留置设备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因此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所以我们做出了如上建议。此案结束后不久,客户打来电话,高兴地告诉我们,在后期货款清结过程中,由于有了留置权的保障,每当对方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他们就立刻停止供货,很好地避免了欠款风险,现在所有货款已经全部按时收齐了。

法律文书按照用途的不同,当中的标题各有特点:如果是以说服、攻击给目标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等,文书当中的标题通常是一个分论点,一个论断,采取肯定或否定的写法比较直截了当;如果是合同等经过双方合意的法律文书,则标题是一个交易的某一部分、某一范围或层面,因此采取归纳范围的方式比较多见。一般而言,标题有如下若干写法:

论点式 开宗明义,将本段落的基本观点或主要内容揭示出来。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简洁明了,容易引起读者的注意,比较广泛地适用于各类法律文书。

范围式 提示本段落论述问题的范围,这类写法一般适用于说理性的法律文书,如法律服务建议书或者双方合议性的法律文书例如合同、章程等。

概念式 总结本段落当中所阐释的基本概念和重点内容,该种写法通常与论点式交替使用。

提问式 一开头就提出问题,好处是提醒读者注意,通常用于代理词等以说服为主要目的的法律文书,主要配合归谬法的使用。

文书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或居左排列。如果字数偏多,需要分行排列,分行时须注意不要把各行上下对齐排成等长,最好不要将词组分别拆开两行描述,更不得将两个字以上的词拆开排在不同行的首尾。总之,标题的排布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二)划分章节

文书写作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将整篇文书划分成适当的章节,其目的是帮助阅读者更容易和快速地找到需要的内容,减少歧义。初入门者在章节划分上容易犯错之处包括:

? 将合同双方各自应当完成的工作内容或者权利义务混合到同一章节当中;

? 违约责任条款被分散到付款、交货等各个条款当中;

法律怎么写法律

法律写作既有“法律”的独特性,也有“写作”的一般性,其本质体现为写作者价值观实现的两个层次,一是依法做事,二是规范行文,前者要求思维和行为方面须合法依规,言出有据;后者要求语言和表达方面要遵守标准,格式规范。

因此,法律写作对创造性、文采要求不是特别高,但是对于规范性、严谨性和准确性的要求高之又高。没有文采、没有创意不要紧,除了律政文学题材的写作,其他法律写作类型还要抑制文采和创意,而没有依据、不合规范,则太要命了。

本文梳理一下法律写作中可能涉及的相关规范依据和标准,限于篇幅,无法全文,罗列目录索引以及简单介绍,以备查询。

一、法律依橡毕据方面

法律写作,顾名思义写作必然要有法律依据。即,法律写作要有现行有效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在内的法律渊源以及法学基本理论作为支撑。

这方面的要求看似显而易见,实际的法律写作中问题却不少,主要表现为想当然地得出结论,却没有任何依据,当进一步追问时,写作者也无法提供依据,只能回答“我觉得、我认为应该如此”。

截止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漏如局的法律有200多件,行政法规有600多件,其他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各种规范性文件不计其数。如果将这些依据全部都罗列出来,哪怕只是目录,篇幅也相当浩大。

实践中,法律依据的查询和使用多凭借主流的法规数据库。数据库的优势是收录海量,但是也有不足,数据库如同汪洋大海,我们很难通过数据库对法律法规有体系性的、具体的认知。写作中需要的法律依据对于数据库来讲,常常如同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而这一瓢在哪里,常常是基于关键词搜索,类似一种大海捞针,尽管有高级搜索,依然是在一定逻辑下的打捞。

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建议:

第一,备一本《法律法规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编),这本汇编收录了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和行政法规。一本《法律法规全书》之所以是必要的,一是官方文本,可以核实准确性,二是集约的一本书,可以将全部的法律、行政法规呈现出来,能够为我们提供一种立法板块和体系的感觉,这样寻找法律依据便不再像在浩瀚无边的大海里打捞,而像手中有了一个指南针,大致的方向有清晰的指引。

第二,建立自己的专属法律法规库,结合自己工作的特点和知识管理方法,将每次检索查询的结果及延申内容做一种分门别类的固定,逐渐地形成个性化的、查询方便的小数据库。

二、文书格式和规范方面

在司法活动和执法活动中,法律写作一般表现为制作文书。关于文书格式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其他各部委都有相关规定。此处仅列举一些典型的规定,不一一穷尽。

(一)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法释〔2009〕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法释〔20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通知(法发〔1999〕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问题的解答(2001年6月15日法办[2001]155号)

《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办发〔2012〕1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公益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2020〕7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20〕261号)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发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书格式样本(2020年版)(高检发办字〔2020〕36号)

(三)公安部相关发布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的通知(公通字[2012]62号)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和补充部分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法制〔2020〕1009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复核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返让(公通字〔2014〕36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DNA鉴定文书规范》的通知(2018年1月17日 公刑〔2018〕349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8〕33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交管〔2020〕69号)

(四)司法部相关发布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的通知(2013年3月19日 司发通〔2013〕34号)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格式文书的通知(2014年1月17日 司办通〔2014〕2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和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2〕126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 司发通[2010]239号)

其他相关的格式和规范略。

三、起草活动方面

有一种法律写作叫做起草。起草活动,不仅需要遵守语言的规范,更体现了权力运行的逻辑。起草活动的主体、流程及行为都有严格的规定。行文除了遵守一般的语言规范外,还要求有较高的立法技术。相关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得制定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送《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的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送《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的函(2011年2月5日 法工委发[2011]5号)

民航规章立法技术规范

四、案例方面

法律写作中案例的参考和支撑作用日益重要,作为依据的案例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布或者通过专业数据库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权威部门发文公布的相关案例进行查找,以及查阅相关出版物。

(一)相关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法发〔2010〕51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法[2015]130号)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印发《关于编写报送指导性案例体例的意见》、《指导性案例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N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N=1、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的通知(法〔2020〕343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不一一例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通知(2019修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N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N=一、二、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不一一例举)

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法[2010]66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19〕24号)

(二)相关出版物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人民法院报

以及其他相关案例类图书(可以在线下的书店,或者当当或京东等网店法律图书板块进行浏览和检索,也可以去图书馆借阅),之所以括号备注这些看上去好小儿科的获取途径,是因为我竟然遇到不止一个法律精英不知道怎么获取图书,甚至包括某全球公司中国区法总,该总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某书,我本来条件反射想说哪里都买得到啊,后来深呼吸一口气微笑地告诉他,可以上当当、京东、天猫。他像获得了什么情报般地说,好,太感谢了!我让我的助理去买。那不食人间烟火的范儿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五、权利与禁忌

写作既是一种知识生产活动,也是一种塑造影响力和提供价值宣传的行为,因此,法律写作体现为一种成果,同时又是一种表达行为,写作中需要遵守著作权法、广告法等的相关规定,且必须避免一些禁止性内容。相关的权利和禁忌可参考如下规定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图书出版管理条例

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新华社在《新闻阅评动态》第 315 期发表)

六、行文规范

法律写作的行文规范方面主要涉及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格式等,基本遵循一般写作的规律,相关规范主要体现为各种标准以及权威的工具书。主要包括:

(一)关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语言文字方面

GF 1001—2001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

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三)标点和数字方面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GB/T 14706—93)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GB/T15835-2011

(四)学术论文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

学术出版规范 注释(CY/T 121—2015)

学位论文写作指南(GB/T 7713.1—2006)

学术出版规范 注释(CY/T 121—2015)

(五)公文写作方面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文书格式((GB/T 9704-2012))

(六)校对方面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GB/T14706-93)

司法写作文书的知识

1. 司法考试的卷四会考司法文书的写作和修改吗

印象里没考过文书写作。

文书写作应该是最容易的了,主要是套格式,而且文书不太好考,比如起诉书,你将来不做检查官估计就用不上,但是如果是考个起诉状,将来当法官的当检察官的可能也用不上。

如果要考的话,其实改错应该还行吧,虽然没见过怎么考,可是考察的一定是某个法律的知识点。比如公安机关的文书,让你找出来那些有明显违反刑诉法的地方什么。

准备上,就准备一下常用文书吧,看看有个印象就得了,没法确定考什么,我考试那年有个什么案例文书论述108例,建议看看起诉状、上诉状的格式,这俩工作上常用。

2.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基础 任何一篇文章得以形成都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最基本的构造单位。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体,其制作成文同样离不开上述要素。研究这些要素的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于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确保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非常必要。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 1.主旨的概念 法律文书的主旨,就是文书制作者在文书中所表现的写作目的及其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通文章的主题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

不同文种的法律文书,其主旨又有不同的表现。例如,立案报告的制作目的是对确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如何立案侦查,而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解决如何侦破案件的问题;起诉书的制作目的是把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并明确文书的基本观点,即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证据,用《刑法》和立法机关的其他有关规定加以衡量,提出明确的定罪和量刑的意见,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起诉状的制作目的是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予以更变或撤销。

又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需要判处刑罚,以及怎样判处刑罚;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当事人是否具有某项权利和义务;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是否侵权。 2.确立主旨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科学的方法论。

(2)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反映客观实际。 (3)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使主旨有鲜明的针对性。

(4)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主旨。 3.主旨表达的要求 (1)正确。

主旨的正确与错误,就从根本上肯定或否定了这篇文书。所谓蔽烂正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的主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客观存在的,是从经过调查复核的确凿的案情事实材料中提练、概括出来的,又是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确立和体现的,既没有超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含义范围,也没有错用虚用法律条文。制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书主旨能否正确确立。

这就要求文书制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自己,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知识,练就过硬的办案本领,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制作法律文书主旨的正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鲜明。

所谓鲜明,是指文书中反映的问题要态度明确、立场分明,一目了然。法律文书是为了解决法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文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都要做到态度明朗,观点鲜明,绝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诸如刑事法律文书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界限的区分;民事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双方是与非的分辨,责任大小的区分,过错与非过错的判定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认识都应一清二楚、不生歧意。 (3)集中。

所谓集中,是指一篇法律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只能阐明一个基本观点,只能说明一个基本问题。只有主旨集中突出,才能将反映的问题写深写透,切实发挥其功效。

一篇文书不可多中心,也不可将次要的,甚至与主旨无关的枝节问题与主旨放在一个层次上来写。更不能文书无主旨,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几个中心如果宏陵漏齐头并进,只能使文书枝蔓丛生,零乱破碎,读后一片茫然,无所适从。

我国的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不同问题、不同程序应由不同的法律文书来表达,而种类繁多、汪扒功用各异的法律文书,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要使主旨集中,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是根本,另外,对于内容较多的文书,划分多级主旨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二)法律文书的材料 材料是指作者为某一目的,从现实生活中搜集、摄取以及写文章用以表达主题的一系列的事实和论据。法律文书的材料是指文书制作者为着某一制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搜集、摄取并经过认真分析、归纳、取舍后写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

法律文书的材料主要指案件或事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其次是指用于论证的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前者属于事实性材料,后者属于理论性材料。

除此之外,法律文书的材料还包括:制作文书的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等。 法律文书的材料不同于其他文体的材料,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事实的真实性。

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要求绝对的真实,所反映的情节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事实的本来面目;引文材料必须经反复核对,出处准确无误,使用数据说明问题要求精确无比,绝不允许夸大或缩小事实,更不允许歪曲甚至虚构、捏造事实,这是法律文书写作的起码要求。 第二,内容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主要是为了处理司法公务活动或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某一具体法律事项而使用的文书,是实用文书的一种,由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文体内容的客观性,进而也就决定了使用材料的客观性。法律文书中的时间、地点、情节、人名、证据、数据等都来源于客观事。

3. 特点是什么

司法文书(judicial records)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

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诉状等。 司法文书的种类很多,按参与诉讼活动的不同职能的机关分: 侦查机关,主要有控告、检举书,控告、检举笔录,自首书,讯问、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立案报告,案件侦查终结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通缉令等; 检察机关,主要有起诉(免于起诉)决定,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起诉书,抗诉书,补充侦查意见书等; 审判机关,主要有诉状,开庭通知书,案件审理终结报告,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审判庭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宣判笔录,刑事判决布告等; 在公证机关形成的有证明书、委托证明书等公证书。

2作用 司法文书作为书面依据和凭证,代表国家意志,适用法律,惩罚罪犯,保护公民,调整国家、集体(团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社会秩序。 3性质 其制作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确定生效之后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在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4源流 司法文书在我国起源于周代(约公元前11世纪)。

《周礼》中有“史掌官书以赞治”,“掌万民之判”,“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的记载。汉代扬雄根据综判取士,以原告与被告之词判其曲直。

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书记》篇中所列举的“律者”、“契者”、“劵者”,均属司法文书的范畴。明代吴讷和徐师曾均将判词列入独立的文体予以论述。

5特点 司法文书写作属应用写作范畴,它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统一、固定的行文格式,目的在于明确反映参与人的身份事项、案由、案件的事实、证据、理由、结论,审理的组织方式和人员等基本内容,体现法律程序要求的特定项目,以保证司法文书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具有实事求是、严肃庄重、准确精练、逻辑严密的语体风格; 3、内容主要包括叙事、举证、说理和结论等,要求符合哲理、事理、法理、文理四者统一的原则; 4、结构相对固定,除标题、首部、尾部外,正文多数按照事实、理由、结论的顺序排列; 5、书写要求用钢笔黑墨水写,字迹端正、标点正确、数字正确,文中的发案时间、有关人员年龄、金额及实物数字等均用阿拉伯数码。

4.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基础 任何一篇文章得以形成都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最基本的构造单位。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体,其制作成文同样离不开上述要素。研究这些要素的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于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确保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非常必要。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 1.主旨的概念 法律文书的主旨,就是文书制作者在文书中所表现的写作目的及其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通文章的主题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

不同文种的法律文书,其主旨又有不同的表现。例如,立案报告的制作目的是对确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如何立案侦查,而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解决如何侦破案件的问题;起诉书的制作目的是把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并明确文书的基本观点,即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证据,用《刑法》和立法机关的其他有关规定加以衡量,提出明确的定罪和量刑的意见,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起诉状的制作目的是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予以更变或撤销。

又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需要判处刑罚,以及怎样判处刑罚;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当事人是否具有某项权利和义务;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是否侵权。 2.确立主旨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科学的方法论。

(2)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反映客观实际。 (3)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使主旨有鲜明的针对性。

(4)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主旨。 3.主旨表达的要求 (1)正确。

主旨的正确与错误,就从根本上肯定或否定了这篇文书。所谓正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的主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客观存在的,是从经过调查复核的确凿的案情事实材料中提练、概括出来的,又是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确立和体现的,既没有超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含义范围,也没有错用虚用法律条文。制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书主旨能否正确确立。

这就要求文书制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自己,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知识,练就过硬的办案本领,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制作法律文书主旨的正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鲜明。

所谓鲜明,是指文书中反映的问题要态度明确、立场分明,一目了然。法律文书是为了解决法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文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都要做到态度明朗,观点鲜明,绝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诸如刑事法律文书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界限的区分;民事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双方是与非的分辨,责任大小的区分,过错与非过错的判定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认识都应一清二楚、不生歧意。 (3)集中。

所谓集中,是指一篇法律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只能阐明一个基本观点,只能说明一个基本问题。只有主旨集中突出,才能将反映的问题写深写透,切实发挥其功效。

一篇文书不可多中心,也不可将次要的,甚至与主旨无关的枝节问题与主旨放在一个层次上来写。更不能文书无主旨,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几个中心如果齐头并进,只能使文书枝蔓丛生,零乱破碎,读后一片茫然,无所适从。

我国的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不同问题、不同程序应由不同的法律文书来表达,而种类繁多、功用各异的法律文书,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要使主旨集中,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是根本,另外,对于内容较多的文书,划分多级主旨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二)法律文书的材料 材料是指作者为某一目的,从现实生活中搜集、摄取以及写文章用以表达主题的一系列的事实和论据。法律文书的材料是指文书制作者为着某一制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搜集、摄取并经过认真分析、归纳、取舍后写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

法律文书的材料主要指案件或事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其次是指用于论证的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前者属于事实性材料,后者属于理论性材料。

除此之外,法律文书的材料还包括:制作文书的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等。 法律文书的材料不同于其他文体的材料,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事实的真实性。

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要求绝对的真实,所反映的情节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事实的本来面目;引文材料必须经反复核对,出处准确无误,使用数据说明问题要求精确无比,绝不允许夸大或缩小事实,更不允许歪曲甚至虚构、捏造事实,这是法律文书写作的起码要求。 第二,内容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主要是为了处理司法公务活动或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某一具体法律事项而使用的文书,是实用文书的一种,由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文体内容的客观性,进而也就决定了使用材料的客观性。法律文书中的时间、地点、情节、人名、证。

法律文书写作的标准格式(给个完整的标准文书给我看下)

申请复议书范文  你院(19××)× 法不回避字第×号通知书我已收悉。对我所提出要求你院审判员李××回避此案的申请,你院以李××与被告又是一般朋友,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为理由不予回避。我认为你院对他们之 间的关系未作深入的调查。

李××与被告文××不仅只是一般朋友关系,文××的母亲与 李××的父亲是亲堂兄妹,李和文属于近亲属关系,这是不难调查清楚的,这势必会影响到 法庭执法衫清的公正性。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条和第24条之规定,我再次请求你院审判员李 ××回避此案。

据此,特请你院依法进行复议。

此或和前致

××省××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周××

19××年×月×日 民事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李×,男,××岁,×族,××市百货大楼职工,住××市 捍卫路东大街×号。

被申请执行人:赵×,男,×岁,×族,××市交电公司职工,住× ×市凯旋路×号。

申请执行事项:申请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90)民上字第98号民事 判决书第3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继承一案,经××市市中区人民法院1 9××年×月×日以(90)民字第54号判决书判决:“遗产人李××遗留座落在××街13号 砖瓦平房四间,南北两间由被告李×继承,东西两间其中一间由遗产人李××之妻继承,另 一间由李健代位继承。”申请人不服原判,提起上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年× 月×日以(90)民上字第98号判决书判决:被上诉人李×在三个月内将其现住的按判决归上 诉人李健的一间房让出。” 自终审判决生效到现在已经3个月。其间,申诉人曾两次向你 院申请执行判决,你院复信称:“待研究后处理,我院等待中级人民法院的意见。”

申请 人认为,本案既经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自应按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你院不应拖延。本人为了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再次提出申请,请你院速按终审判决执行。

此致

××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19××年×月×日 申请撤诉书范文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杜××,男,×× 岁,主任。

我单位诉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 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重庆市××区人民政府 进行调解。

19××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 主任谭×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 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19××年××月××日会议纪要( 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重庆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杜××

 19××年×月×日 和解协议书结构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书,该协议书经法院认可,即可结案。和解协议书结构:(1)和解协议书递交法院的名称;

(2)案由;

(3)和解协商过程;

(4)具体协议内容;

(5)请求法院认可;

(6)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签字盖章,具明日期;

(7)注明协议书副本份数及执行人。 申请复议书写作结构及格式当事人或企、事业单位、机关和棚察团体提出某种要求和控告,司法机关不予接受或驳回,而对司法机关采取的某种措施不服,提出申请要求司法机关重新考虑决定的文书,就是申请复议书。 申请复议书写作结构:第一部分:标题,写明“申请复议书”字样;

第二部分:申请理由,包括申请复议的原因和理由;

第三部分:改送文书的司法机关;

第四部分:申请人签名及申请复议的日期。其格式如下:

 申请复议书

你院( )×法不回避字第×号通知书我已收悉,对我所提出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据此,特请你院依法进行复议。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执行书写作结构及格式  申请执行书是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而享有民事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开始执行的一种诉讼文书。  申请执行书结构: (1)申请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申请执行事项,应写明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要求执行的具体内容。

(3)申请执行的理由。举出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说明这一要求的正当性、合法性。

(4)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

(5)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能力。

(6)结尾。写明申请书交送法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时间。

申请撤诉书格式及结构申请撤诉书是起诉人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在判决宣告之前,申请撤销起诉的法律性文书。原告呈送的撤诉书是否发生效力,要由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准许撤诉,也可以不准许撤诉。但起诉一经撤回,起诉人就丧失了再起诉的权力。申请撤诉书的格式,主要由标题、申请理由、撤诉请求、改送法院和申请人签名及时间等部分构成。

其格式如下:

申请撤诉书

1.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申请理由陈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向贵院申请撤回起诉,请予批准。

呈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印章)

 年 月 日 和解协议书范文 ××县人民法院:

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机床厂的提议下,由××地区工业局副局长平×同志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的精神,互谦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1.××县××镇水泥厂不附条件将争议的“奔马牌”电动机一台返还国营××机床厂。

2.国营××机床厂从19××年4月1日起将该电动机提供给××县××镇水泥厂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间内,××镇水泥厂负责保养、维修该电动机,并每月付给国营××机床厂电动机使用折旧费××元,租金×××元,合计×××元。该款通过银行托收,每月月底结清。

4.××地区工业局在19××年4月1日之前负责向××镇水泥厂提供×××马力电动机一台。等新电机购到后,××镇水泥厂即以新电机无偿返还国营××机床厂。××机床厂则将原“奔马牌”电动机产权正式移交××镇水泥厂。

5.19××年4月1日以前××镇水泥厂使用电动机的一切应支付的费用,××机床厂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日××镇水泥厂尚不能履行本协议第四项时,××机床厂有权向××镇水泥厂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间的电动机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计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协议如无不当,请法院予以承认。

国营××机床厂(盖章)

法人代理人:张××

××县××镇水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区工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

附:本书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地区工业局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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