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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

关于交通事故现场的信息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15 06:11:09 浏览3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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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交通事故现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

一、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现场分类

交通现场是指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以及与事故有关的空场所。

1.原始站点

指未被任何方式改变或损坏的场景。可以为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责任认定提供客观依据。

2.改变场景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全部或部分改变的现场。

这种变化通常有以下原因:

①抢救伤者:现场及相关物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

(2)保护不力:现场标志被过往车辆、行人模糊或消失。

③自然影响:由于雨、雪、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留在现场或物体上的痕迹模糊或完全消失。

④特殊情况:事故发生后,消防、救护、保安、工程抢险车辆,以及首长和外宾的车辆,因任务需要离开现场。

⑤一些交通要道或繁华地段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要立即排除,从而移动车辆等物体。

⑥其他原因;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当事人没有察觉,车辆离开现场。

对于发生变化的现场,必须注意辨认和查明变化的原因和情况,以便有助于查明事故的发生过程。分析正确的原因和责任。

3.伪造现场

指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者陷害他人而故意改变或者修饰的现场。

4.逃离现场

肇事者为逃避责任,驾车潜逃,造成现场变化。其性质与伪造现场相同。但更具破坏性。

《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现场的。交通事故责任不能确定的,由驾驶人负全责,机动车予以吊销。

此外,还有另一种现场还原,是指在现场撤案后,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等材料,对还原的现场进行重新整理,并根据事故分析或案件审查的需要进行重新整理。

二、现场保护程序

(一)、犯罪现场保护任务

1、封锁守卫现场,布置警戒,维持秩序。公安人员到达侦查前,应根据现场内部状态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在保护区周围设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在现场停留,并以最快的方法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对犯罪现场进行封锁。

2.适时采取应急措施。现场保护阶段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挽救生命、排除险情、清除交通障碍、监控犯罪嫌疑人等。

3.及时了解案情。保安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收集现场保护前的各种信息;目击者对可疑人物和可疑情况的评论和反映,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各种线索。必要时,他们还可以登记相关证人在场,配合公安人员的后续调查。

4.向勘探人员做详细报告。人员到达后,保卫人员应积极及时向侦查人员提供案件发现、发生过程、现场保护等有关现场的信息。包括遗址保护前的情况,采取的保护措施,遗址的变迁和变化。以便勘查人员采取相应的勘查对策等措施,使勘查工作有所侧重,有目的地开展其他勘查活动。

(2)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

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因犯罪现场类型不同,可分为室内现场保护和室外现场保护。

1.室内现场保护方法

室内犯罪现场是指在非开放的建筑物内发生各类刑事案件的场所和留下痕迹、物证的场所。对于室内现场保护,通常的措施如下:

(1)、封锁现场的人口和通道。堵住出入口,重点是站点中心所在的外出人口;在门口、窗口和重要通道安排专人看守。如果有,双向通道必须完全封锁,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封锁现场周边区域。在现场周围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设立警戒,禁止围观群众靠近现场,防止破坏现场外围的犯罪证据。

(3)实施封闭措施时,不得随便移动门窗,特别要注意门窗、门锁、窗栓上的痕迹是否损坏。

三、相关人员的职责

1、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检查伤者伤情,采取正确的临时抢救措施。如果有骨折,小心移动;如遇大出血,先止血,后送医院,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或值班人员报告。以防火灾。首先,迅速灭火,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过往车辆、行人应当给予协助,并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检举、揭发逃逸者。

2.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是做好现场勘察的必要前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的义务。具体措施是:

(1)、首先检查现场,确保现场的范围并进行封闭保护,可以用石灰、沙子、树枝等东西将现场围住,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进入现场,直到交通警察的到来。

②现场的任何微小痕迹都关系到事故责任的分析和鉴定。现场保护人员应对发现的尸体、血迹、刹车痕迹、残留物等进行保护。在自然条件下,如雨和风的损害,垫,塑料布等。可以用来掩盖它们。

第四,公安机关的职责

1、尽快赶到现场。

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这是公安人员的职责。及时赶到现场有四个好处;第一,减少现场变更;二是减少损失;第三,可以尽早移走现场,减少拦车时间;第四,可以避免扩大不良影响。

2.保护现场

划定现场保护范围,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必要时中断交通,保护重大事故现场。

3.厂址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材料收集、摄影、测量、绘图、车辆检查、道路辨认、尸体检验、辨认、询问、当事人监护、询问证人等调查和现场审查。

4.尽快恢复交通。

由于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现场交通受阻甚至中断是正常的。现场勘察完了,要尽可能恢复交通,否则就是错的。但现场勘查后,在一些重要信息没有准确获取之前,就拆除现场,恢复交通,这是不对的。

(一)涉外交通事故

涉外交通事故,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上为外国人或者产权为外国的车辆。

涉外事故现场处理与非涉外事故现场处理的区别在于,事故发生后,要尽快向外事部门和省级公安机关报告,必要时请外事部门协助和参与处理;如果事故车辆是使馆车辆,根据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事故处理机关办案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辆;做好外国人的安保工作。

(2)铁路道路交通事故

铁路是指公路和铁路的交汇处。

铁路交通事故是指跨越铁路道路时,各种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没有在铁路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参与的碰撞和损害事故。一般情况下,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辖和处理,而涉及在铁路轨道上运行的机车、列车、轨道车的铁路交通事故,则由铁路部门处理。

对铁路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以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营为原则。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道路养护人员应明确标明当事人的相对位置、必要的标志和物体的位置,然后将涉案车辆和物体移出铁路运行限界(距离最外侧铁路轨道至少3m),并设法通知铁路两端的车站,以便过往列车在此减速。

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损坏,不能迅速移出铁路运行限界的,有人看守道路时,由护路人员负责通知两端车站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暂时中断道路运输。在无人看守的道路上,(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及时通知两端车站,在距离道路两端不小于800米的铁路上用红色信号(白天 红旗 ,晚上红灯)停开列车。当列车驶来,没有红色信号时,可以用红色物体或两臂高举过头顶,向两侧急速摆动。指示列车驾驶员停车,并迅速采取提升、牵引或其他措施移除受损车辆。

二、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刹车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当事人应当从以下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任何车辆和物品,并劝阻围观者进入现场。对于容易消失的路面痕迹和散落物,要用塑料布、篷布、芦苇垫等可能的东西覆盖。

2、抢救伤员的移动车辆,应有标志。

3.伤者被送往医院后,应通知医护人员保护好伤者衣服上的各种痕迹,如胎痕、撕裂、脱口等。

@2019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三类

法律分析:1、原始现场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2、变动现场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变动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几种:(1)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的和有关物体的位置。(2)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和行人碾压践踏而模糊或消失。(3)自然影响:因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现场或物件上遗留下来的痕迹模糊不清或完全消失。(4)特殊情况: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抢险车以及首长、外宾乘座的汽车在发生事故后,因任务的需要驶离了现场。(5)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繁华地段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立即排除,因而移动了车辆及其它物体。(6)其它原因;如车辆发生了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发觉,车脱离了现场。对于变动现场,必须注意识别和查明变动的原因及情况,以利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原因和责任。3、伪造现场指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交通事故第一现场怎么处理

解答交通事故第一现场的处理方式: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先抢救伤员并报警;2、保护现场及证据,在安全范围内树立警示标志;3、撤离事故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前来处理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人伤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如下:(一)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二)责任认定(三)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四)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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