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天津市统筹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未来本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制定出了时间表与路线图。
未来,本市将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任务,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
到2020年,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区 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区内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区内义务教育更高水平均衡发展和全市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根据实施方案,本市制定了八大任务。
1
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
优化义务教育空间布局,各区要建立本区教育设施项目库,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建设规划并 严格实施。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图书阅览室现代化建设,为全市中小学补充和更新基础性教学仪器设备。提升改造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运动 场地(室),新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设置体育活动室,其他学校结合实际提升改造已有体育活动场地(室),满足雾霾、雨雪等天气状况下学生每天 锻炼1小时的基本要求。
3
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
鼓励和支持各区及相关学校积极开展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改革、学校联盟建设等工作,以强带弱、以城带 乡,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辐射。鼓励和支持各区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不断扩大和延伸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研 究机构、社会组织等采取协作共建附属学校、工作室等多种方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4
加强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满足各学科在多媒体和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需求。建立本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国家课程优质资源库,丰富和完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示范网络课程体系。
5
妥善解决特殊群体教育问题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全纳教育,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实验,对全市 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安置,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平等受教育权。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严格执 行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妥善解决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6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
到2018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强化区政府的属地责任,存在大班额的区要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
7
统筹城乡师资配置
开展“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完善区内义务教育教 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提高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 岗位比例。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8
推进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 善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地位,完善家长委员会,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
组织保障
1
加强党的领导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办学治校统一起来,全面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全覆盖,规范党组织设置的隶属关系,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严格党组织生活,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扎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统筹协调
1
建立市、区两级统筹机制,共同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2
加强市级统筹,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
3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4
把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各区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3
强化责任落实
1
各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制定实施本区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快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2
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各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
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4
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5
部门要严格户籍制度,加强居住证管理,完善随迁子女登记制度。
6
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要提供政策支持,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
7
房管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8
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9
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
加强督导检查
1
各区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2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教师配置与收入、生均经费等纳入督导范围,对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3
完善义务教育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4
建立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基于大数据技术支持的教育督导信息化。
5
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5
加强宣传引导
1
要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等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2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水平。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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