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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网被执行人查询

法院执行网被执行人查询(怎么查询自己被起诉了没)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21 11:20:11 浏览4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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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怎么在网上查法院执行信息呢?

1、在百度上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找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官网选项,点击进入。2、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首页后,点击综合茶性被执行人。3、进入查询页面后,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法院等信息。4、输入成功后,确认查询信息正确,找到查询选项,然后单击查询执行者的信息。

1、在百度上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找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官网选项,点击进入。

2、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首页后,点击综合茶性被执行人。

3、进入查询页面后,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法院等信息。

4、输入成功后,确认查询信息正确,找到查询选项,然后单击查询执行者的信息。

以上就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有关回答。

如何查询个人被执行情况

1.打开搜索,输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进入

2.进入后,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点击进入。

3.进入后,输入,被执行人的具体信息情况,点击进入。

4.输入完毕,点击查询,进行查找。

5.这样就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具体消息了,点击详细可以查询详细的信息。

一、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三、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1、失信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区别关键在于失信一词上。

2、失信被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

全国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入口:

一、什么是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怎么用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简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在执行中作出决定,将符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后,会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然后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将信息集中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登陆网站后,只需要输入部分姓名、名称就可以进行免费查询,可以查到的失信信息包括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具体失信情形、发布时间。目前,除军事法院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可以在平台上查到,这对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了解特定人员、企业的失信情况非常有益。与被执行人信息平台类似,当事人认为信息有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后,信息也可以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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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执行人查询系统的意义

在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通过这两个平台,社会公众能够查询、知晓被执行人和执行案件的相关信息,有助于防范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信用风险,所以充分了解和用好这两个信息平台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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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执行人查询系统的法律说明

1、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2、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5、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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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被执行人查询

法院已经结案,但在法院网上“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上面还是显示执行中。具体解决办法为:

可与执行法院直接联系,由执行法院确认债务是否全部履行。在确认全部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执行法院按照我院上述通知要求,对被执行人有关信息进行屏蔽。案件屏蔽后,面向社会公开系统则不再显示。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方法:

1.所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进入。

2.下拉网页,找到“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专栏。点击进入。

3.按照提示,输入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扩展资料:

当事人对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提供的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异议包括没有录入有关信息的异议、信息内容不准确的异议、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异议。

执行法院应在接到书面异议后3日内予以审查核对,异议成立的,应当在2日内对相关信息予以补录或更正。执行法院必须在接到书面异议后7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异议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被执行查询网

1. 被执行人查询

2.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被执行人查询 一、中国人民法院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 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 *** 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二、中国法院网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

“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扩展资料: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三、如何查询被执行人账户

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十招 第一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

第二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 第三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帐户。

第四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 第五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那个帐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

第六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帐户。 第七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帐户。

第八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帐户上。(此招防不胜防) 第九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帐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

第十招 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四、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

如果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可以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在该查询系统中,可根据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的任意一项进行查询,操作非常简单方便。

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zhixing.court.gov/search/

五、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已结案什么意思

案件状态显示“已结”是指案件已经了结或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或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了。

执行案件,结案情况主要有:

1、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先暂停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其他可以恢复执行的情形发生,可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法院执行系统并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可选,暂用“结案”代替。

3、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如何查询呢?在风险信息网上是不是可以查询到?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在首页左侧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查询页面。

在查询页面中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查询。

查询结果会显示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执行案件信息以及失信记录情况等相关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风险信息网所提供的信息可能并不全面,建议您还是以官方渠道查询为准。另外,如果您发现自己或者他人的名字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执行问题,避免失信记录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

关于法院执行网被执行人查询和怎么查询自己被起诉了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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