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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律规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6-24 17:36:08 浏览2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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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皮皮虾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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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确立,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确保宅基地的乱象被重点整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将导致一部分人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可能会失去原本的房屋所有权,还有一部分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赶紧来看看:

  这8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①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③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④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⑤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⑥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⑦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⑧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这6种宅基地面临回收

  ①政府征用的情况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②乱建宅基地、一户多宅的情况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律规定)

  ③村里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的情况

  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④被废弃的宅基地的情况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政府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

  ⑤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情况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⑥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的情况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规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给非农村居民的人。因此,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会被面临回收。

  这4种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1、以前是农村户口,但是之后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后,这类人虽然还在农村生活,但是无法在村里申请宅基地。

  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外嫁之后并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这类人也无法在原村申请宅基地,外嫁到另一个村集体后,只能在所属村集体中申请宅基地。

  3、农村居民,将自己原先的土地转租或者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如果再次去申请宅基地也无法通过。

  4、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确定。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民,想要再次申请宅基地,也不会通过。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农村宅基地的4大谣言!别信!

  1、继承宅基地不给确权

  假的。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出嫁女不能继承宅基地房

  谣言。继承权和出嫁以及户口迁移等无关,是法定的权利。《继承法》第九条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

  谣言。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虽然个人可以转让但是条件颇为严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所以,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是谣言。不要轻易购买,因为很难被确权,买了也是白买。

  4、宅基地不让翻盖了

  误解。宅基地不是不能翻盖,而是不能随意私自翻盖。翻盖宅基地是有正规流程的,需要提前申请,并确保自己翻盖之后完全符合宅基地建设标准,待村里批准后,才可以翻建。

  如果是私自翻建,到时候新房子不给证,而且有时候申请不容易被批下来所以才会被误认为是不可以翻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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