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缓

死缓(死缓是几年)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6-16 13:00:07 浏览188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死缓”法律用语应修改为“终身监禁”

  日前,有关部门对刘X军、薄X开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提请减刑建议书的公示,引发舆论关注。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死缓是几年)

  本博认为,“死缓”是一个缺乏法理逻辑的不规范法律用语。

  其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终的结果绝大多数是“死刑缓期两年不执行”,所以,字面意义与实际状况,完全相反,不符合法律用语的逻辑严密要求。

  其二,死刑执行与否的判断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没有故意犯罪”,严肃的法律判决执行,怎么可以视判决之后的行为来确定呢?存在时序逻辑的混乱。

  其三,《刑法》并未规定“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与“无期徒刑”两种刑罚的差别,也不符合罪罚相当的法理逻辑。

  所以,本博建议“死缓”应修改为“终身监禁”,其与“无期徒刑”的差别在于,“终身监禁”明确为终身不得减刑,“无期徒刑”则可以减刑。这一修改还有一个实际意义就是:国内外都把“死缓”计为“死刑”判决,在逐步减少“死刑”的大背景下,将“死缓”修改为“终身监禁”,有助于减少“死刑”数字。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