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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浙江省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2-26 11:40:13 浏览16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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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浙江省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新劳动法病假工资的规定

员工请病假工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病假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劳动法对于病假的具体规定

法律解析:

劳动法 对 病假工资 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 终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 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 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 工资 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 社会保险 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 职业病 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2最新劳动合同法病假工资

一、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为: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二、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为:

1、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

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2、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4、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想要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首先要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以及计算系数。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请假的期限和员工工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但无论怎么样,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为员工在生病期间的生活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病假工资的?

1、职工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 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时,用人单位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期限 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五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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