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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19 02:20:11 浏览26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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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口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21年1月1日)

知识产权法属于哪个法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由《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三部法律来构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冯小青《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

按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所以,也没有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全文。对于知识产权的问题,我国多部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2.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知识产权法》作业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知识产权法》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里。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B )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2、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 A ) A、制造专利产品 B、销售专利产品 C、为科学研究而使用专利 D、进口专利产品 3、李某申请的商标经初步审定,自公告之日起( B )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4、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 B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5、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 D )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 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A、30日 B、6个月 C、1年 D、3年 6、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D )。 A、为10年 B、为20年 C、为50年 D、不受限制 7、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 A )。

A、同我国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B、同外国各州省行政区划名称相同的 C、同“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相近的 D、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 8、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品注册的标志有( A )。 A、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的 C、与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无关的文字、图形 D、缺乏显著特征的 9、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

A、文字作品 B、产品设计图纸 C、地图 D、通用数表和公式 10、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包括( A )。 A、个人学习使用 B、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使用 C、新闻报道使用 D、公务使用 11、我国已经参加了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最重要的包括( C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 C、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 B )。 A、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 B、将我国公民已经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C、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3、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 B )。

A、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禁止他人未经许可销售其外观设计产品 C、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D、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4、甲公司申请取得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以( B )为准。 A、说明书 B、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 C、表示在图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D、表示在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5、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C )。

A、在商品上冒用认证标志 B、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C、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允许他人使用别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

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

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试述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

1.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3.在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报酬等问题上应由全体合作者协商而定。 4.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每一个合作者对其所创作的部分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可以单独使用。

5.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它方行使。 2、试述商。

3.《知识产权法》 我国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 发明、实用新型获得专利的实质要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称为“三性”。

1.新颖性。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或者被使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为公众所知,就导致其新颖性丧失。);也没有任何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 *** 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三种情况,虽然不丧失新颖性,但其效力却十分有限,它不具有排除第三人申请的效力。如果有他人在这6个月内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靠这种不丧失新颖性的规定是无法与之抗衡的。

第一,抵触申请:(1)在先有人申请,但在专利文件公开之前撤回,这样在后申请人仍然可以获得专利权;(2)在先有人申请,但是在专利文件公开后,撤回了申请,这时在后申请人也不能获得专利权,因为前者的公开已经使技术成为现有技术,在后申请人的同样的技术丧失了新颖性。

第二,抵触申请的条件:(1)一定是他人提出的,如果是自己在专利申请日以前提出的,则会发生本国优先权的问题;(2)一定是在在后申请人申请日以前提出的;(3)必须在在后申请人申请日以后公布,如果未公布,则有可能在在后申请人的申请日以前撤回,不影响在后申请人申请,另外如果在在后申请人的申请日以前公布说明在后申请人的技术就不新颖了,可能抄袭在先申请人的。

第三,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抵触申请一说,并且只有使用公开和出版物公开,没有其他公开形式。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低于发明。另外,《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评价,也是在对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才可能涉及。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且能重复实施。另外,其还须能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在判断有益性时须注意的是,在申请时这种发明创造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可能没有产生,只要有产生积极效果的可能性即可。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要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专利的实质要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及不与在先的权利冲突。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或者被使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为公众所知,就导致其新颖性丧失。)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使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能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不得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作为外观设计申请专利。

4.知识产权法是什么啊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智力成果归属、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都适用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可分为国内法律规范和国际公约两个部分。

一、内法律规范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等组成

主要包括《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是《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以保护专利、商标等权利为主要内容;《伯尔尼公约》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为主。

5.知识产权法是什么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就日益显著,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意识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强。

随着 *** 意识的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无形资产。越来越被企业重视,如何合理充分的保护及使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新课题。

因此,技术人才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工生产企业接收订单之前,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合法的授权材料,明确授权的范围、权限与时限等。

二、进出口收发货人应核实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确保相关货物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如果进出口侵权货物,可能会被海关没收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关企业在代理报关后,应要求委托人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授权文件,并认真审查报关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若报关企业因代理侵权货物而被海关处罚的,其今后代理报关的货物将可能被海关采取更为严厉的管理措施。

第二.按照商标使用对象分类 A.商品商标使用在商品上,借以区别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商品商标。它又可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制造商标,是指表示商品制造者的商标,又称生产商标。 销售商标,是指为了表示经营者的销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标,又称商业商标。

B.服务商标是指运输、建筑、金融等服务行业为把自己的服务与其他企业的服务区分开来而使用的商标。 第三.按照商标使用目的分类 A.防御商标是指拥有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在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以外的不同商品上注册的同一商标。

B.联合商标是指一个企业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类似的商标,或在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C.保证商标又叫证明商标,是指表明商品的质量已经过鉴定,保证或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商标。

D.等级商标等级商标是同一厂商为了区别相同品种而不同规格、质量的商品而设立的商标。 第四.特殊性质的商标 A.集体商标即是商标所有权归属于一个集体组织的商标。

B.备用商标是指已经注册,但实际上并未使用而只是贮存在企业内部的商标。 C.驰名商标又称著名商标,是指知名度很高,为公众所知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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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知识产权法与我们的生活》写篇1500字的论文

当前,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地位日益彰显。

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要前提,也是提高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然而,近年来正版音像制品版权被盗的事情频有发生。

这种现象极大地挫伤了文艺工作者创新的积极性,干扰了音像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恶劣影响。中唱音像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牢记党和国家赋予的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重任,主动站在 *** 盗版队伍的前列,制定了一整套的行之有效的扩大正版产品销售的方案,并实施了改造和转化盗版音像制品经营人员工程,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建设保护知识产权阵地,营造和谐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社会每一个集体组织和公民的神圣义务,需要从立法建制入手,同时又必须与市场调节、 *** 干预均衡互动相结合。因此,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平台。

2005年,我们在文化部和江苏省文化厅的大力支持下,整合了江苏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南京建立8000平方米的华东地区最大的正版音像制品展销中心。展销中心引进全国48家大型出版、发行企业入驻,并设立了直销窗口。

2008年中心内聚集了国际、国内数百家知名出版、发行企业的16万余种音像产品,涵盖了音乐、影视、百科、电子软件、卡通、动漫等多个种类,实际引资1亿多元人民币。经过几年的努力,销售面覆盖整个长三角经济区域及华东六省一市乃至中原河南和华中地区的一些省市。

正版音像制品批销基地的建立,拉动了正版产品的销售,满足了消费者对正版音像制品的需求,真正起到了 *** 盗版的作用。当年江苏省正版音像制品销售总量首次实现1.5亿元。

从2006年到2008年,我们结合全国3·15宣传活动,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音像城联手在全国重点地区掀起了三场大规模的 *** 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活动,在国际、国内引起很大反响,极大提高了国际和国内版权人的积极性,增强了正版产业振兴的信心。自2007年起全国音像产业开始回暖,2008年明显活跃,仅江苏展销中心2008年平均每周新发行电影、电视剧近40部,新歌新碟30张。

展销中心建立后,江苏盗版经营人数和门店明显减少,销量直线下降,迫使当地15家经营盗版制品的批发大户纷纷弃暗投明。2005年以前,江苏地区正版音像制品销量仅占全国年销量的8%—10%,年销售额在8000万元。

2008年江苏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年总销量已占到全国的17%—20%,年销量达到3亿元,成为全国第一大正版音像制品销售市场。 二、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献计献策,为文化产业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 1997年7月1日修订的《刑法》以及2004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盗版音像制品者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判刑数量及金额,并将侵犯著作权罪列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刑法》第217条中描述“盗版数量较大或巨大”是两种不同的定罪条款。但是违法经营在什么数量上该定何罪,还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量化。

中唱公司作为专门经营文化产品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在摸清盗版者的违法情况后,组织召开了5次研讨会,广泛听取专家和经营者的意见。

在这个基础上,2006年初,我们专门给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写了一份对《刑法》第二编分则及“两高《解释》”再次修改的建议,按照音像制品现在高科技含量标准,列出大量的理论数据,佐证犯罪程度,并提出量刑数量参考标准。该建议送达后,多项条款被采纳。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新的“两高《解释》”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力度明显加大,仅2007年全国就有近百名侵权犯罪人员按照新的“两高《解释》”被判刑。

据统计,2008年全国从事盗版制品经营人员比前几年减少50%,有效促进了良好和谐的文化产业发展社会秩序的形成。

7.知识产权法包括哪些法律

按照权利的内容

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

按照智力活动成果

按照智力活动成果的不同,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对于上述知识产权,中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作了明确规定。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是指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而取得的财产收益权。

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知识产权法的制度

法律解析: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和《 著作权 》的规定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 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 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狭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 专利权 、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分 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权等各种权利。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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