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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6-22 22:54:05 浏览22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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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主题:人身伤害的相关法律问题

  本期上线律师: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

  宋宏霞律师

  【律师简介】

  宋宏霞律师,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格言:忠于法律,忠于委托人。

  【本期内容】

被人打伤、被动物咬伤、被高空坠落的杂物砸伤、用了不合格的产品受到伤害、因帮工从高处摔伤……对我们身体的伤害无处不在,身体受到伤害应该怎么办?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在遭受人身伤害时怎么取得人身损害赔偿?协商和解?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本期《法律讲堂》邀请到了【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的宋宏霞 律师做客直播间,跟大家一起聊聊【人身伤害的相关法律问题】

  热线听众——吴先生 咨询:

  请问律师,小朋友去挑逗别人家里拴着的狗,被咬伤,狗主人是否有责任呢?

  律师回复:

  有责任,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即不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在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这一前提下,也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免除及减轻事由,亦即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但在本案中,对方是一个小朋友,且是在狗的主人的家中,狗的主人应尽到安全保护责任和审慎义务,未尽到,所以狗的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同样小朋友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微信听众——青蛙小公主 咨询:

  我们家在凯里有自己的房子,我的父母是在外地工作,我一个小姑娘,自己在凯里生活、工作。我们家邻居有一个猥琐的老男人,只要知道我父母不在家,就经常来敲我家的门,说是请我吃饭,给我送吃的,我根本就不敢开门,很害怕,虽然,目前来说,没有发生什么事,可是我一个人在家时还是很担心。所以我只有在单位宿舍住,有家也不敢回。请问律师,这算是对我人身构成威胁吗?我要怎么来保护自己。

  律师回复: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还不构成人身威胁,算是一种骚扰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在尽量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义正言辞的对对方说不要再来敲门,如果这种情况还是继续,那就只能选择报警,请警察来处理后面的事情了。

  微信听众——中国红 咨询:

  请问律师,人身伤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热线听众——顾女士 咨询:

  我在上班途中车坏了,把车抬去修时,腰受伤,算工伤吗?事情过去4个月了。

  律师回复:

  不算,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不属于上述工伤情形,故不应认定为工伤。

  律师给出一些专业分析:

  遭受人身伤害怎么维护权益?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遭受人身损害或伤害,即人身权受到了侵害,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应当依法维权,首先选择是报警,由警方根据情况按程序处理。如果造成了轻伤害以上的须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的则要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的项目、范围、计算方式在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按法律规定依法主张赔偿。

  如果想获得最大利的赠偿,一般须选择和解调解方式,在调解过程中尽可能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主张利益最大化。但要是经过法院判决须依照规定公平合理的计算赔偿数额。

  

  主持人总结:

  最后,我们还要提醒大家:

  今天的节目主题,用一句话来概括:避免人身受到伤害 如遇威胁请立即报警。

  

  下期【法律讲堂】主要内容预告:

  朋友向自己借款时候,我们会基于各种理由借钱给朋友。当朋友超过还款约定日期时候,仍然没有还债。还有一些欠债人跑了,甚至欠债人因故去世,债权人是否还可以继续讨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是否可以用其遗产抵债?若法定继承人不愿继承时候,债权人又该怎么办?

  关于《欠债人去世后,债权人如何讨债》欢迎大家留言咨询

  我们将在下周四12:00—12:30的【法律讲堂】为您解读。

  

  《交通全接触》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五 11:30 - 12:30

  主持人:麦杰

  作者:麦杰

媒体编辑:芳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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