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上看到大幅度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杨律师的发起了关于杨在明律师的网黑,作为一个曾经有着丰富的的抗拆经验的拆迁户想就网黑那些事我也想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看到网上关于徐州一些维权户的发言,我暂不评论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但是就徐州某些拆迁户的发言来看我觉得有很多可笑的地方,并且有很多明显的人为炒作痕迹,其目的不言而喻。
2016年8月31日,杨在明律师在济南与济南二钢客户商讨拆迁诉讼方案时被不明人员拖拽殴打造成肢体伤害,警察到达现场后,除了一个拆迁办人员刘云杰和一个妇女徐伟以外,其他人员全部逃离现场。后来据委托人描述,其中有四五个拆迁办人员,其余人员身份不明。
杨律师随即被拆迁当事人搀扶送往当地医院就医。当夜,二钢拆迁居民轮流彻夜守护,生怕有一点闪失。
而在网文中,相关细节只字未提,全篇都是空洞的无端指控,杨在明律所处理拆迁案件不下千件,倘若当真是件件与政府勾结,想必早已盆满钵盈,名噪一时,又何苦亲力亲为?而那些拆迁户又有何人能够动员如此巨大的能量,关于杨在明律师负面新闻能铺天盖地而来。律师被诬陷的背后,必定有人蓄意为之。
那么事件的细节是怎样的呢?
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到,众多慰问者将杨在明律师小小的病床团团围住,桌上是平度当事人亲手做的补汤,平度人们的脸上挂满了焦急和心疼……这场面令人动容。
在济南二钢居民区拆迁中,当地拆迁方以所谓的“3+3”奖励政策,利益捆绑式的鼓动二钢片区居民拆迁。期间,对于合法维权的不拆迁居民,当地拆迁方真是“用心良苦”,通过各种逼迁、诱迁、强迁的不合法手段打压二钢未拆迁居民,而对于二钢片区的维权代表律师更是视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
对此我想说:
第一、说杨律师法庭的官司全打输了,拆迁户被害惨了。看到这个观点觉得很可笑,感觉能编出这句话的人有点没脑子。因为相信有点头脑的拆迁户都知道在拆迁案件中并不是以法庭的输赢判决为真正的输赢的,如果只拿到胜诉的判决而不能拿到实际的利益,能算是解决问题吗?一个好的律师不仅会在法庭上具备滔滔雄辩的才能,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具备在法庭之下运筹帷幄的能力,没有实际的利益只拿到一张判决的纸有什么用?所以打拆迁官司目的并不是为了某个案件的输赢,法庭上的判决只是二万五千里维权长征的过程之一。而获得能够接受的补偿标准才是最终目的。
第二、关于能否最终争取到利益的事情。拆迁本身就是一个利益的博弈,博弈的胜负取决于筹码的大小。而关于筹码有很多方面,绝不是单纯由律师来决定的。一个无权无势的律师又能够去决定什么呢?但是律师却可以在法律的前提下维护拆迁户的权益不受侵害。试问如果觉得权益没有受到侵害的人,谁会去闲的没事花律师费请律师打官司呢?拆迁的过程需要的是靠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信任,通过默契配合共同赢得了某种主动权,从而赢得了协商和谈判的筹码。这种配合需要当事人的决心、需要对法律知识的深刻理解、更需要宝贵经验的实战积累。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共同的紧密配合才能够赢得最终的胜利。
第三、关于为何一夜之间出现如此之多负面言论的看法,当负面言论一夜之间突然冒出来我立刻联想到很多。杨律师是不是招惹谁了?这些负面消息是不是别有居心呢?是不是有些人快没有办法了?是不是有些事情到了关键的时刻?太多的也许,太多的可能还是大家自己去猜吧河南银隆律师事务所杨律师!
有时候可以把拆迁当做一个“游戏”,在“游戏”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情况,它考验着拆迁户的心理承受能力,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配合,在与博弈对手不断地过招过程中经历风雨不断地成长。伟大的毛主席曾经说:“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