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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

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写)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6-16 00:36:04 浏览19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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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后,遗留的最大问题是孩子抚养一事。如果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能力抚养孩子,纷争也许在双方的协商中就能解决。可有的夫妻明知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却仍然占据抚养权,这是对子女的极其不负责任。奉节县的一对离异夫妻就因儿子的抚养权纷争打了几场官司。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看似很平常的抚养权纷争,虽然终审变更了孩子抚养权由父亲转为母亲,但其中折射出的是离异父母应对孩子尽职尽责,不是简单的占有抚养权。

  夫妻离婚,协议儿子由男方抚养

  五年前,家住奉节县的男子王建经人介绍,与比他小10岁的张倩相识恋爱。彼此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了解后,两人走入婚姻殿堂。

  婚后,两人均前往外地打工,工资收入相当丰厚。由于经济条件好了,两人按计划在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然而,儿子的降临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和谐的福音,王建与张倩夫妻俩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按妻子张倩的话说,可能是夫妻双方年龄的差距,思想观念与认识不同,再加上性格相异致使夫妻间的矛盾频发。

  夫妻俩经历了近两年磨合生活后,双方仍无法平息彼此之间的矛盾纷争,张倩感觉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便提出了离婚。

  2014年7月,经过法院调解,王建与张倩离婚。但对于儿子的抚养权,夫妻俩都不相让,最终张倩妥协了,双方达成协议由男方张建直接抚养儿子。

  父亲未尽责,母亲要抚养儿子

  离婚后,王建与张倩仍分别前往重庆主城打工,张倩月工资近万元,而且还与家人共同出资在重庆买了一套房屋;可王建每月只有三四千元工资,没有条件将儿子带在身边抚养,只好将儿子交给70多岁的母亲在乡下代为照料。

  去年初,张倩去探望四岁的儿子,对其生活处境及生长环境感到心酸,就向前夫王建明确表达了不满意,并提出如果儿子的生长环境得不到改善,她要求变更抚养权。

  半年时间过去了,由于王建自身有病,再加上经济条件有限,所以没有能力将儿子带在身边直接抚养,但他始终不愿放弃儿子的抚养权。

  据此,张倩认为王建违背了当初协议承诺儿子由其直接抚养,未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同时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无奈之下的张倩只好告上法庭请求变更儿子抚养权,并且不要求前夫负担儿子的抚养费。

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写)

  法院两审变更孩子由母亲抚养

  对于前妻张倩的诉求,王建称在双方离婚时,张倩协议自愿放弃了子女的抚养权,已明确由他直接抚养,且他有能力抚养教育儿子,不同意变更儿子的抚养关系。

  奉节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因素考虑。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来看,作为母亲的张倩工资收入高,在重庆主城又有住房,由其直接抚养不仅利于对儿子的教育,更有利于儿子今后的的健康成长。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建与张倩的婚生子变更为张倩直接抚养,王建不给付子女抚养费。

  一审宣判后,王建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儿子由他直接抚养。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 向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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