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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起生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8-06 08:00:04 浏览2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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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北京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京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可在线办理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取消。此外,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一方或双方在北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亦可在京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两孩以内生育登记、再生育行政确认、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3个新政。

  ★新政 1

  京籍夫妻可网上办生育登记

  昨天,北京市卫计委发布关于生育服务登记的系列新政,其中包括《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据悉,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北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服务。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已开通。记者登录看到,用户须使用实名注册,注册后不可更改身份信息。该系统不仅可网上填报生育登记信息,还可下载各生育登记相关表格、查询计生方面政策法规。

  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取消《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对此,市卫计委表示,即日起,《生育服务证》取消发放。

  【解读】

  北京市卫计委:与1月1日北京市已开始办理的生育登记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一是开通了网上办理的方式,更方便群众;二是取消发放《生育服务证》,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单》;三是缩短了生育登记至领取服务单的时限,两孩以内统一确定为3个工作日。

  ★新政 2

  非京籍可在京办生育服务登记

  昨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公布《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称,即日起,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北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在北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同时,依法享受北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据悉,在京居住的流动人口若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若需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解读】

  市卫计委: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可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理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等事项。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是当事人在京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生育保险报销等的有效证明。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北京将为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统一办理该服务单。服务单并不作为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

  ★新政 3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起生效)

  “生老三”确认时限2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中,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再婚夫妻、一子女为非遗传性病残等几种情形,夫妻双方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市卫计委公布具体细则称,夫妻应到市或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经双方存档单位盖章,提交街道乡镇并由其核实,再经区卫计委确认。

  办法规定,对要求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有关证明材料完备的,区卫计委应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符合再生育确认条件的,发放《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对不符合再生育确认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解读】

  “生老三”还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市卫计委: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申请表》、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结婚证》;因再婚要求再生育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因子女病残要求再生育的还需提交《北京市区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其他情形还需相应提交证明材料。

  ■ 释疑

  昨天,北京市卫计委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相关条款进行解释。

  问:“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

  市卫计委: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问:增加的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

  市卫计委:“除法定婚假外增加的假期7天”一般应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使用规定同婚假;“生育奖励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使用规定同产假;“配偶陪产假15天”应在产妇生产前后连续使用,使用规定同产假。

  问:之前所缴社会抚养费是否可退回?

  市卫计委: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子女的,须符合生育行为发生时北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规定生育的,应依照当时规定进行处理,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条例》修正案出台后,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严格按修订后的《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 贴士

  ★办理生育登记方式

  1.网上登记

  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http://syz.bjchfp.gov.cn)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2.现场登记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

  ★领取生育登记凭证

  如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后需领取相关凭证,可在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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