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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律师协会

内蒙古律师协会(内蒙古律师协会副会长)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06 06:00:09 浏览3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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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内蒙古律师协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内蒙古律师协会副会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提供《陪你一起看草原》词作者的资料

Ls的回答很好了,我只想补充一下让你有更多了解!

首次听说段庆民的名字是源于一首《陪你一起看草原》的歌曲,这首歌曲因歌词优美、旋律动听而被人们广泛传唱、迅速普及,而词曲作者段庆民的名字也逐渐被广大音乐爱好者熟知。

2008年5月的一天,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不久,一位朋友将一首为抗震救灾而作的新歌《和你在一起》的歌篇送给我,歌篇上方赫然印着词曲作者段庆民的名字。更让我吃惊的是,没过两天,这首歌曲的CD光盘竟然神速般制作出来。恰巧我正在为单位的老干部合唱团参加文艺汇演寻找合唱曲目,出于对段庆民先生的敬仰,更出于被他作品的感动,我毅然选择了这首饱含作者深情的新作——《和你在一起》。

“不知人生还有多少风雨,有你的呼唤,我不再孤寂,和你在一起,我不害怕,眼泪再多不是哭泣;

不知人生还有多少奇迹,我依然等待你的消息,和你在一起,撑一片天,还有什么艰难不能走过去……

请让我的手握紧你的手,永远手挽手,和你在一起;

请让我的心温暖你的心,永远心贴心,和你在一起。”

不久,这首带着内蒙古草原人民深情厚谊的《和你在一起》歌曲被发往四川灾区,为灾区人民献上了一份爱心。段庆民先生为此而付出了很多很多…..

大地震发生后,段庆民的心灵被深深震撼,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很想为灾区人民做些什么。地震发生的第5天,他饱含热泪写下了这首《和你在一起》的歌词,并且在5月22日谱好了曲子。为了迅速把这首歌曲的CD光盘送往汶川灾区支援抗震救灾,段庆民和经纪人协会副会长刘有毅开始四处联络奔波,从寻找演员、联系伴奏到光盘制作,他们都亲历亲为,仅仅用了两天时间,就做好了歌曲《和你在一起》CD光盘。应邀参加歌曲光盘制作的领唱乌尼思、敖都、刘亚鹏,音乐制作人洪刚、孙生和以及伴奏、伴唱人员都为段庆民先的善举所打动,他们全部是加班加点尽义务,并且按照词曲作者的要求,带着对灾区人民的深厚情感,成功的演绎了这首歌曲。7月初,这首歌曲由内蒙古电视台和内蒙古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联合制作成MTV,并在内蒙古电视台汉语卫视和文体娱乐频道不同时段滚动播出,从而引起了很大反响。这首带着草原人民深情厚谊的抗震救灾作品,通过电波传送到四川灾区和祖国各地,为灾区人民奉献了精神食粮。不少单位将这首作品作为本单位文艺演出曲目,从而被人民群众广泛的争相传唱。

更让我感到惊奇的是,段庆民先生并不是职业词曲作家,而是一位非职业音乐人。他的职业是律师,平日工作十分繁忙。但是出于对文学和音乐的挚爱,这位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多年来笔耕不辍、勤奋创作。他从中学时代就开始创作诗歌发表,在澳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他作词的澳门科技大学之歌——《自由的飞翔》,已经被母校的师生广为传唱,并成为学校师生聚会的一道亮丽风景。

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我有幸见到了段庆民。伟岸的身躯,和蔼的面庞,满脸写着真诚与坚毅。在朋友的赞誉面前他显得十分谦和,没有丝毫名人的架子。席间,应朋友之邀,他落落大方地为大家唱起了原汁原味的“庆民版”《陪你一起看草原》:

“因为我们今生有缘,让我有个心愿,等到草原最美的季节,陪你一起看草原。去看那青青的草,去看那蓝蓝的天,看那白云多轻轻的飘,带着我的思念……”

听着这悠扬深情的歌声,仿佛把我们的思绪带到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殊不知这首歌曲的背后凝聚了他对辽阔草原和朋友无限的热爱。段庆民生长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曾在鄂尔多斯工作多年,草原文化的滋养和熏陶,给了他丰厚的音乐底蕴。草原博大的胸怀,给了他深刻的生命感悟和不竭的创作源泉。《陪你一起看草原》就是他为怀念同窗学友、公安英烈任长霞而作的。曾经在一次难忘同学的聚会上,任长霞盛情邀请同学好友有机会到河南登封做客,而段庆民则承诺任长霞和同学们:“等到草原最美的季节,陪你一起看草原”。没想到这次同学聚会竟成了他和任长霞的永别!任长霞牺牲后,段庆民的心灵被深深刺痛,一句“陪你一起看草原”的庄严承诺,触发了他创作的灵感,于是这首《陪你一起看草原》的歌曲从他的心底汩汩流淌而出,并且迅速流行走红。

就在我们聚会正在进行,朋友们都陶醉在庆民歌声遥远深邃的意境中时,人民日报《环球人物》杂志驻内蒙古记者站站长贺文忠先生闻讯造访了我们的聚会,他和段庆民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他说自己是段庆民的“粉丝”,在他深入呼伦贝尔草原进行采访时,就是这首《陪你一起看草原》,他曾为各级领导和八方来宾演唱了无数次。当着庆民的面,贺记者斗胆“班门弄斧”、引吭高歌,硬是把《陪你一起看草原》演绎得声情并茂、淋漓尽致,大有超越“庆民版”之势,这让庆民的朋友感到万分欣喜,同时也把这次朋友聚会推向了高潮。

近年来,段庆民先生以自己丰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独特的人格魅力不断推出新的作品。目前,他创作的歌曲作品《陪你一起看草原》、《草原上的星》、《在远方》、《草原情怀》、《牧羊姑娘》等,均已由内蒙古草原文化研究发展促进会制作、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CD)发行。尤其是因《陪你一起看草原》等歌曲的迅速流行和走红,大大增加了外地游客对内蒙古草原的向往,树立了内蒙古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内蒙古旅游业的发展,为丰富草原文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目前, 段庆民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刊《内蒙古律师》责任编辑,现为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网常务理事,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咨询中心主任、内蒙古草原文化研究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内蒙古诚安事务所主任。不久前他成为内蒙古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内蒙古经纪人》杂志编委。

我们期待庆民有更多更好的音乐作品问世,期待他的作品更加广为流行传唱。

参考: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作词:火华 作曲:阿拉腾敖勒

阿拉腾奥勒(1942-)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一级作曲家。内蒙古通辽市人、蒙古族、中共党员。1968年毕业于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分配到河北省束鹿京剧团任指挥和乐队队长,1971年调入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历任作曲、副团长、艺术总监等职。1987年评为一级作曲。

创作的歌曲近千首,器乐曲几十首。为电影、电视剧、广播剧、话剧、舞蹈等谱写了大量的音乐作品,并获全国奖励20多项、全区奖励50多项。其中《美丽的草原我的家》1980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收入《亚太歌曲集》。出版有蒙、汉文版《阿拉腾奥勒歌曲选》。

创作的大型作品有:电影组曲《沙漠的春天》,大型蒙古语组歌《科尔沁婚礼》,马头琴、小提琴、钢琴三重奏《布尔特其诺瓦的故乡》、《第一交响曲》等。是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内蒙古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参考:内蒙古新闻网

请问《陪你一起看草原》的词曲作者段庆民的简历和近况

段庆民(庆民)先生,著名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刊《内蒙古律师》责任编辑,现为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网常务理事,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咨询中心主任、内蒙古草原文化研究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内蒙古诚安事务所主任。曾获自治区优秀法学工作者称号。

庆民先生自幼爱好文学,中学时代就开始创作诗歌发表,因其丰富的学识和阅历,他的歌曲的词曲创作也日渐成熟。在澳门科技大学攻读学位期间,他创作的歌词《自由的飞翔》——澳门科技大学之歌,得到了校方充分的肯定和赞誉,成为大学组织活动和同学聚会的亮点。

庆民先生生长在内蒙古大草原,他深深地热爱着这片草原,草原那博大的胸怀,给了他深刻的生命感悟和无限的创作灵感。近年来,他创作的歌曲作品(词曲)《陪你一起看草原》、(歌词)《草原上的星》、《在远方》、《草原情怀》等,均已由内蒙古草原文化研究发展促进会制作、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CD)发行。

参考资料:;id=3330star=1page=2

麻广军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谁在妨害证人作证

――麻广军妨害作证案及其反响

2003年8月22日,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广军被抓了起来,内蒙古宁城县检察院认定他涉嫌妨害证人作证。此案在内蒙律师中引起强烈反响,尤其在赤峰地区。得到2004年3月10日公开审理此案的消息后,赤峰地区近百名律师云集宁城旁听。记者随同有关律师管理部门领导和刑事案件的专家参加旁听。

祸起证人改证

在旁听之前,记者先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案情介绍”。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2002年12月30日,麻广军律师接受宁城县三座店乡苏家窝铺村村民许少东的委托,担任其父许文生涉嫌强奸一案的辩护人。许少东带来了7份证据材料证明其父无罪,其中有部分证人没有书写日期,要求麻广军去调查取证,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不同意取证,麻广军答复许少东待法院开庭时让证人出庭作证。

2003年4月23日,麻广军找到证人,征得证人同意出庭的意见后,起草证人出庭名单。5月18日,宁城县法院通知麻广军,许文生案5月22日开庭,并让其通知证人出庭。在开庭前,麻广军见到将要出庭的证人,交代了一些出庭的注意事项,并问证人高金英“从赵国永家出来多长时间后听见许文生和赵国永(被害人之夫)打起来”,高金英说,“也就一袋烟的工夫”,麻广军说,“一袋烟是什么概念”,高金英说,“也就三、四分钟”,麻广军说,“你必须向法院说清楚”。

许文生案开庭审理时,证人分别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分别对证人进行了询问。有的证人听高金英说三、四分钟后,作证时,就把原来说的十几分钟也说成三、四分钟。庭审中,许文生要求法院对其是否具有性行为能力进行鉴定,麻广军对被害人的哑语翻译资质提出质疑(被害人系聋哑人),要求被害人出庭。麻广军当庭起草了鉴定申请书交给审判员。审判长宣布休庭。

第二天,控方会同公安机关将证人高金英抓到宁城看守所,随后,又将许少林等5位证人用车拉到宁城县看守所羁押。对证人采取“凌厉”的审讯攻势,7位证人全部“交代”在麻广军指使下作伪证。关押后24小时内放回两位证人,36小时内又放回两位证人,证人许少林、高金英一直未放,以包庇罪刑事拘留。30天后,将许少林、高金英取保候审。

6月初,宁城县检察院认定麻广军指使证人改变证言,以证明许文生没有作案的时间使其逃脱法律制裁,遂以麻广军构成妨害作证罪将其批准逮捕。

6月19日,宁城县法院恢复开庭审理许文生强奸案。麻广军未能到庭。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许文生有期徒刑5年。许文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赤峰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10月17日,许文生强奸案重审庭审,许文生又委托内蒙源生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为其辩护。此次庭审中,证人出庭作证的内容和5月22日出庭作证的内容一致。庭审尚未结束,宁城县检察院会同宁城县公安局又将证人抓走。

在证人反复被抓、被放的过程中,证人一旦被抓,就说麻广军指使其改变证言,一旦到了法庭,又改了回来。

2003年12月31日,宁城县检察院根据自己所取得的证据,认定麻广军“为使许文生逃避法律制裁,指使许文生之胞兄许文山、嫂张玉兰、表弟高金英及高金英堂兄高金龙在法庭上出具非法证言”,向宁城县法院提起公诉。

自2003年8月麻广军被抓以来,多次申请取保候审均未被批准。

是合法取证还是强迫作证

在麻广军因涉嫌妨害作证案中,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是:公检机关的取证过程是否合法,如果公诉机关在取证过程中强迫证人改变原来的证人证言,其提供的证据则缺乏客观真实性;反之,麻广军则有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指使证人改变证言”的嫌疑。

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他们没有强迫证人。他们之所以把证人带走,是因为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他们所取得的证言不一致,有作伪证的嫌疑。只要有违法行为,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97条规定,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检查机关,不能说证人一到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就是抓人。公诉人还指出,有的证人说他们刑讯逼供,证据何在?把刑事诉讼中采取措施对证人所形成的压力说成是逼供没有依据。

作为麻广军的辩护人,谢飞和刘党军律师则有截然相反的观点。他们辩护说,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自书证言均是在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下违法取得的,对证人均采取讯问方式。公诉机关在找证人时,既没有传唤证也没有释放证明,5月23日抓获高金英,5月24日抓获其他证人,除了高金英和许少林拘留30天被取保候审外,其他证人到5月26日放回,已属非法拘禁。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均明确规定,对证人不得采取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获取证言,调取证言也必须在证人住所、工作单位、办案机关的办公地点三个特定的场所进行,不得对证人另行指定其他地点。公诉人举出的证人证言违反了这些规定。违法取证的结果必然使证人证言丧失客观真实性。相反,证人两次在法庭上的证言均系证人在自由状态下、在庄严的法庭上所作出的,且内容一致,此证言合法且具备了客观性。尤其是2003年10月17日开庭,此时,麻广军已被羁押近3个月,证人是法院通知到庭,此证证人当庭陈述,内容客观真实。在麻广军妨害作证一案的程序上,辩护人还指出,在法院审判前的立案、侦察、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均严重违法。宁城县检察院和具体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了法院审判前的各种诉讼阶段,严重违反了宪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经过审理,并交由宁城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法庭最后宣布麻广军无罪。

检查机关应当完善监督机制

此案虽然已告一段落,但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留下深刻的反响和思考。最令人担忧的是:检查机关的取证行为给律师造成心理上的恐惧。在庭审期间,记者采访了部分旁听的律师,他们不约而同地说,听了此案,他们都在想,自己会不会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有什么闪失,被检察机关抓住把柄,下一个被抓的会不会是自己。甚至,麻广军辩护律师的刘党军这次在宁城辩护也心有余悸。多数律师表示,“如果不还麻广军一个清白,律师没有安全感,我们宁愿不办刑事案件。”有的律师情绪激动,要联系所有赤峰地区的律师对宁城县的刑事案件罢辩。

近年来,在全国,“刑辩”律师相继被抓,对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许多做“刑辩”的律师如履薄冰。刑事诉讼法已实施8年,某些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仍然按照自己的“推理”办案。有的检察机关为了给律师定罪,不惜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一个律师无辜被抓,可能影响的是整个律师执业环境,影响的是中国的法制建设。有不少了解此案的专家呼吁:检察机关应当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既要有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也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监督更具有可操作性。在同一个案件中,检察机关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更不能由几个监察员“一条龙”办案。检察机关与律师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应当形成良性的分工、协作关系。

宋建中的人物简介

宋建中,女,1953年出生,研究生,法学士,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客座教授。

宋建中于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1986年11月开始创办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更名前为包头市建中律师事务所)。从两人办所,借款3000元起步,她领导全所同志,以自身25年的实践,努力探索一条在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发展模式。

关于内蒙古律师协会和内蒙古律师协会副会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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