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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

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怎样写)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07 17:20:11 浏览24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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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怎样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怎样申请房屋财产保全

一、如何申请诉讼房产保全

1、申请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2、申请程序

(1)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裁定与执行。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3)担保。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复议。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原因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二、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一)写作内容

1、首部

(1)标题;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

(4)必须写明要求保全财产的总金额,如无法计算准确,也可以写作“或以相应价值的财产”,这一点非常重要。

2、正文

(1)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3)申请时间。

(4)附项

附上有关证据外,还应附上担保材料。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特此申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字或者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诉前保全申请书的写作内容和制作方法大致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致,因此可以参照上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作内容与制作方法。其中,要特别强调诉前申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证据,并提供担保。

财产解冻申请书

解除财产保全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

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财产保全怎么撤销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 财产保全申请书 ,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1、《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民诉法》第一百零四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 诉讼过程中 ,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我朋友申请撤回财产书,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要交到总行去审批呢,不是交到法院吗?

提交起诉状后法院并不会主动冻结被告的财产。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扩展资料:  

申请财产保全,应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申请人为法人的,写明名称、注册地、办公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邮编、联系电话。

3、写明事实和理由及请求目的。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或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法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担保书、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担保财产的证明依据。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五)应填写《举证情况表》,提供可保全财产、财产所在地等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沈河区人民法院网-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求一份解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范文

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等自然情况

被申请人:同上

申请事项:请求解除对。。。的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某某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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