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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指的是谁)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11 01:00:08 浏览27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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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是谁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受托人即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根据授权从事商事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经纪人。根据授权从事民事诉讼、仲裁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委托人跟受委托人的意思一样吗?大概怎样?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意思不一样。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

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委托人向受委托人需提供的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下同);

2、委托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3、委托人为工商客户的,须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

4、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5、受托人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1、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2、报告的义务;

3、交付财产的义务;

4、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委托人

百度百科-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是本人还是别人

委托书上面的委托人是指本人,受托人是帮助本人的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就是你是委托人,委托他人帮你处理事情,他人就是受托人,称被委托人。

什么是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代理 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受委托人是什么意思

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

二、报告的义务。

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三、交付财产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

四、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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