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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有什么用

土地证有什么用(国有土地证和集体土地证哪个好)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3-28 00:00:12 浏览23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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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土地证有什么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有土地证和集体土地证哪个好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土地证有什么用?买房时办土地证要交钱吗?

买房的时候需要办理土地证,然后再办房产证。那么对于这些证件我们又知道多少呢?土地证,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证明其土地是自己占有的,而在城镇的土地其实都是属于国家的。

买房 的时候需要办理土地证,然后再 办房产证 。那么对于这些证件我们又知道多少呢?土地证,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证明其土地是自己占有的,而在城镇的土地其实都是属于国家的。那么有了它我们可以干什么呢?买房时候办土地证要不要交钱呢?

土地证有什么用?

一、土地的使用,指的就是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法定的用途或是约定的方式,来对土地进行的利用。根据 物权 理论, 土地使用权 是对国家、集体的土地占用收益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的行使。有了土地证,土地的使用者就可以使用自己的土地,并以出让的方式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作价来出资、用作出租或是拿来抵押。 

1.可以按约定或规定用途来使用土地。如果是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那么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中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2.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次转移,包括有出售、交换还有 赠与 。 

3.可以对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出资,指的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将土地的使用权评估并作出价格之后,便作为资本来出资或是入股,可以用于合资、合作及联营等等,并可按出资的数额来行使相应的权利,也要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4.可以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对该财产折价或是以拍卖、变卖的形式对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可以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出租,指的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把土地的使用权随与地上的建筑物还有其他的附着物租赁给 承租人 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 租金 。

买房时候办土地证要交钱吗?  

买房时候办理土地证是需要交钱的,所需要的费用如下: 

1.申请表10元/份。

2.交易费为住宅的6元/㎡,而车库、商业店面的10元/㎡,买卖双方需要各负担一半。

3. 契税 : 建筑面积 在90㎡以下的,按照房款的1%来征收;建筑面积在90㎡以上, 首套房 1.5%, 二套房 2%;三套房或多套房、 商用房 及车库等的均征收3%。

4.印花税:按照0.5‰的 税率 征收( 普通住宅 免)。

5.登记费:住宅的80元/证,商用房及车库的120元/证。

6.工本费:10元/证。

7. 测绘费 :住宅1.36元/㎡,商用房及车库2.04元/㎡。

注意:目前大部分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权证 是 房产证和土地证 的合并,如果你 房屋 所在地已经实施 不动产证 统一登记,就不用在办理土地证了。

以上就是有关土地证的作用还有买房时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费用的内容了,关于土地证的作用其实还有很多方面,在不同的情况条件下都能产生一定作用,而且只有拥有土地证才能合法交易。

农村土地证有什么用

今年来国家逐步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为农民办理相应的土地证。有些农民并不清楚办理土地证有哪些用处。那么农村土地证有什么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土地证是持证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证一般会注明地理位置、性质等内容,我们也可将土地证当成土地的身份证。拥有农村土地证,也就能够证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

2、 农村土地证有很多种形式,比如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被人们称为土地确权证书,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证才能够依法承包经营耕地、林地等,件承包的土地、面积等全面落实到户,更有力的保障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而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凭借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3、 农村土地证还有林权证,它能够给保护持证人的合法权利;是资产评估、抵押的凭证;如果出现了产权纠纷,我们可以凭借着林权证明晰产权;拥有林权证才能够依法申请林木采伐。

4、 拥有农村土地证,我们也可以依法享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权利,比如说我们拥有宅基地证,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同村村民。如果遇到了国家征地拆迁,我们可以凭借着农村土地证等证件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小编总结:关于农村土地证有什么用,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于农村土地证的用处有所了解。拥有农村土地证,是农民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也是农民解决土地纠纷的凭证等等。

土地证的作用是什么?

土地证的作用的作用是:

(一)对该地块拥有绝对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生产建设,体现该土地的实际变现价值;

(二)保证该片土地享有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行为侵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土地证有什么作用

法律分析: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土地证的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1)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作为资本出资或入股,用于合资、合作、联营等,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5)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办土地证有什么用?

最近一则新闻,云南省玉溪一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集资诈骗案,一对夫妇以一酒店经营权及伪造的土地证等重复抵押和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涉案资金高达600多万元。文中涉及“土地证”是什么?它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

土地证的作用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下面是土地证的具体作用,在什么时候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所谓土地使用,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约定方式,对土地进行的利用。根据物权理论,土地使用权是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生产,因此,以下所指的土地使用,主要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

(一)、土地使用权的行使

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1)、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1)转让方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例如,转让房地产,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2)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转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4)办理过户登记。(5)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6)受让方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7)受让方使用土地的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作为资本出资或入股,用于合资、合作、联营等,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应注意:(1)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作价。但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土地使用者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合作、联营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发生转让,不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向公司、企业法人投资或者与他方成立公司、企业法人等,则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随之抵押。(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3)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5)、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应注意:(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外,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法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二)、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是指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条件、方式、用途等使用土地,违反了这些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禁止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土地,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4月28日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对闲置土地的情形、处置方案、土地闲置费、收回闲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及对闲置土地的利用等作了详细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2).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建设用地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8大类32小类。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有权机关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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