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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

轻微伤(轻微伤需要做伤情鉴定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5-19 09:00:26 浏览19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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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鉴定标准轻微伤

轻伤鉴定标准轻微伤

轻伤鉴定标准轻微伤,出门在外如果遇到纠纷导致自己受了伤,那么就需要进行伤情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判定轻伤的伤情正是给法院判决提供依据, 而且受伤的等级直接关系着赔散宴偿的金额,下面具体了解一下轻伤鉴定标准轻微伤。

轻伤鉴定标准轻微伤1

一、轻微伤和轻伤的鉴定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冲逗银共和国刑法》有关规,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颁布试行,共计六章第五十六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二、轻微伤的赔偿范围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个很虚的东西,是抄国外法律时抄过来的,中国的经济水平还没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等中国经济发展到日本、美国的水平时,精神损害赔偿才可以真正落实,究其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指团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轻伤鉴定标准轻微伤2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未达到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外伤后血尿。

6、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会阴、阴囊、单纯性创口。

8、阴囊挫伤。

9、脊柱韧带损伤。

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手、足骨骨折。

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损伤

1、烧烫伤

(1)、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2。

(4)、烫伤达真皮层。

2、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3、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4、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轻伤鉴定标准轻微伤3

一、轻伤鉴定标准有几个等级

(一)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可视具体情况鉴定,轻伤等级划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三)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四)如鉴定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轻伤害案件

轻伤害案件并不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单独的案件类型,它实际上是故意伤害案件中的一部分。故意伤害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结果有四种: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造成轻微伤一般仅仅是民事上的侵权行为而不作为犯罪论处,因此故意伤害罪以造成轻伤为起点。我们这里讨论的“轻伤害案件”是指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伤情达到《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中轻伤标准的故意伤害案件。

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款应是针对造成轻伤后果的故意伤害行为的处罚,也就是说轻伤害案件一般判处较轻的刑罚。另外根据刑诉法及解释,轻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因其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所以,在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轻伤害案件的审理不仅要对案件刑事部分进行判处,还要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处。

三、轻伤重伤怎么界定

根据我国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可知我国将伤害分为了三级:重伤、轻伤、轻微伤。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鉴定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时机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轻微伤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如下:

5.1 颅脑、脊髓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差弊者Ⅲ度松动1枚以团州上。

5.3 听器听力

5.3.5 轻微伤

a)外伤性鼓膜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力减退。

5.4 视器视力

5.4.5 轻微伤

a)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5.5 颈部

5.5.5 轻微伤

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 以上。

b)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

c)颈部挫伤面积2.0cm2以上。

d)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5.6 胸部损

5.6.5 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

5.7 腹部

5.7.5 轻微伤

a)外伤性血尿。

5.8 盆部及会阴

5.8.5 轻微伤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阴囊皮肤挫伤。

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e)外伤性先兆流产。

5.9 脊柱四肢

5.9.5 轻微伤

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b)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c)骨挫伤。

d)足骨骨折。

e)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脱位。

5.10 手

5.10.5 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11 体表

5.11.4 轻微伤

a)擦伤面积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2以上。

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c)咬伤致皮肤破损。

5.12 其他

5.12.5 轻微伤

a)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

b)面部Ⅰo烧烫伤面积1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

c)颈部Ⅰo烧烫伤面积15.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2.0cm2以上。

d)体表Ⅰo烧烫伤面积2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4.0cm2以上;深IIo烧烫伤。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全文。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虚或族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什么是轻微伤标准

轻伤和轻微伤鉴定标准:

1、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2、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定罪标准:

如果故意伤害人至轻伤则涉嫌刑事犯罪,具体量刑范围则根据最终验伤结果界定,而故意伤害人至轻微伤,则侍裤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于故意伤人者7~15天的行政拘留

轻伤与轻微伤在法律上的区别:

轻伤与轻微伤在法律上会发生性质的变化,如果对方造成你轻伤,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轻微伤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行政拘留、罚款等,你们可以在赔偿是调解,但法律程序还是要进行的。

扩展资料

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型谈岩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我国现行法律对何为轻微伤无明文规定,也无全国统一的轻微伤法医学鉴定标准,仅有地区性、行业性的鉴定标准,如1988年上海市公、检、法机关联合发布的《卜御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试行)》,1996年公安部发布的《轻微伤鉴定标准》等。

轻微伤是如何定义的?应该怎么判刑和赔偿?

一、在我国法律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怎么判刑?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罚款可以是两百到五百,严重的五百元一千到元。轻微伤因为伤害程度很微小,所以不构成刑事犯罪。

2、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1、故意伤害罪的形态

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州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这是较为棘手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文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杀人,册此陆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于是有人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一概无罪。

3、伤害胎儿身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倘若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该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应当如何处扒告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而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而,如果对这种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4、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

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中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⑴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⑵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⑶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

⑷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5、故意伤害罪的罪数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

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连续犯。如果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那么,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属于同一法益。

将连续伤害多人的行为认定为同种数罪,面临着应否并罚的问题。对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种数罪的,原则上应以一罪论处。但是,在以一罪论处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时,应当实行并罚。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例如,即使行为人3次造成3人轻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重伤”的法定刑处罚,但仅以一罪论处或者虽主张成立同种数罪但不并罚,就只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即使行为人3次造成3人重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实行数罪并罚,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这也反过来启示人们,对于故意伤害罪,不能轻易承认连续犯。

在我国针对故意伤害罪的判处是非常严格的,因为故意伤害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如果说故意伤害轻微伤的话,相应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对应是要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一些行政责任。有些会处以一定天数的拘留,同时也有处以一定的罚金。

什么是轻微伤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1. 四肢损伤

(1)手、足骨骨折。

(2)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3)肢体关节、肌键损哗雀伤,伴有临床体症。

(4)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5)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2. 会阴部和躯干部损伤

(1)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2) 阴囊、阴茎挫伤。

(3)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4)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 外伤后血尿。

(6) 脊柱韧带损伤。

(7)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8)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9)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10)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3 头颈部损伤

(1)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2)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cm2以上。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4)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5)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6) 头皮创。

(7)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8) 眼答芦斗部挫伤清磨。

(9)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10)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1)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2)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3)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14)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15)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16)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7)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8) 涎腺其导管损伤。

4.其他损伤

(1)烫伤达真皮层。

(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2 。

4)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5)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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