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6-26 06:54:05 浏览21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正义网讯(记者朱香山 通讯员韦磊)日前,由检察日报社主办,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人民日报、新华社等20多家相关单位和媒体评选的“201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结果揭晓,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徐辉申诉案、国内最大“老鼠仓”马乐案、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位列前三名,彰显了该省检察机关在加强法律监督方面的工作成效。

  “我们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重要意义,把监督作为立身之本、职责所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介绍,近几年来,该院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年都部署在全省抓好几项重点监督工作、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在该院的要求部署下,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法律监督的新途径和新平台,通过信息化监督平台、案件线索移送等举措增强监督力度和监督实效,一是建立个案监督、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相衔接的监督体系;二是构建信息化监督平台,提升监督效率;三是构建强化诉讼监督与严惩司法腐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同时,注重完善监督机制,在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等方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刚性。

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

  2013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2732件、监督撤案301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17件,纠正漏捕4957人、纠正漏诉3367人,提出刑事抗诉718件;对民行裁判提出抗诉996件、再审检察建议454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60件。

群贤毕至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