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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终审

一审终审(一审终审判决还能上诉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5-01 23:44:15 浏览29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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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一审终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审终审判决还能上诉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一审终审的案件有哪些

一审终审的案件: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法律分析】

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扒颂察案件;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但樱竖是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春茄审理。

一审终审是什么意思

一审终审 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派缺判决、裁定当事尘旅辩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根据中国 民事诉镇段讼法 规定,作为两审终审原则的例外,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 (1)最_人民法院审理的 一审 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造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指定监护案件、确认身份关系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一审终审的判决、裁定与两审终审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效力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不服怎么办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不服的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铅枯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凳激山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枣中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实行一审终审的案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

哪些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消咐行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7、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8、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9、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10、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拿哗、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简亮人独任审理。一审终审的案件,是不能上诉的。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律客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可以再审吗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可以再审。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判决作出之日即生效,如果符合旁早条件可以申请再审。再审一般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一、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总而言之,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后可以申请再审。一般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六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以向原人民法院或者原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罩基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物启谨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审终审判决不服怎样申诉

一审为芦悉终审对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对于生效的判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服的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的,不得中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是否中止执行由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陪虚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誉裤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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