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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起生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1-17 18:00:09 浏览24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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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起生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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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以按年给吗

抚养费可以按年给吗

抚养费可以按年给吗,拥有一段美好的婚姻生活是人人都向往的,但长久维持一段婚姻不是一件易事,现代社会离婚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但是离婚之后就要面临财产分割,争夺孩子抚养权,离婚诉讼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具体看看抚养费可以按年给吗。

抚养费可以按年给吗1

一、一年多少抚养费,可以年付吗 ?

一年抚养费并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一般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支付方式可以双方约定,可以按年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其他注意事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应该是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书面体现的。一般抚养费既可以年付也可以月付,但实际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金额或者周期都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商定的,只要双方就所有的问题达成一致,不违背相关的规定就是合理合法的。

抚养费可以按年给吗2

离婚后每年都要支付赡养费吗?

1.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

3.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4.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不一定按照上述比例支付。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标准外,还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子女抚养年限:

1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岁;

2.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支付子女抚养费。

3.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应承担必要的护理费用,其父母有支付能力:

(1)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仍在学校学习;

(3)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抚养费的变化。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金额是基于去年或者上半年的统计,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来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正常生活教育的需要,所以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

如果对方确实难以支付,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免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免涉及子女未来的生活,人民法院在决定减免时要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少或终止父母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阻碍事由消失后,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

抚养费可以按年给吗3

一、社会抚养费可以按年缴是否有规定?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否则当事人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具体规定如下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何谓社会抚养费?

官方的解释为:多出生的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因此超生者应对社会进行经济补偿。这一基于人口负担论的解释貌似有理,其实大谬不然。人生在世,当然得占用某部分社会公共资源,但人不仅是社会资源的消费者更是公共财富的生产者,他在消费公共资源的同时,也在生产社会财富。按照学者的说法,“实际上绝大多数人的一生中所创造的价值总是大于他的消费!”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般程序:

1、人口计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镇)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填写违法生育对象个案报告单,同时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

2、至少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的婚育情况、户籍情况、户口性质、职业、收入证明及子女户籍申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同时制作调查笔录,被调查人须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证据材料应标明来源出处、取证日期,有执法人员或证据提供者签字,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3、调查结束后应当制作书面调查报告,同时报人口计生局法规科审查,法规科人员参与调查取证的报局分管领导审查。

4、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送达回证》,并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5、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送达3日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审批结束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按低限或高限作出征收决定的,在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前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待局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作出。

6、当事人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审批表》,向征收机关申请分期缴纳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人口计生局在收到分期缴纳审批表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可以分期缴纳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7、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制作《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

8、当事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可以自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制作《缴纳社会抚养费催告书》并送达当事人,催告书送达10日后仍不缴纳的应当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9、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部到位后制作结案报告。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不是按年缴纳,这样理解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社会抚养费只是针对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征收的,一般都是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地政府不会每年都向公民征收,如果有特殊困难的话,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一, 社会抚养费 起诉书 需要 找律师 代理 吗? 社会抚养费起诉书不需要找律师代理。社会抚养费不是 诉讼 程序,不 开庭审理 。 1、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社会抚养费由县一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3、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4、社会抚养费未按时交纳的,由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法院先由行政庭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裁定予以执行。然后由法院的执行局进行执行。 5、社会抚养费不是诉讼程序,不开庭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不需要委托代理人的。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签字的作用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上签字就表明已经按程序送达,当事人有义务依法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否则,依法律程序加收滞纳金并可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中国是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我们在进行日常生活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 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事务的办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为了保障那些在出生或者后期的 抚养 上存在一定问题的人员,要求她们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价格、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第五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二)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三)重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双方分别按照本条 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五)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视其收养子女数分别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计算原则确定具体标准,每两年可以调整一次。第六条 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非城镇居民的,由城镇居民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征收决定。第七条 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另一地不得重复征收。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生育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情况属实的,依照本办法作出征收决定;(二)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三)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收票据。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信用社)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未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者未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收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第十条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的数额不低于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如实提供当事人上年实际收入总额。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的,由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供。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工作。

财政、价格、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三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条 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

对非本市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市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

对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第五条 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第六条 对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第七条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有弄虚作假、妨碍执行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情形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部门发现有违法生育行为嫌疑的,应当立案调查,并于违法生育事实确认之日起30日内作出征收决定,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第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一次缴纳的金额不得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50%。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第十三条 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第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以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2022年是多少?

一、山东聊城 抚养费标准 是多少? 山东聊城,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 社会抚养费 ,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有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等行为的,不但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同时,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1、人口计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镇)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填写违法生育对象个案报告单,同时予以 立案 并填写立案审批表。 2、至少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的婚育情况、户籍情况、户口性质、职业、收入证明及子女户籍申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同时制作调查笔录,被调查人须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证据 材料应标明来源出处、取证日期,有执法人员或证据提供者签字,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3、调查结束后应当制作书面调查报告,同时报人口计生局 法规 科审查,法规科人员参与调查取证的报局分管领导审查。 4、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送达回证》,并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5、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送达3日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审批结束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按低限或高限作出征收决定的,在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前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待局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作出。 6、当事人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审批表》,向征收机关申请分期缴纳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人口计生局在收到分期缴纳审批表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可以分期缴纳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对于超生家庭,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三到六倍,男女双方都要缴纳。如果家庭生活困难,的确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计生部门会根据掌握的情况作出决定。

我国关于社会抚养金怎么交

一、我国关于社会 抚养 金怎么交 社会抚养金一般都是一次性缴纳,直接交给计生办主任,而且还必须要求开发票, 社会抚养费 的征收决定机关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在委托权限内,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 二、交纳社会抚养费注意哪些事项 缴纳社会抚养费注意事项: 1、必须由本人亲自来缴纳(做笔录及签字盖章) 2、缴纳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出生医学证明、 结婚证 、夫妻双方的 身份证 及户口本 3、如果还未 办理结婚证 的,须由村提供婚育证明。 4、缴纳完社会抚养费后,须交收据发票复印件一份。 三、社会抚养金怎样征收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 证据 。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告知权利 调查终结,征收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征收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征收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征收机关应当采纳。 3、送达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交会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征收机关应当在7日内参照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分别送达男女当事人。送达征收决定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主要就是针对违反法律的一些公民,因为我国对于控制人口的增长是特别重视的,如果人口泛滥对于我国的发展是很不利的,因此,这也是对于当事人的一种处罚,让其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而且,缴纳的标准也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收取。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起生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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