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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效期)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6-24 06:00:07 浏览2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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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又到了每周的达人说法咯

这几天,达叔收到最多

的咨询问题跟最近很火的

一个娱乐新闻有关

???

经过小粉丝同意才发的聊天截图哦

对于这个“璐出贾笑夫妻”的事情

作为一个局外人

达叔也不好评价什么

但是,当一段婚姻出现了问题

甚至是到了尽头

财产如何分割?孩子该判给谁?

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还是要了解清楚的

下面我们先来看看

一些相关的案例

  

  案例

老婆出轨,老公要求独占房子

图文无关

  阿军和阿梅结婚十几年了,结婚那一年生了大儿子,2010年小儿子出生。2011年两人离婚。离婚后依然在一起生活。

  后来,阿军无意中发现前妻与别人结婚了,然后还发现小儿子不是亲生的。

  原来他们是为给儿子上户口才假离婚的,而妻子也在婚内出轨生了小儿子。阿军起诉,要求小儿子判给前妻且前妻要赔偿自己养育小儿子所支付的费用。

  法官发现,阿梅没有尽到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于是支持了阿军的诉讼请求。且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商品房判给阿军独有,但阿军要给予前妻等同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案例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小马奔腾创始人去世,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

  说到小马奔腾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但武林外传你应该知道吧。小马奔腾曾创造36亿神话,产出了《武林外传》、《匆匆那年》等著名作品。它曾光芒万丈是影视界的黑马。

  创始人于2014年1月去世,但在2013年12月31日正是创始人李明与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所签“对赌协议”到期的日子。而小马奔腾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成功上市,所以“对赌”失败。其妻却要承担这份“对赌协议”产生的债务2亿。

  基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之规定,金燕因夫妻共同债务要在2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遗孀金燕有责任偿还丈夫的2亿债务。(案例来源:中国经济网)

老婆哺乳期 老公不能提出离婚

图文无关

  老公阿海和老婆小林都是80后,两人经介绍认识并相恋,结婚半年多以后,小林被老公赶回娘家。据老公起诉说夫妻两人总是吵架,在怀孕七个月时就想打掉孩子。

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效期)

  至于是哪一方先提出要求要打掉孩子的,双方各执一词。阿海说双方感情早已破裂。小林不同意离婚,因为孩子还小,需要一个完整的家,而自己也想回家。但阿海执意要离婚。

  最后,一审判决认定,小林分娩还不到一年,根据我国婚姻法,老婆还在哺乳期内,老公不能提出离婚。(案例来源:海峡导报)

全职妈妈被无情离婚,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图文无关

  A女士是一名全职妈妈,有一个6岁的女儿。老公是个企业高管,经济条件不错。有天老公跟她提出离婚,财产方面由A女士开条件,但自己要拿女儿的抚养权。

  A女士是离不开孩子的,多次跟老公谈孩子抚养权方面的问题也没谈拢。而根据现行法律,她好像也没有多大的优势,因为没有收入来源。A女士很后悔当初自己没有给自己留后路,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到底要怎样才能争取抚养权呢,她很苦恼。(案例来源:网络)

对于上面这些案例所遇到

的问题,也许很多人都不明白

为此,达叔特地请了

杨律师来给我们解答一些

关于婚姻上的法律问题

大家都要好好看看哦

当然,达叔希望大家都百年好合

永远都用不到这份攻略

  

  1

  达叔:哪些东西可作为对方出轨的证据。抓住对方出轨的证据,就能在离婚时多分配财产吗?

  杨时雨律师:在法律上而言,只要能够证明一方出轨事实的短信、照片、录音录像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注意取证的方式要合法,比如,可以在自己家里装监控录对方出轨的视频,但是不可以跑去别人家里装监控录出轨的视频,这种严重侵犯他人权益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提交了法官也可能不予以采纳。因此,在取证过程中需注意,以合法的方式进行取证。

  对于抓住对方出轨的证据是否就能在离婚是多分财产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出轨并不是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法定情形。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同时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取得对方出轨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2

  达叔:假离婚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杨时雨律师:从法律上讲,并不存在假离婚。我国婚姻制度实行的是登记制,只要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并无区别。夫妻双方假离婚存在很多风险,一旦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可能会发生一方不想复婚的情况,由于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另一方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复婚。因此,假离婚需谨慎,切忌为了贪图便宜,而招致家庭破裂的结局。

  3

  达叔:离婚手续应当如何办理,才算合法有效?

  杨时雨律师:离婚手续在法律上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签署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的问题做了妥善协议安排后,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又称判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这一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因此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经法院判决后,双方离婚。

  离婚办理以上两者之一的手续后,才算合法有效。如果是签署离婚协议或者只分居,都不属于法律上的离婚,双方的夫妻关系仍旧持续,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仍需履行。

  4

  达叔: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效果是一样的吗?

  杨时雨律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又称“登记离婚”;去法院起诉后经调解离婚,也称为“诉讼离婚”,虽然是调解结案,但是依旧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因此,两者从法律效果上是一样的,都产生婚姻关系终结的法律效果。

  

  5

  达叔:婚姻期间,夫妻一方借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杨时雨律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所对外负债,因此该部分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婚姻法》规定的过于原则,在现实中出现很多争议,但究其本质而言,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要,否则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为赌博所欠的债务,则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并非所有一方的负债都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6

  达叔: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杨时雨律师: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收入,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等等;生产、经营所得,比如做生意、炒股等等;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写书、写歌、编剧等所得收入;继承和赠与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无其他特殊情形存在的情况下,分割时都要进行平等分割。

  7

  达叔:婚前向亲朋好友借彩礼钱,离婚时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杨时雨律师: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向朋友借的彩礼钱,第一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第二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因此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8

  达叔:离婚,财产到底应该如何分配?

  杨时雨律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需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总的来讲,便是在无双方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另外要酌情考虑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过错、孩子的抚养、父母的赡养等等问题,在平等分配的基础之上,略有倾斜分配。关于这些问题,如果能双方达成一致最好,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引起诉讼,那么法院考虑的一般主要就是要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归个人,那些是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其次再去考虑上述特殊情形,自由裁量、酌情分配。

  

  9

  达叔:房子是一起出钱买的,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吗?

  杨时雨律师: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要区分来看: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买的,如果只在一人名下,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涉及到结婚后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如果在两人名下,且在购买时没有约定份额,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为平分。因此在婚前买的,且在一方名下,则一定记得要保留出资购买的证据。但如果是结婚后购买的房子,且为一起出钱购买的,那么无论写谁的名字,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0

  达叔:离婚时,如果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杨时雨律师:根据婚姻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在离婚时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请求法官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其财产,一般情况下,法官会视情况少分对方财产。当然,如果在离婚后发现有这种转移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官也可以依法对这种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制裁。

  11

  达叔:法院一定会把年龄小的孩子判给母亲吗?

  杨时雨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讲,在哺乳期的孩子应由母亲一方抚养,这也是立法者考虑到孩子在刚出生至两周岁这段时间,对母亲的依赖是很严重的,强行由父亲抚养,对孩子不利,因此出现争议时归由母亲一方抚养。孩子哺乳期之后,但未成年的,夫妻双方均要求抚养权的,则要综合考虑前期是谁抚养、双方的经济能力、是否有其他子女等等情况,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由法官自由裁量分配孩子抚养权。但是当孩子十周岁以后,此时孩子已经有独立意识,应当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当然在不影响孩子成长、保护孩子利益的情况下,双方也可以约定轮流抚养。

  因此,法院并非一定会将年纪小的孩子判给女方抚养,而是根据照顾孩子利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结合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能力对比,双方对孩子的照顾程度等等因素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

  12

  达叔: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权如何才能得以保障?

  杨时雨律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因此另一方必须予以配合和协助。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议达成一致时,则由法院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最好是约定或者由法院判决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准予未抚养的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

  

  13

  达叔: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杨时雨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因此,离婚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具体的支付数额,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但是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当然,按月给抚养费是比较麻烦的,因此实践中,可约定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到位,根据现实收入情况一次了断,避免时间长了之后,双方就抚养费的问题再发生其他争议。

  14

  达叔:离婚后,养父母是否要给养子女支付抚养费?

  杨时雨律师: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一旦完成收养手续,即享有父母与亲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养子女未成年时,养父母需要抚养养子女;在养父母年老时,养子女也必须要赡养养父母。因此,即便是离婚后,养子女被法院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15

  达叔: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流产期,是否能够起诉离婚?

  杨时雨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在此期间内提出离婚。法律作出如此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女方的利益,这个阶段的女方需要他人照顾,因此限制了男方在此期间起诉离婚的权利。但是如果存在其它特殊情形,比如女方虽然在哺乳期,但是孩子并不是男方的,此时男方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也应当予以受理。

  16

  达叔:想离婚,无法联系到对方怎么办?

  杨时雨律师:如果一方想离婚,无法联系到一方,可以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前往对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官管辖,但是如果是对方已经宣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则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17

  达叔:签了离婚协议就不能反悔了吗?

  杨时雨律师:签订了离婚协议,如果签订时不存在欺诈和胁迫等情况下,单方是不能够反悔的,因为离婚协议本质上也是契约,签订后双方都必须遵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也应当是依据离婚协议进行,因此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为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后,单方不得反悔。

关于婚姻中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达叔就先讲到这里啦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可以在评论里留言咨询哟

最重要的是既然选择了结婚

那就好好珍惜对方

婚姻中都多一点真诚

少一些套路吧

  达人说法

  哈喽,小宝贝们

  这是达叔的新栏目——达人说法

  会给大家解答一些生活中

  常见的法律问题

  若你有什么法律上的烦恼

  也可以在后台告诉达叔哟

  我们将请杨时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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